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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佛教思想論

阿毘達磨佛教思想論
小乗仏教思想論

作者:木村泰賢

譯者:釋依觀

出版社:台灣商務

出版日期:2020年06月05日

語言:繁體中文

規格:平裝 / 22*17*3cm

商品編號:1150720491

ISBN:9789570532722

定價:NT$630

會員價:NT$536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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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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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佛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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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論

無庸贅言,佛教是以佛陀為中心而產生,以佛陀為中心而發展。從而縱使只是在考察其教理,但若不觸及佛陀的人格與自覺,終究無法得其真髓。此因佛教是出自於佛陀之自覺,是佛陀無師獨悟的結果,從而是作為「如所行而說,如所說而行」的結果而成立,因此,若脫離佛陀,至少其體驗的妥當性的第一保證將有所欠缺。此即在佛教教學上,佛陀論是最重要的分科之所以,尤其爾後的大乘佛教特為著重於佛陀之自覺──縱使其中有甚為表徵化的──因此,遂有若脫離佛陀觀,至少將呈現佛教不能說是宗教的氛圍,由此可見佛陀觀之重要。

若是如此,阿毘達磨的佛陀論又是如何?總的說來,阿毘達磨佛教,亦即所謂的小乘佛教,如其「對法」一名之所顯示,主要是著重於「對於法」,亦即「僅對於佛陀之言教」作組織性的研究,對於佛陀觀並沒有注予太多心力,此異於以探究佛陀自內證為目的之大乘佛教。彼等依循佛陀遺誡,維持佛陀滅後專以法為依處的精神,對於彼等而言,佛陀的境界相當高深,因此,體驗的保證是從佛弟子中的羅漢或聲聞(sāvaka)探求,故佛身觀當然不是最大且最重要的問題。從種種阿毘達磨論書看來,完全不觸及佛身觀問題的典籍其數不少,其因在此。

雖然如此,但此僅僅是大致傾向。此一問題與佛教的關係既然無法脫離,即顯示縱使是阿毘達磨之研究者與傳持者的諸部派,亦非將此問題置之度外。此即因於與種種問題相關聯而論及佛身觀或佛陀之前生。不只如此,諸部派之中,更有主要是因於佛身觀的見解不同而分裂的,例如說出世部(Lokottara-vādin)──巴瓦亞(Bhavya)所傳──以主張佛身無漏為其特色,而得說出世之名。又世友的《異部宗輪論》與目乾連子帝須(Moggaliputta Tissa)的《論事》(Kathā-vatthu),對於此一問題是以種種方式論述,尤其《異部宗輪論》在揭示大眾部與上座部宗義之相異時,正是由此問題開始論述,佛身觀在諸部派之間是重要的問題之一,終究無法否定。阿毘達磨原以法義之研究為主,對於此一問題所論不多,但至少在法義的研究上,在煩惱論、修行論、聖位論乃至聖智論方面,自然而然地將觸及佛陀論,此乃逐漸對於此一問題給予神學的論究之所以。何況小乘諸部派中,某些部派具有大眾部系的傾向,因此逐漸以佛陀為其理想對象,同時也促使法身思想開展,此乃是此一問題逐漸增加其重要性之所以。

筆者在此篇所欲論述的佛身觀,主要是依據散見於諸論書的材料予以彙整,據此論述諸部派是如何看待佛陀的本性,如何理解其前生的菩薩,諸部之間對此的意見有何差異等等。

第二章 佛傳之相關材料

小乘諸派的佛陀論絕非是佛傳之研究。而是意欲就既已定型的佛傳,闡明其神學的意義。從而在理解彼等的佛身觀之前,首先對於已具一定形態的佛傳必須有所了解。但如此所成的佛傳,也未必是歷史的事實,是經由種種階段才成立,故對於其過程以及資料,首先也有必要了解。

如前所述,佛教是以佛陀的自覺及其人格為基礎而成立,因此,至少在原始佛教時期,完全是法佛一如。但令人頗感奇異的是,古紀錄中並無可稱為佛傳的紀錄流傳。僅僅在巴利律藏的《大品》(Mahāvagga, 1~24,《五分律》卷一五,大正二一,一○一頁,載有釋迦族系譜,巴利本所載雖較為詳細,但南北傳所傳大致相同),始於佛陀成道,進而三迦葉、舍利弗、目乾連等大弟子之度化,遂有僧團(saṅgha)之成立等等,有比較詳細的述說,《長阿含》的《佛般泥洹經》(大正一,一六○頁中)以及《長部》第十六經(D.N.II, p. 72, Mahāparinibbāna Suttanta)所揭的有關佛陀入滅前後三、四個月的詳細事蹟,是經過彙整的部分。其他事蹟都是片段的流傳,若欲取其前後之聯絡,不免有茫洋之嘆。尤其佛陀成道以前的履歷,甚多不明之處,其出家動機與修行中的過程,僅能依佛陀晚年為弟子所作回顧式說明,才得以知其隻鱗片爪。

乍見之下,此似乎違反法佛一如之立場,但若細而思之,實不足為奇。此因對於佛陀滅後的佛弟子而言,彼等對於佛陀的記憶猶新,更且基於應以法為依處之遺誡,首先是以佛的教說之編輯為主要,佛傳之類的撰寫,並不是當務之急,因此,古紀錄中欠缺此一方面的資料。此正如奧登堡(Oldenberg)之所指出(Buddha, S. 94),無論是初期基督教徒所編輯的《耶穌教訓集》,或是色諾芬(Xenophon)所撰的《蘇格拉底語錄》,都是以教理為中心,人格的活動僅在背後,情形如出一轍。

但隨著佛陀入滅之時日漸遠,親受佛陀教誨的佛弟子也逐漸示寂,追慕教祖之情越發迫切,因此意欲某種程度的將佛傳予以整理,也是自然之數。如是,在聖典所傳的材料以及流傳於教團的口碑之上,添加自己所理解的佛陀觀,作某種程度整理的,即是今日吾人所見的佛傳文學。若是如此,在此等文學中所發揮的顯著特徵是如何?可以說此乃是在形式方面給予某種程度的整理,而內容上是揭出其出家前的事蹟。更且不只是迦毘羅城降誕以後,更溯及其前生,連迭經數百千世的生死輪迴中的履歷(?)也予以闡明。有名的《本生譚》(Jātaka)即屬此類,進而依修行種類而給予某種程度神學述說的,即是《所行讚三十五》(Cariyā-piṭaka),此等皆被收錄於巴利文尼柯耶(Nikāya)的《小部》之中。如是,佛陀人格之偉大,並不只是今生修行所致,佛陀在說法時,恐是曾經利用當時行於世的具有寓言性質的故事,用以說明自己過去世的因緣,巧妙地揭示一切並非偶然。此等爾後遂成為佛傳的要素,更且其數量日漸增多,就此予以整理所成的,即是「本生譚」與「所行讚」。此從「本生譚」曾表現於阿育王時代,或稍晚年代的雕刻美術中,亦即依山崎(Sāñcī)、波羅浮屠(Bhārhut)、阿摩羅瓦提(Amarāvatī)等看來,可以說其成立相當早。實言之,此本生譚──就表面上看來──雖只是種種故事的教訓化,但在莊嚴佛傳的同時,可以說是以佛陀與菩薩為中心的佛教思想得以種種開展的原動力,發揮出預想之外的力用。阿毘達磨將菩薩論視為法相上的問題之所以,實因於此與本生譚與所行讚的某些題目有關,爾後大乘佛教以菩薩為中心而大為開展之所以,若溯其淵源,不外於正是出自本生譚的思想。總而言之,由於本生譚的成立,數百千萬世以前的過去直至成為佛陀的業績,至少在材料上業已齊備,在探究阿毘達磨的題目其生起之所以時,此乃應切記莫忘的。

如是,混合此等虛構材料與前述史實材料而成立的,即是所謂的佛傳,且以種種形態流傳至今。其中較為主要的,就南方所傳見之,無庸贅言,自然是作為本生譚之註釋而撰述的著名著作《因緣譚》(Nidāna-kathā),揭出從過去世到祇園精舍(Jetavana Anāthapiṇḍikārāma)設立之因緣。此書撰述於錫蘭,雖是相當後世的著作,然其出處相當古,因此作為佛傳研究史料,頗受重視。雖然如此,但此等的種類中,數量最多的仍是漢譯。例如《修行本起經》二卷(後漢竺大力、康孟詳共譯,大正三,從錠光佛時代到降魔成道)、《佛說太子瑞應本起經》二卷(吳支謙譯,大正三,從定光佛時代的因緣到三迦葉歸佛)、《過去現在因果經》四卷(宋求那跋陀羅譯,大正三,從普光如來到舍利弗、目連歸佛)等是其中較為主要的。尤其《佛本行集經》六十卷(隋闍那崛多譯,大正三)匯集種種形式流傳的因緣譚,其中也含有相當古老的要素,因此是依處理方式而決定其材料對於佛傳的研究能有多大助益。進而依此等材料給予進一步整理,更且以婉麗韻文撰就的「佛陀傳」,即是有名的馬鳴《佛所行讚》五卷(Buddhacarita,北涼曇無讖譯,大正四,異譯本是《佛本行經》七卷,宋釋法雲譯,大正四),若說基於前述材料而成的佛傳,至此到達頂點,並非過言〔僧祐《釋迦譜》五卷(大正五)即是集此等材料所成,就其一一揭其出處言之,可說極為便利,但由於對材料毫無批判,故不能視為研究的著作〕。

如是,所謂的佛陀傳大致已具有完整形態,但何者是真正的歷史事實,何者是後世附加,若干較為明顯的敘述除外,其他顯然相當困難。將此等材料作批判性處理,並參照其他種種事項而撰述真正的佛傳,正是原始佛教研究的一大題目。但依據以此等材料所成佛傳而構成神學議論的,正是阿毘達磨佛教的題目,故此下將就此類的佛傳略作論述。

第三章 阿毘達磨中的佛傳

如前文所述,關於佛傳有種種紀錄。從而在細節上,彼此不一致之處甚多,雖然如此,但在大綱上,無論南北,一致的其數不少。更且此乃大小乘各派公認的佛傳之骨架,故此處將就阿毘達磨論中的佛傳述之。此處主要是依據《本生經》所見的因緣譚,參照諸傳,更且是以作為阿毘達磨之題目的部分作為中心而作論述。

在此因緣譚中,是將佛傳分成三部分。第一是遠期(dūre-nidāna),第二是中期(avidūre-nidāna),第三是近期(santike-nidāna)。第一的遠期述及從過去世阿僧祇百千劫以前直至於兜率天宮作為一生補處菩薩的經歷;第二的中期述及從兜率天下降,作為悉達多太子乃至出家成道;第三的近期述及作為等正覺者,開始傳道乃至接受祇園精舍之供養。此後直至涅槃的事蹟並沒有列入,其理由是此乃眾人皆知的事實,第三的近期實應包含此一部分。但筆者稍作變更,僅分成二段,揭出佛傳的主要部分如次。

第一節 作為過去世的菩薩的經歷

四阿僧祇劫(asaṃkheya-kalpa)與百千劫以前(北傳通常說為三大阿僧祇百劫之前),阿摩羅瓦提(Amarāvatī)有一名為善慧(Sumedha)的婆羅門。有感於此世無常,遂出家隱居於雪山(Dhammaka),修習禪定,期求證入涅槃。爾時,燃燈佛(Dīpaṅkara,或名為錠光、普光或定光)住世布化,善慧睹其儀容後,放棄入涅槃的念頭,並且發願成佛,救度一切眾生。進而以己身供養燃燈佛,遂受燃燈佛記別:經四阿僧祇百千劫,將成為釋迦佛。此即佛陀過去世成為菩薩(Bodhisatta)之伊始。所謂的菩薩,意指求菩提(覺知)的人,更且菩薩行的主要條件是捨己致他,亦即上求菩提下化眾生是其資格,換言之,是佛道修行者的名稱。如是,菩薩受此記別後,生生世世,出生為種種有情,戮力於完成其所願,此中的種種事歷,即是本生譚中的菩薩的故事。或身為轉輪王,或身為猿猴,或身為漁夫,或身為兔等,如是現身為種種身分,其目的無非是為上求菩提下化眾生。但在猶是凡夫身之當時,並非絕無煩惱之起。此徵於爾後的阿毘達磨將此視為問題之一,即可知之。但大致而言,其修行是不斷的努力,故其地位逐漸向上,此當然是無庸贅言。更且此間在法相上應予以注意的是,菩薩雖於種種境界修習萬善,但可將此等收攝於十種波羅蜜(pāramī or pāramitā)之中,而四阿僧祇百千劫間,雖逢遇諸佛並供養之,但關係特深的是二十五佛。十波羅蜜之說明可見於各個的本生譚,而二十四佛則見載於《佛史》(Buddhavarṅsa, P. T. S.)。所謂的十波羅蜜,即是:

@
1.布施波羅蜜(dāna-pāramitā)
2.戒波羅蜜(sīla-pāramitā)
3.出離波羅蜜(nekkhamma-pāramitā)
4.智慧波羅蜜(paññā-pāramitā)
5.精進波羅蜜(viriya-pāramitā)
6.忍辱波羅蜜(khanti-pāramitā)
7.真實波羅蜜(sacca-pāramitā)
8.決定波羅蜜(adhiṭṭhāna-pāramitā)
9.慈悲波羅蜜(mettā-pāramitā)
10.捨波羅蜜(upekkhā-pāramitā)
(龍樹所撰《菩提資糧論》的十波羅蜜名稱與此稍異。)

位列第一的布施波羅蜜,無庸贅言,當然是指喜捨一切,家財珍寶固然不用說,甚至妻子、自身也都棄捨,僅致力於修習菩提;第二的戒波羅蜜是指戒行完全;第三的出離波羅蜜是厭捨世間;第四的智慧波羅蜜是長養正確的判斷力;第五的精進波羅蜜是努力於善事;第六的忍辱波羅蜜是忍耐;第七的真實波羅蜜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說真實語,絕無虛言;第八的決定波羅蜜是決定,絕無動搖;第九的慈悲波羅蜜是指慈愛一切眾生;第十的捨波羅蜜是指住於平等心。完全履行此等德目,即名為波羅蜜。此因pāramī或pāramitāī為「完全」之義。始於善慧時代的發心,直至最後安住於兜率天宮,將如此的四阿僧祇百千劫間的無數更生,視為是完成十波羅蜜的階梯,至少可說是佛傳撰述者的菩薩觀。進而依《佛史》所載,列出菩薩於此間所遭遇且蒙其教化的二十四佛之名如次:

1.Dīpaṅkara(燃燈佛)
2.Koṇḍañña(憍陳如)
3.Maṅgala(吉祥)
4.Sumana(善意,須摩那)
5.Revata(離婆多)
6.Sobhita(輸毘多)
7.Anomadassī(高見)
8.Paduma(紅蓮華)
9.Nārada(那羅陀)
10.Padumuttara(上蓮華)
11.Sumedha(善慧)
12.Sujāta(善生)
13.Piyadassī(喜見)
14.Atthadassī(義見)
15.Dhammadassī(法見)
16.Siddhattha(悉達多)
17.Tissa(底沙)
18.Phussa(補沙)
19.Vipassī(毘婆尸)
20.Sikhī(尸棄)
21.Vessabhū(毘舍婆)
22.Kakusandha(拘樓孫)
23.Koṇāgamana(拘那含)
24.Kassapa(迦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