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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佛教發展之研究:以晚明四大師為中心

作者:釋見曄

出版社:法鼓文化

語言:繁體中文

系列別:中華佛學研究所論叢

規格:14.8x21 cm / 平裝附CD / 272頁 / 單色印刷

商品編號:1111200451

ISBN:9789575983772

定價:NT$300

會員價:NT$255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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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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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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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佛教改革者太虛(1898--1947)認為當時佛教已是隳頹不振,若不改革,佛教則難以存活於當代。有一次他在「怎樣增高佛教在國民中的地位」的演講裡提到佛教地位衰落的原因之一是:「僧徒本身不能不負相當責任。良以僧徒或平素隱居山林,自鳴清高,未能作積極有益於社會之事業;或只能作平常之超薦亡魂,於世無多大裨益。」 太虛指出當時佛教兩大現象:一是僧徒平素隱居山林,自鳴清高,未能作積極有益於社會事業的「山林佛教」;二是作平常超薦亡魂法事的「死人佛教」。

與太虛同時代,亦矢志改革僧制、振興僧伽教育的常惺(1896---1939)在〈僧界救亡的一個新建議〉中,也提到清末民初佛教不振的原因之一:「我國從前在專制時代,社會事業有儒家一手來包辦。而一般英明的君主,復假佛法的山林清修,……所以佛法在中國,千餘年來,造成純粹的山林化,而大乘積極救世的真精神,從未實現於社會。由此一般奉佛的信徒,總以消極出世為學佛的真面,談到入俗利生的事業,大家皆以道力未充而卻步。」其後又說:「念彌陀而待死亡。……宋明以來,實際上只有禪宗和淨土的勢力最大。就這兩宗比較起來,禪宗尤不及淨土的簡易近人。故晚近以來,差不多可以拿淨土來代表整個佛法。而僧徒的委靡不振,消極等死,……他對於社會事業,及佛法存亡的問題,那裡還有心來過問呢?」 於此,常惺談到民初佛教衰頹之因有二:一是山林佛教只顧清修,忽略入俗利生的事業,使得大乘積極救世的真精神,終究未實現於社會;二為念彌陀待死之弊,使僧人只知念佛往生、坐以待死,無心過問社會事業及佛法存亡的問題。

身為太虛弟子及今日台灣佛學泰斗的印順(1906---2005)亦反省到:「我在佛法的探求中,直覺得佛法常說的大悲濟世,六度首重布施、物質的、精神的利濟精神,與中國佛教界是不相吻合的。」 印順於上文裡反省到中國佛教與現實之脫軌,有違佛法對現世濟度之關懷。此外,現代佛教學者冉雲華(1924---)介紹清末民初佛教時亦云:「當時的寺院修行,仍然是離群出世,被侷限於小圈子裡面,不問世事。僧人們仍然集中於傳統的生活方式──念佛、坐禪、誦經、吃齋。……出家的目的是在求得智成佛,或往生淨土。菩薩的普度眾生,也只限於買生放生,懺齋祈禱而已。」 於此,冉氏認為民初佛教仍是離群出世、不問世事。出家的目的不是為實現菩薩道而濟度眾生、成就宗教對社會關懷之使命與責任,而是為己求智成佛,或自修往生淨土。

上述所舉,不論是太虛、常惺、印順或冉雲華皆說明中國佛教於清末民初的一些共同特質,不外是脫離現實、尋求自了的「山林佛教」,或念彌陀以待死及超薦亡魂的「死人佛教」,這些都與大乘佛教「關懷社會」、「濟度眾生」的胸襟差距甚大。

針對上述時弊,太虛認為人間事無一非佛法、無一非佛事,他認為:「要之,凡吾人群中一切正當之事,皆佛之因行,皆當勇猛精進去修去為。」 故提出建設「人生佛教」之改革。太虛謂其佛教改進運動略史為「……二、革改:甲‧遯隱改精進修習,化導社會;乙‧度死奉事鬼神,改資生服務人群。三、建設:甲‧……,建由人而菩薩的人生佛教;乙‧以人生佛教,建中國僧寺制;……;丁‧以人生佛教,成十善風化的國俗及人世。」 太虛明白指出佛教應與社會息息相關,僧人一向之遯隱要改為精進修習,借精進修習之力以化導社會,建設人生佛教,使十善行 成為社會風氣及國俗。此外,尚須去除度死奉事鬼神之舊習,改為積極入世、資生以服務人群。

同時印順亦認為中國佛教的特色之一,乃專心一意自求解脫,甚至將佛法中所有種種福德、慧解,看成與本分無關。尤其自晚唐以來,佛教走向衰落以後,這種情形越來越顯著。 和太虛一樣,印順也認為人間一切正行,都可以利益眾生,都是菩薩事業,都是攝化道場,都是成佛因行。 所以他也提倡能適應時代、有益人類身心、以人類為本的「人間佛教」; 進而主張「從人而發心修菩薩行,由學菩薩行圓滿而成佛。……修菩薩行的,應該作利益人類的事業,傳播法音,在不離世事,不離眾生的原則下,淨化自己,覺悟自己。」

歸納太虛「人生佛教」與印順「人間佛教」,二者皆針對中國佛教脫離現世關懷,忽略人間濟度而提出,並呼籲佛教須走入人間、不離世事、不離眾生,強調一切正當之行,皆是成佛之因、成佛之種。

如果我們再追問,太虛等人對中國佛教所作之批判,始自何時?於前文裡印順曾說「自晚唐以來,佛教走向衰落階段以後,這種情形越來越顯著。」;而太虛亦云:「禪宗消極的作用,身居蘭若,依山林水邊過生活,悠遊歲月,……而盛行宋、明、清間。」 二人皆提到這是晚唐以後宋、明、清之事。對此問題,目前尚未有人研究宋代佛教是否如此,有待考察。但可以確定,至遲於明初洪武時期「山林佛教」、「死人佛教」之現象——專注自了,忽略人間社會之需求,或以經懺佛事為佛教與社會聯係之管道——已經相當盛行。 其大意是:由於明太祖之佛教政策強調僧人不居世區、不混世俗、隱入深山崇谷、刀耕火種,或居叢林、侶影伴燈、甘其寂寞。此外太祖佛教政策的核心與特色是僧俗隔離,為實施之,太祖採三宗分流等措施而以教優於禪、講,同時在此制度下能與民眾接觸的是教僧。而教僧之特長是儀式的執行者,在教理思想上不作深究(那是講僧的職責),也不以明心見性為本宗(那是禪僧的本務)。加上此時佛教內在發展趨勢,不是以教理取勝,而是以信仰、社會法事的活動為主。上述為筆者研究洪武時期佛教所整裡出來的,由於裡外交合,呈顯當時佛教有明顯的「山林佛教」、「死人佛教」、「經懺佛教」之特質。

明初佛教以僧徒應避世修行、僧侶當在靜處、不出戶牖的「山林佛教」,或以經懺為業等「死人佛教」、「經懺佛教」為主,不言僧侶要大力參與社會活動,這種現象直到清末民初的佛教仍未改變。因而有人說:「太虛大師的時代,……從清末光、宣年間,直到民國初期這一階段的佛教,正是接續晚明以來,傳統佛教最為黑暗窳陋的時代。」 那麼號稱晚明佛教為「佛教的復興」的「復興」,其內涵為何?有人認為晚明佛教復興之由,是萬曆時出現三位高僧──祩宏(1535---1615)、 憨山(1546---1623)、紫柏(1543---1603); 另外,荒木見悟亦介紹承擔新佛教的龍象,不限於上文所舉,故筆者參考上述之看法,擬就「明末四大師」——祩宏、憨山、紫柏、智旭(1599---1655)等人作一考察,以探討晚明佛教的發展趨勢中的「佛教的復興」之內涵,及其被稱為「佛教的復興」的原因。

綜言之,本文是「近世佛教發展之研究」的一部分,在碩士論文已先研究洪武時期(1368--1398)佛教之發展,歸納出當時佛教已經走向遠離知識、社會大眾的趨向,僧人較重視自我的修行,勝於利他濟度眾生的菩薩行,而忽略一位身為大乘菩薩子應關懷眾生的使命。此佛教發展趨向與清末民初佛教頗具一致性。對此,筆者不禁自問:晚明佛教既然號稱「佛教復興」,為何不能改變明初佛教發展之趨向,而讓其趨勢延續到清末民初呢?那麼所謂「佛教復興」的內涵為何?又此「佛教復興」的復興內涵與以後佛教發展關係為何?是連續、不連續,或者是為伏流而非主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