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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佛教家庭倫理觀

作者:繼雄法師

出版社:法鼓文化

語言:繁體中文

系列別:智慧海

規格:15x21 cm / 穿線膠裝 / 247頁 / 單色印刷

商品編號:1111000201

ISBN:9789579900645

定價:NT$220

會員價:NT$187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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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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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父母生養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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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應該孝順父母呢?關於這點,在原始佛教聖典中提到,孩子從出生至成年,父母給與子女無盡的愛心、養育、教導等辛勞。在生育方面:據佛典的記載,人出生於世,必須具備三種因緣,即是父母性的行為;可以妊賑的母胎;在成長中有意識的活動。唯有具足此三種條件方能順利成長。同時最初的自體,必須保養在母胎中,直至身形完成後,方能離開母體而出生。《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十九說:「由三事現前方有子息。云何為三?一者父母有染心;二者其母腹淨應合有娠;三者應受生者中有現前,具此三緣方有男女。」

《愛盡大經》說:「諸比丘!三事和合而入胎,是有父母之會合,但母還未有經水,且乾闥婆不現前,其時不入胎。又,此有父母之會合,母已有經水,但乾闥婆不現前,其時不入胎。諸比丘!有父母之會合,母有經水,且乾闥婆現前者,如下三事和合者,有入胎者也。」

《增壹阿含經》卷十二說:「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因緣識來受胎。云何為三?於是比丘,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處,與共止宿。然,復外識未應來趣,便不成胎。若復試欲來趣.,父母不集,則非成胎。若復母人無欲,父母共集一處。爾時,父欲意盎,母不大慇懃,則非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母欲熾盛,父不大慇懃,則非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父有風病,母有冷病,則不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母有風病,父有冷病,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集在一處,父身水氣偏多,母無此患,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集一處,父相有子,母相無子,則不成胎。若有時父母集在一處,母相有子,父相無子,則不成胎。若復有時父母俱相無子,則非成胎。若復有時識神趣胎,父行不在,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然母遠行不在,則不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然父身遇重患,時識神來趣,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識神來趣,然母身得重患,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識神來趣,然復父母身俱得疾病,則非成胎。若復比丘!父母集在一處,父母無患,識神來趣,然復父母俱相有兒,此則成胎。是謂有此三因緣而來受胎。』」

孩子誕生之後,父母負有養育之重責。父母對孩子撫養、教育;不像其他動物,出生後只需要短時期的哺養、教育,過後即可自己獨立生存、成長,而人須由十餘年時光的教養。一個孩子出生後,有一段相當長的幼年期,不能獨立求生,需要依賴父母的乳哺撫養。並且需要父母師長的教養,才能漸漸的學會語言、知識、技能。所以一個人的長大成人,須由父母花費很大的辛苦勞力,才能長大成熟。

《阿迦達經》說:「父母生子,養育哺乳,長大欲令見日月光,父母以天下萬物示子,欲令知善惡。」

《愛盡大經》說:「諸比丘!母或在九個月或十個月間,被其胎即重擔,以大擔心擁護於胎宮。諸比丘!於母經九個月或十個月,於大擔心之下出產彼重擔。彼所生者,以自己血哺育之。」

《嗏帝經》說:「復次,三事合會入於母胎,父母聚集一處,母滿、精堪、香陰已至,此三事合會入於母胎,母胎或持九月十月更生。主已以血長養,血者於聖法中,謂是母乳也。彼於後時諸根轉大,根轉成就。食麤飯麥,蘇油塗身。」

《雜阿含六八五經》說:「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嬰兒,父母生已,付其乳母,隨時摩拭,隨時沐浴,隨時乳哺;隨時消息。若乳母不謹慎者,兒或以草、以土,諸不淨物,著其口中,乳母當即教令除去,能時除卻者,若兒不能自卻者,乳母當以左手持其頭,右手探其〔咽〕哽,嬰兒當時雖苦,乳母要當苦探其〔咽〕哽,為欲令其子長夜安藥故。」佛告諸比丘:『若嬰兒長大,有所識別,復持草土,諸不淨物,著口中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嬰兒長大,有所別知,尚不以腳觸諸不淨物,況著口中。』佛告比丘:『嬰兒小時,乳母隨時料理消息,及其長大,智慧成就。乳母放捨,不勤消息,以其長大不自放逸故。』」

在〈律部〉中亦有記載,當孩子出生時,父母給與八個乳母來照顧他,且以種種的上好美食來餵養孩子。希望孩子如蓮出水般的疾速長大。到了入學時期,則為孩子聘請明師,教授各方面的學問,如書、數、算、印、技藝、四吠陀等。

《毘奈耶》卷十二說:「時,勝軍王,即以太子授八養母:二供乳哺,二作褓持,二為澡浴,二共歡戲。給以乳酪、醍糊、石蜜,速使長大,如蓮出池。……是時,童子年漸長大,備教書、算、手印,技術悉皆明了。又,剎帝王種族之法,所有業藝咸令學習。所謂乘騎象、馬,控御兵車、刀器、干戈、鉤索之類;手足奇巧,斫射之儀,無不通解。」

同時,在聖典中又記載,假如孩子的父親是國王或長者時,孩子誕生之後,將交予數位乳母撫養長大。例如伽尸國王,王子出生時,就給予四個乳母撫養,如《摩訶僧祇律》卷六說:「佛告比丘:『過去有城,名波羅奈城,國名伽尸。時有國王,以法治化,人民安樂,無諸患難。時,王無子,夫人忽然懷妊;十月生子而無眼、鼻。生子大日,施設大會,集諸群臣、相師、道士,為子立名字。時,王土法,或因福相,或因星宿,或因父母而立名字』。婆羅門問言:主子身體有何異?」傍人答言:『今此王子其面正平,都無眼、鼻之處。』婆羅門言:『今此王子應名鏡面。』以四乳母供給抱養:一人摩拭洗浴,一人除棄不淨,一人懷抱,一人乳哺。此四乳母晝夜給侍。譬如蓮花日日增長。」

又,阿濕摩伽阿槃提國的王薩薄聚落,有一位富甲天下的大富長者,家中財寶豐盈,種種具足,唯少一事,無有兒息。於是向諸神祇求子,不久妻子有娠。經過十月懷胎,生下一位男嬰,此時大富長者給與五個養母養育之,如《十誦律》卷二十五說:「是,居士令五種養母養視。何等五?一者治身母;二者除垢母:三者乳母;四者吉母:五者戲笑母。云何治身母?為是兒治頭、手、足、耳、鼻、諸指,是名治身母。云何除垢母?時時為兒洗浴、洗濯,是名除垢母。云何乳母?時時飲食乳養,是名乳母。云何吉母?是兒行時,執孔雀拂,持三股叉侍衛擁護,是名吉母。云何戲笑母?為兒作機關、木人、象、馬、車乘、弓箭種種戲具,隨時娛樂之,是名戲笑母。是,兒福德威力,而疾長大,便教書、數、算、印,善知諸物價相貴賤。」

在《長阿含一經》中則有記載毗婆尸菩薩出生時,其父王給與四位乳母來養育之,如《大本經》說:「爾時,父王給四乳母:一者乳哺;二者澡浴;三者塗香;四者娛樂;歡喜養育無有懈倦。於是頌曰:乳母有慈愛,子生即付養;一乳哺一浴,二塗香娛樂;世間最妙香,以塗人中尊。」

又《七佛經》說:「彼菩薩摩訶薩右33031;生時,本母、乳母、養母,及諸宮人圍繞保護。澡浴塗香,種種承奉。爾時,世尊而說頌曰:『童子初生時,乳養有三母;及彼諸宮人,四面常圍繞;澡浴復塗香,令彼常安隱;如是晝夜中,無暫而捨離。』」

從以上的種種論述,即可將父母恩歸納為託胎生產之恩和乳哺養育之恩二種。可是關於父母恩,釋尊自身又如何詮釋呢?這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此可從原始佛教聖典的記述中窺探一二。如佛陀證道後不久,就回宮為父王說法撫慰,解除他許多的人生痛苦。同時,在父王臨命終時為父王所說的話,所表現的神情。如《淨飯王般涅槃經》所記載:「佛言:『唯願父土,其復愁悒,所以然者,道德純備,無有缺減。』佛從袈裟裡〔伸〕出金色臂,掌如蓮花。即以手著父王額上。〔佛言:〕『王是清淨,戒行之人,心垢已離,今應歡悅,不宜煩惱,當諦思念,諸經法義,於不牢固〔身〕,得堅固志,已種善根。是故大王,宜當歡喜,命雖欲終,自可寬意。』」

由此即可察知,釋尊的孝心比任何人要來得強烈。並且在父王逝世出殯之日,佛與難陀在靈前肅然而立,阿難和羅喉羅在靈足後恭立。時,次子難陀長跪請許佛陀讓他為父王擔棺;姪子阿難,孫兒羅喉羅亦然。而佛陀自想未來世間,人多凶暴,不報父母養育之恩;為此眾生,我應當親自為父王擔棺,以作為後世的楷模。如《淨飯王般涅槃經》記載:「爾時,世尊念當來世,人民兇暴,不報父母育養之恩,為是不考之者,為是當來眾生之等,設禮法故,如來躬身自欲擔於父王之棺。」

又說:「時,四天王,竊共思議,瞻望世尊,為當來世諸不孝順父母者故 以大慈悲,現自躬身擔父王棺。」

聖典中亦記載,釋尊到達迦毘羅衛城北部的薩盧園時,城主釋尊之父淨飯王帶領了家眷和釋迦族出迎。對於淨飯王親身躬迎一事,釋尊有感不太適宜,反而覺得自己應當前往城中與父王相見,因王是自己的父親,有養育之恩,不應勞其躬迎。如《增壹阿經》卷十五說:「是時,真淨王聞世尊已達迦毘羅衛城北薩盧園中。是時,真淨王將諸釋眾往詣世尊所。是時,世尊復作是念,若真淨王躬自來者此非我宜,我今當往與共相見。所以然者,父母恩重育養情甚。」

又,世尊出生不久,生母摩耶夫人就逝世了,後由姨母大愛道乳哺養育。世尊對於大愛道的養育之恩,感到非常的感謝。這可從世尊與尊者阿難的對話中得知,如《瞿曇彌經》說:「於是,尊者阿難白:『世尊!此大生主瞿曇彌於世尊多所饒益;世尊母命終後乳養世尊。』世尊告曰:『如是阿難!如是阿難!大生主瞿曇彌實於我多所饒益,我母命終後乳養於我。』」

《佛母般泥洹經》說:「但惟佛生七日,大后薨。母慈至有大弘恩,在佛所耳。世尊歎曰:『真如汝言,母於吾誠有哺乳重恩之惠,吾亦有難算之恩在母所也。由吾明獲歸命佛、歸命法、歸命聖眾。自歸習盡道,冥滅,明盛。無疑於三尊苦習盡道,道眼明盡,解結、解獲無所著。若人能悟愚者之惑,令入正真,歸佛、歸法、歸乎聖眾。自歸習盡道者,受道弟子,盡天下名珍,託其年壽,供奉經師。萬未塞一,歸命三尊,思過須彌,弟子由芥子也。是故,阿難!吾有重恩於大愛道所,其為無量也。』」

當姨母大愛道得知釋尊於不久的三個月將進入涅槃時,便前往釋尊處,請求釋尊許可她先入涅榮。當大愛道入滅荼毘後,釋尊欲想供養大愛道之舍利,此時釋提桓因、毘沙門天王等知道世尊心中所念,即從天上來至世尊處所,敬請世尊勿自勞神,而供養大愛道之舍利,可由釋提桓因、毘沙天王等代為供養。可是舍利弗代世尊向大眾說,作為孩子的釋尊也有父母乳哺養育之恩,故釋尊也當報答父母乳哺養育之恩,即使是過去、未來諸佛亦是如此。《增壹阿含經》卷五十說:「爾時,釋提桓因、毘沙門天王前白佛言:『唯願世尊,勿自勞神,我等自當供養。』舍利佛告諸天:『止!止!天王!如來自當知時,此是如來所應修行,非是天龍、鬼神所及也。所以然者,父母生子多有所益;長養恩重,乳哺懷抱,要當報恩,不得不報恩。然,諸天!當知過去諸佛世尊,所生母先取滅度,然後諸佛世尊,皆自供養34421;地旬﹝火化﹞舍利。正使將來諸佛世尊,所生之母先取滅度,然後諸佛皆皿供養;以此方便,知如來應自供養,非天龍、鬼神所及也。』」

由以上的論述中,即可察知佛陀不但自己本身注重孝行,履行孝道,而且亦為後世眾生立下一個很好的模範,讓後世有情眾生仿效、學習。在釋尊所說的經典中如《善生經》、《玉耶經》等,都是典型的闡揚孝行,重視倫理的經典,並且提示佛教徙應當了解及實行佛教的廣泛無垠、願力無盡的報恩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