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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文學史(上冊)

中國佛教文學史(上冊)

作者:蕭麗華, 胡素華, 吳靜宜, 梁麗玲, 紀志昌, 許聖和, 黃東陽, 楊明璋, 林仁昱, 涂艷秋, 劉苑如, 曾堯民

出版社:佛光文化

出版日期:2021年12月03日

語言:繁體中文

規格:平裝 23*17*2.9cm

商品編號:1150522291

ISBN:9789574576050

定價:NT$600

會員價:NT$510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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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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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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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的發展歷史淵遠流長,夏、商歷史混沌時期就留有一鱗半爪的文字記載,遠在《尚書》、《詩經》之前,有龜甲文書與半歌文學。佛教傳入中國,公認在戰國中葉以後,至今大約兩千多年。儘管佛教在中國思想與文學領域上作出巨大的貢獻,對中國文學的思想內涵、文士的心態、民間的信仰與各色文學體製的變化,都曾有大幅度的影響。然而,傳統《中國文學史》卻始終未能注意到這個影響與變化。究竟佛經翻譯與佛教思想如何匯入中國文學領域中?中國佛教與中國文學的相互交流,在文學領域有哪些顯著的成果?在二十一世紀重構中國文學史的呼聲中仍然未被注意到。

梁啟超《佛學研究十八篇.翻譯文學與佛典》說:

凡一民族之文化,其容納性愈富者,其增展力愈強,此定理也。我民族對於外來文化之容納性,惟佛學輸入時代最能發揮,故不惟思想界生莫大之變化,即文學界亦然。

佛教對中國文學的影響深巨,在中國文學歷史的土壤上生根、開花、結果,我們有責任整理出來這些豐碩的成果,讓華人世界有認識「佛教文學」的依據。

孫昌武《中華佛教史•佛教文學卷》說:「從佛教自身發展歷史看,無論是在發源地古印度,還是後來在中國弘傳,從經典的結集到教法的傳播,從對教主、教義的讚頌到信仰心的抒發,如此等等都要廣泛地採用文學手段。這樣,歷代創作出大量所謂『佛教文學』作品。佛教從而成為文學的一種載體。外來的佛教是其發源地印度與所流傳各地區、各民族文學的載體;在中國這樣有高度文化和優秀文學傳統的土壤上發展的佛教,歷代也創造出大量的、有價值的文學作品。屬於這一範疇的,從具有不同文學價值的翻譯佛典,到中土僧俗的護法、頌佛作品,構成中國文學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其成就和價值遠遠超越於宗教意義之外。」「有關佛教的『人物』、題材、語言、事典等等被人們相當普遍地當作創作『材料』;創作的作品涵蓋詩歌、散文、小說、戲曲、各種民間文學創作等眾多文學樣式,並創造出一批全新的文體。佛教的影響不但促成了歷代文學作品思想內容的豐富和變化,對於其藝術表現的發展和創新也起到十分巨大而深遠的作用。」

星雲大師《人間佛教 佛陀本懷》說:「佛教有很好的資源,如文學、藝術、音樂,都可以成為度眾的因緣。」「佛教在中國產生了哪些影響?……在文字上,因為譯經,豐富中國人平常遣詞用語、文學創作的辭彙。而歷代以來的文人雅士,如陶淵明、謝靈運、王維等人,莫不與人間佛教有深厚因緣。」所以,大師在本書中設立專章介紹〈人間佛教與文人的往來〉,提到陶淵明、謝靈運、王維、韓愈、柳宗元、白居易、歐陽修、王安石、蘇軾、黃庭堅等歷代有名的文人;也提到最為大家熟知的,干寶《搜神記》、吳承恩《西遊記》、曹雪芹《紅樓夢》、劉鶚《老殘遊記》等佛教思想濃厚、家喻戶曉的曠古之作。大師還提出「佛教教條,建立文章體例」、「禪師啟迪,懺悔毀佛之罪」、「寫作賦詩,表達學佛心境」、「堅定信仰,即珍貴傳家寶」、「文以載道,教化世道人心」等五個佛教影響文學的面向,值得我們重新梳理中國文學歷代的詩文總集,看看這些文學遺產中哪些文學體製、體例、體裁因佛教而產生?哪些文學內容、形式因佛教而改變?

如果深入觀察,中國歷代文學從藏經文學到僧人與居士文學,其數量與文學類型非常可觀,不僅造成許多特殊文類的產生,如「世說體」、「永明體」、「宮體」等;更深化山水詩、詩歌聲律、史傳文、志怪、佛教原典文學等等;也提供大量的語彙意象、故事題材與小說原型,其他還有通俗的勸世詩偈、俚曲小調、變文、寶卷均十分發達。

觀察佛教講經中的文學傳統、佛教本生經與民間故事、佛經漢譯的探索與文學性的追求、志怪影響與佛教傳記、僧俗往來、山水到聲律之佛教影跡、《文心雕龍》「論」之儒釋交融、唐代文士佛教詩歌、唐民間佛教詩歌傳統、敦煌變文、《大唐西域記》、《大唐三藏取經詩話》等等,佛教文學研究成果太豐碩了,建構《中國佛教文學史》也就需要集思廣益,確定範疇,投入各領域人力,還須參酌各色文學史建構方法,擬定統一而優良的體例,本章是先明大義。

何謂「佛教文學」?

文學史家所取的文學定義,常常可以影響他的取材範圍。大約周秦時代所謂文學,是泛指學術。《論語•先進篇》記載孔門分四科,「文學」和「德行」、「政事」、「言語」並列。從漢、魏、南北朝到隋唐,「文學」是個官名,或掌校訂典籍,侍奉文章,或掌以五經、教生徒,也是極廣義的用法。直到《世說新語•文學》篇所述,限於詩人文士。文學的範圍,縮小多了。梁《昭明文選》所收,限於「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狹義純文學的看法,在南朝已經近乎成立。

然而在中國文學史的系統中,儘管漢魏以下,文學自覺,狹義的純文學觀已萌生,它卻無法籠罩全面的文獻典籍,也無法與文化史分開。更何況,漢魏以下當世活動的文人已經出現詩僧、文僧典型,意味著文學工作者已經有僧有俗,因此文學範疇應該涵蓋僧俗作品;而漢魏以來佛經翻譯是中國文化史上的大事,因此佛經中的文學性,如同先前諸子散文、哲理寓言或兩漢史傳文學一樣,具有影響文學或自成文學作品的特色。

因此,「佛教文學」的定義牽涉的複雜度更深更廣。

「佛教文學」的定義論者不一,最早期有深浦正文《新稿佛教文學物語》、小野玄妙《佛教文學概論》等,將佛教經典中具有文學意味的視為佛教文學,然而加地哲定《中國佛教文學》則認為,經典的佛教文學以宣明教義為主,不是真正的佛教文學,雖然可視為佛教文學的一部分,但真正的佛教文學核心部分,應是對佛教體驗理解後,有意識地從事文學創作,以文學為主體所反映出來的宗教境界。

上世紀九○年代末,孫昌武《佛教與中國文學》有感於「不了解佛教,不探討佛教與中國文學的關係,就不能認識和評價中國文學的歷史。」孫先生區分了「漢譯佛典文學」與「佛教文學」兩種文學範疇,就是承應這種看法。他說:

學術界有「佛典文學」的概念,在中國也叫佛典翻譯文學;還有更廣義的佛教文學,一般指那些佛教徒所創作的、宣揚佛教思想的文學作品。

不同於孫先生的二分方式,早期自胡適、梁啟超、日人深浦正文,到近期的丁敏、蕭麗華、王晴慧、吳海勇、汪娟等人,都是主張「漢譯佛典文學」也是「佛教文學」,我們可以通稱為廣義的佛教文學。高慎濤、楊遇青《中國佛教文學》則認為所謂佛教文學「分為兩大部分:一是佛經文學;二是以文學手法創作和佛教思想有關的作品,包括佛教僧侶的審美活動和世俗文學家崇佛的文學創作。」

孫昌武《佛教與中國文學》一書非常肯定漢譯佛典具有相當高的文學性價值,但另一方面也大力肯定佛教傳入中國後,對中國思想領域的開拓、論述方法的創新、文學藝術的構思及文字表現技巧等的影響。雖然他並未進一步對「佛教文學」提出明確義界;但他認為三國以後,佛教才開始被統治階層接受,因此他探討的文類和內容僅以六朝以後的文學表現作為討論範圍。後來孫昌武在《中華佛教史•佛教文學卷》更具體提出「佛教文學」,有「外來翻譯的和本土創造的」。他說:「東漢以來,伴隨著佛典傳譯的,是空前規模的外國文化和文學的輸入。傳譯為漢語的部派佛教的佛傳、本生、譬喻故事等可視為翻譯文學作品,大乘經典如《法華經》、《維摩經》、《華嚴經》等,其文學成就更被人們普遍讚賞,給歷代文人提供了眾多的創作材料以及思想和藝術借鑑。中國文學的發展從中得益良多,歷代中土信徒也創造出大量『輔教』作品,有文人創作的讚佛、護法詩文,還有民間宣揚佛教的故事傳說和變文、寶卷等等,種類繁多,數量巨大。這些都構成中國文學遺產的重要內容。」

丁敏〈當代中國佛教文學研究初步評介──以臺灣地區為主〉一文主張「中國佛教文學」的範圍除了漢譯佛典中帶有經典文學的部分外,另一大範疇是帶有佛教色彩的各種文類,「當然最好的佛教文學作品,應是具備如余國藩先生所指出的具有文學的『創造性』和『宗教的啟發性』的作品。」侯傳文《佛經的文學性解讀》一書的末章曾直接對「佛教文學」的定義和類別提出主張,說:

所謂「佛教文學」,是指那些在佛教思想指導下,為宣傳教義或表現宗教感情而創作或改編的文學作品,是隨著佛教的興起和傳播而在東方產生的一種文學現象。

侯氏並指出「佛教文學」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和民族特色,因而有印度佛教文學,也有中國佛教文學、日本佛教文學、緬甸佛教文學等區分。

算起來,加地哲定《中國佛教文學》算是較早定義出「廣義的佛教文學」的學者,他說:

所謂佛教文學,是以佛教精神為內容,有意識地創作的文學作品,可以說佛教和文學本質地存在著不二的立場。

加地哲定不僅指出佛教文學產生的契機、佛教文學的定義,在其全書中也臚列佛教文學的各色文體……,由日籍學者所提出的視野,具有重要的參照價值。面對漢代或者更早的戰國已融入中國的思想內涵,在中國流通二十幾個世紀以上的佛教文學,我們今日實有必要參照《中國文學史》的建構歷程,把一切文字留存的文本,視為文化遺產來加以掘發,這是本書成書的原因。

經以上各家之論,我們可以說「佛教文學」是作為佛教思想載體的文學,可以是佛經文字中的文學或佛教思想內涵之融入、語彙、故事之承轉運用等,簡單的說,可以是漢譯佛典、解說佛經、闡發教義為宗旨的,也可以只是援引佛教思想、運用佛教語彙與典故等等的各色文字,是受到佛教影響下一切有意識無意識的文字。

「中國佛教文學」範疇論

蕭麗華〈再議《中國佛教文學史》的建構〉一文曾提出「中國佛教文學」範疇論。她主張所謂「中國佛教文學」,應該涵蓋三大範疇:一、文人創作;二、佛經文學;三、僧人創作。其中僧人創作,諷詠悟境的證道詩文,有部分已入禪藏、經藏中,可視為佛經文學;而僧人或兼為文士;文人中或因筆受關係或因著作涉及佛教者,也有不少作品收入佛經中。因此,這三大範疇實互有交涉如下圖。

以文人創作的文學來說,包括民間文人與廟堂文人之作。因著佛教思想之超越,翻譯文學之優美,素來吸引不少文人,從兩晉、南北朝、唐宋以降,一直有不少文人從事佛教活動,佛教思想成為文士文學作品中的一大內涵。而文士中不乏詩僧文僧,如東晉南北朝時期的支遁、慧遠、湯惠休,唐代的皎然、寒山、齊己、貫休,宋代的九僧、宗杲、慧洪,元代的三隱(元隱、天隱、笑隱),明代的藥地禪師等等。

這是從僧、俗創作的角度來看,也就是文人創作與僧人創作。他們的作品,目前六朝詩歌、文章全部保留在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漢魏六朝百三家集》中;唐宋詩文則見諸《全唐詩》、《全唐文》、《全宋詩》、《全宋文》中;明清以下則未見完整的總集,須一家、一家耙梳。其他詞曲、散文、小說、戲曲等文學,也須全面性檢視文集或仰賴相關總集來搜羅補充。

從佛經翻譯的角度來看,佛經翻譯的中堅時代是東漢至盛唐六百年間,佛教大藏經中,五六千卷的經典,皆是此時的產品,宋元以後,雖間有所譯,但已微不足道。中國南北朝至隋唐之間,大師輩出,翻譯的人物,不下數百,其中最傑出,而對中國文學貢獻最大的,當推羅什與玄奘。羅什的翻譯,形成譯經史上所謂「舊譯」,範圍較廣於玄奘,譯文精美,文、質兼重,文字又帶有極豐富的西域天然語趣,不但為中國思想界開闢出一片新天地,而且對中國文學之影響尤巨;而玄奘的翻譯,號稱「新譯」,除了補充、重譯一部分原有經典外,更擴大了翻譯經典的規模,所譯卷帙繁複,趨向「印印皆同,聲聲不別」,除追求佛法真意,更講究文字之精確,文筆之生動有趣,格式之新穎,詞語之創新,結構之精美,也使中國文學,為之產生變化。

因此,漢譯經典中處處有文學,是列舉不盡的。據學者的統計,佛經中有不少中國少見的長詩。也有的是長短篇敘事體文學、有的是短篇寓言故事和詩偈形式等等樣式。長短篇敘事體部分,有的在展現佛陀本行,如《修行本起經》、《普曜經》、《佛本行集經》、《太子瑞應本起經》等;有的在揭示佛本生故事或緣起故事,如《太子須大拏經》、《佛說大意經》、《長壽王經》、《佛說九色鹿經》、《佛本行集經》、《大莊嚴論經》、《六度集經》、《撰集百緣經》等,都頗能製造曲折的情節和形塑新奇的風格,比起中國中古時期所見敘事性作品的精彩度有過之而無不及。短篇寓言故事部分,都用在勸諭或諷刺,如《舊雜譬喻經》、《雜譬喻經》、《眾經撰雜譬喻》、《百喻經》、《雜寶藏經》、《天尊說阿育王譬喻經》等,充分顯示引譬連類的本事。此外,「偈頌」部分又稱「偈陀」和「祇夜」,簡稱「偈」、「頌」,是四言、五言或七言形式的詩歌,重疊為四句、五句、六句或七句,屬於經文重頌者稱「祇夜」,整體指對禪門的詩偈、頌古、銘贊、歌詠等的總稱。凡此,詩、文、小說乃至《弘明集》、《廣弘明集》中的「與人書」(這個分類指佛典中非印度原典翻譯的部分,也就是中土高僧、筆受文士的文字被納入佛典中的部分)之類,作品就繁複多元、無法勝數了。

有關「佛教文學」之範疇,未來應以時代推進為縱軸,依照傳統文學類型──詩、散文、小說、戲劇為分類,橫向擴大原始材料之蒐集,從文人別集、各類文學總集與僧集、藏經中全面彙整,才能呈現佛教文學史的總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