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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第一課:大乘廣五蘊論略解

作者:淨海法師

出版社:法鼓文化

出版日期:2012年05月01日

語言:繁體中文

系列別:智慧人

規格:14.8x21 cm / 平裝 / 254頁 / 單色印刷

商品編號:1111110181

ISBN:9789575985875

定價:NT$280

會員價:NT$238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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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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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想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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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
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

【釋論】
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

【今譯】
什麼是想蘊?想心所有增強的勝用力,能緣取各種境相。

增勝取者,指想心所的功能特別殊勝,緣取外境時,有如大力之人,所以稱為勝力。

【略解】
想是對境取像的意思,即對外在的事物,產生認識的作用。《成唯識論》卷三說:「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意思是:想心所是在緣取境界時,以取其影像為本身性質,而安立種種名字和言詞為其作用。即先要分辨出對象的類別狀況,才能用種種名字和言詞來進行表達。例如,眼識緣取前面的桌子、椅子等,心中就先生起桌椅等境像的概念,想心所就可分別出來。如果心識沒有想心所相應於境取像的作用,就無法安立種種名字和言說。想心所接觸外境時,是於境取像,產生一種心相,即是想像或概念,但還未表達出來,這是想的自性;到表達出來,就稱為名言了,這是想的業用。

以上受蘊和想蘊,在本論中的解釋都非常簡略。受、想只是心所法的一種,是行蘊中的一分。在五蘊法中特立為受蘊和想蘊,約有以下的三個原因:

1.諍根因:諍是有情產生煩惱的原因,在經論中講到諸欲和諸見時,是以受、想的活動力為基本動因。《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四說:「受能發起愛諍根本,想能發起見諍根本。」這是說,一切諸欲,都是以受為基本因的,一切諸見,都是以想為基本因的。受的特性,是領納客觀的境界而受納於主觀的心識中。領納對象合乎自己心意的,會感到愉快,而且在領受的境界上,會生起貪取心,希望能屬為己有。想的特性,是在於境取像時,產生認識作用。當主觀的心識去認識客觀的境界時,心識就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想像為這樣或那樣,構成種種概念。但想像和理解並不一定都正確,常是錯誤的,佛法稱為倒見。錯誤的見解,易引起見解上的爭執,或思想上的鬥爭。所以佛說五蘊法時,因為受心所和想心所,是促使眾生產生一切煩惱的基本動因,而特別提出立為蘊。

2.生死因:眾生沉淪在三有中不斷生死輪迴,是由於受到生命業果的影響,有果必有因,招致業果的動因,就是受、想二心所,由受、想所支配。凡夫眾生存在於現實的世間,耽著欲樂和顛倒妄想的二種因緣,所以長期在生死中輪迴不息,招感種種痛苦。佛陀為了使眾生脫離生死的纏縛,趣向涅槃解脫,所以特舉出受、想二心所,使令眾生了解生死痛苦的基本動因,而建立受、想二蘊。

3.次第因:佛說五蘊法的次第,是色、受、想、行、識,為組成有情生命的要素。將生理機能的物質,總合起來說為一色蘊,而把心理的要素,分為後四蘊。受蘊和想蘊在五蘊中居第二、第三,而後是行蘊和識蘊。這樣排列的次第,是依據四個理由:(1)從五蘊的粗細次第。(2)從五蘊的染污次第。(3)從例舉譬喻「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炎,行如芭蕉,識如幻境」,顯示五蘊的次第。(4)從三界九地中亦可顯示五蘊的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