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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第一課:大乘廣五蘊論略解

作者:淨海法師

出版社:法鼓文化

出版日期:2012年05月01日

語言:繁體中文

系列別:智慧人

規格:14.8x21 cm / 平裝 / 254頁 / 單色印刷

商品編號:1111110181

ISBN:9789575985875

定價:NT$280

會員價:NT$238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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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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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受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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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
云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

【釋論】
無二欲者,謂無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今譯】
什麼是受蘊?受有三種: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在(領受順境)樂受滅去後,身心會有舒暢適意的感受。苦受,在苦受生起時,身心會生起不舒適、逆意的感受。不苦不樂受,不會有適意和逆意的二種感受。

無二欲者,指無和合欲及乖離欲二者。受,是六識領取納受外境所產生的感受。

【略解】
受是感受,對於所緣之境以領納為義。《成唯識論》卷三說:「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意思是:受心所與八識都相應,以領納順境、逆境、順逆俱非的中庸境為其自性,能引起貪愛為其作用,希望生起樂受(追求合意的)、遠離苦受(欲遠離苦的)、非樂非苦的捨受。即緣取可意境時,稱為順益境;緣取不可意境時,稱為違損境;緣取非可意非不可意境時,稱為順違俱非境。

受在領納外境,有順境、逆境、俱非境三種,以起欲為業(作用)。欲是欲望或希求,領納順境,生起貪愛,追求獲得快樂感受,比較容易了解;若領納逆境,就有痛苦感受,為什麼也說是起貪愛呢?細究起來也有它的原因,因為在人們心裡有想要遠離或避開苦受,這種遠離和避開也是一種欲望。如人們說:「只要快樂不要痛苦。」這就包括如前說的和合欲和乖離欲。

唯識學中,由三受又可分為五受:苦、樂、憂、喜、捨,即從苦受中分出憂受,從樂受中分出喜受。順益境使身體舒適稱為樂,使心怡悅稱為喜;違損境逼迫於身稱為苦,逼迫於心稱為憂。三受或五受,又可合為身受和心受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