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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身處在多元而混亂的價值體系中,人人都想要尋更多的自由,卻因為一味向外馳求,而不知道原來所有問題的根源出在我們的心,當然更不會知道,其實所有的答案就在自己的心中。因此,如果想要真正徹底解決問題,都必須先回歸自己,回到方寸之間——心。

《找回自己》是聖嚴法師又一本貼近現代人心靈的著作,全書共分四大部分,分別為:「掌握人生方向盤」、「不被自己框住」、「回歸內在的聲音」以及「自我肯定、自我成長、自我消融」。

在探討「心」的這個議題上,聖嚴法師用的不是心理學的理論,卻有著極其細膩、深刻的觀察,往往幾個實例與故事,就不落痕跡地揭露人性幽微多變的面向,卻又能以幽默的智慧化解,為人心找到出路,永遠充滿溫暖的希望。如果不是對人有著極大的慈悲,又怎麼能有如此的寬厚和包容?

而做為當代的心靈導師,聖嚴法師並不像一般的勵志書作者,高談個人的成功與成長。聖嚴法師是以宏觀的角度,從務實面出發,談論整體人類的目標,當全人類有了正確的方向,身處其中的個人,自然就能找到定位,而不會茫然失序。而且個人的成長就是整體人類的成長,個人的成功就是整個社會的成功,個人與全體不是互相對立牴觸,而是相攝相容、圓滿無礙的。如果不是對世間有著透徹的智慧,又怎麼能有如此深廣的視野?

《找回自己》就是這樣一本充滿慈悲與智慧的書,能夠帶領我們找回真正的自己。

本書內容原為《大法鼓》電視節目中聖嚴法師的談話,整理成文稿後曾於《人生》雜誌每月的「人生導師」專欄中連載,非常受到歡迎,早已成為讀者每個月最大的期待。如今集結成書,希望能嘉惠更多讀者,一起來分享聖嚴法師的生命智慧。

法鼓文化編輯部

找回真正的自我

相信沒有人會承認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誰。你一定會說:「我就是我啊。」但是你可曾想過,我們所認為的「我」,或者「自我」究竟是什麼?你可能因為從小到現在,大家都叫你這個名字,你也已經聽慣了,就覺得這個名字就是我,我就是這個名字。

你也可能會認為:「我的身體是我,我的家是我,我的思想是我,我的能力是我,我的財產是我,還有我的太太,我的先生,我的孩子,都是我的。」但是在這些話裡,出現的只有「我的……」、「我的……」,就是沒有說出究竟什麼是「我」。

例如:這是誰的身體?是「我的」身體;誰的思想?是「我的」思想;誰的觀念?是「我的」觀念;誰的判斷?是「我的」判斷;誰的鈔票?是「我的」鈔票;都是「我的……,我的……」。

那麼,「我」到底是什麼呢?

事實上並沒有一個真正的「我」!

所以,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因為從小就被外在各種的價值觀念所占有,被物質的環境牽著鼻子走,成為外在環境的奴隸而不自知。為了我的身體、我的財產、我的家人、我的……,又哭、又笑、又歡喜、又懊惱,全都是為了「我的」,沒有一樣事情是為了「我」。這是多麼地愚蠢呀!

仔細想想,我們剛出生時,腦中本來沒有知識、學問,也沒有記憶,但是隨著後天的學習,漸漸地會辨別事物的名字、形象以及數量的多少。然後又進一步做出諸如——「這對我有沒有好處?對我好不好?」「誰是愛我的?誰是不愛我的?」「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等等價值判斷。而且在長期社會化的過程中,為了讓周遭的人所接納,也漸漸學會了抹滅自己真正的聲音,掩飾自己真正的感情。

於是,口是心非久了,連自己真實的感覺都無法體會,也失去了辨別事物真相的能力。身心往往處在無法主宰、無法掌控的情況之下。

真正的自我,應該是能夠主宰自己,能夠差遣、調配、控制自己的身心活動,自己能夠做得了主,這個才是自我。應該要向東走,就不會往西去;能夠主宰自己的雙手去救人、助人,而不是殺人、不是打人;也能夠主宰自己的心,讓它生起慚愧心、謙虛心,而不是驕傲心、自大心。

可是我們往往易受環境影響而轉變,隨著環境而動搖,以佛教的說法,那是隨「業力」而轉。「業力」簡單地說,就是過去的無量世,一生一生所做的一切善惡,在現世得到的一切結果。

我相信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變成環境的附屬品,都希望做一個能夠主宰自己的人;也就是不要隨著業力而轉,這就要靠願心和願力來轉變。否則只有隨波逐流,隨著環境的「風」在轉,隨著別人的腳步起舞,成為環境的附屬品,而不是轉變環境的人。

盡心盡力做自己能做的,學自己應該學的,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盡量地付出,從中不斷地修正自己,這就是找回自我最好的方法。

希望大家,也祝福大家:能夠找回自己。

好念頭、壞念頭

一般人多半認為心中的想法並不等於行為,要確實做出不當的行為才會造成壞的結果,因此會有人說:「我不做什麼,想一想總沒有關係吧?」這樣的想法,對嗎?當然不對!雖然沒有真的付諸行動,但是不好的念頭、壞的想法一樣會對我們產生影響。

通常人的行為包括三個部分:(一)心理的行為,(二)語言的行為,(三)身體的行為,佛教稱為「身」、「口」、「意」三業。這三種行為產生了結果,進而形成一種力量,就叫作「業力」。

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心」的作用。如果心裡沒有動念,只是嘴上說說,從佛法的角度來看,並不算是犯罪,因為他是無心、無意,不是故意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就好像精神異常的人犯了罪,法院經過專業的鑑定,證實他在犯罪當時心神異常,就不會按照一般罪犯來量刑。

但是如果他是在精神正常、心理清楚的狀態下犯罪,即使沒有實際的結果產生,卻有可能構成預謀,還是會視同有罪的;而如果精神狀態很清楚,雖然沒有預謀,只因無心誤觸了法網,則必須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負起法律責任。

人的一切的行為是「心」在作主,如果沒有心的指揮,行為是不會發生的。所以「心念」是非常重要的。就算不從佛法角度來講,從犯罪心理學或法律觀點來看,也是如此。

如果心裡時常興起犯罪的念頭,久而久之就會犯罪。就像一個人老是有說謊的念頭,慢慢地就會覺得說謊沒有什麼。又例如:如果心裡有個想殺人的念頭,只要這念頭持續下去,即使沒有殺人的機會,結果因為時常想,逐漸就會把殺人視為平常的事,不再覺得它是一種可怕的、犯罪的行為;想到最後,可能就真的殺人了。

心是人的主宰,心能夠改變我們的命運,也能夠改變我們這個世界。明白自己的心念有這麼大的力量,就該隨時隨地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否則便是不負責任的。

那麼,該如何觀察自己的起心動念呢?首先是要懂得如何判斷什麼是好念頭,什麼是壞念頭。

通常,對自己的身心有妨礙、會產生副作用的,或是對他人、對環境會造成損害的,就是壞的念頭。反之,對於自己的身心平衡、和諧有好處的,對他人、對環境有正面意義的,就是好的念頭、好的事情。

自己的身體是屬於個人的,由自己的身體向外擴展,就是外在的環境,和個人關係密不可分,也可以說是自己的一部分,所以對於自己有好處的、健全的,對整體的環境而言,應該也是有好處的。

有了判斷善與惡、好與壞的基本的常識之後,接著要練習著,當好念頭出現的時候要多多培養它,多多發展它;壞念頭出現的時候則要避免它,不要再想它,最好就是不要管它,不要繼續朝同一個壞念頭想,要用一個好念頭來代替它。譬如,當想殺人的壞念頭出現時,就應該立刻放下來,反過來想著要救人,救世界的人,並且不斷強化這種善的、好的念頭。

但是也不要變成癡心妄想、狂想。譬如說:想著要救世救人,可是卻不考量自己是不是有這個能力和智慧?相關的問題和條件,都需要經過評估、分析,否則就是不切實際的妄念。否則救人救世的念頭雖然是對的,但是不切實際的狂妄,就是在浪費自己的生命、光陰,所以也是壞念頭。

總而言之,我們要以自己目前的能力、條件來思考,對他人有利的,我們要多想、多做。對自己、對他人沒有益處的,不要想、不要做。如果能夠這樣,我們的起心動念就都是好念頭,做的事情一定是好事情,說的話一定也是好話。

永遠的功課

每個人對於自己的優缺點都必須有充分的了解,對自己的優點要謙虛,對自己的缺點則要改進,如此才能提昇自己,並邁入自我成長的階段。

俗語說「學無止境」,自我的成長與人品的提昇更是永遠的功課,不是即刻就能完成的。提昇的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了解自己的缺點和優點,然後改進缺點,增長優點。事實上,人的缺點是永遠修正不完的,因此我們一定要進步到第二個階段,那就是不要過於擔心自己的缺點和優點。否則總是只看到自己,相對地便將會忽略其他人的感受。

因此,自我成長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多為他人設想。所謂「知己知彼」,知道自己的優缺點以後,就要進一步了解他人。了解他人的目的並非要打敗他,或是與對方競爭,比較高下、勝負,而是為了要學習。我們可以先從自己周遭的人學習起,譬如一個家庭,如果丈夫能常常看到太太的優點,太太也能常常看到先生的優點;孩子常常看到父母的優點,父母也能常常看到孩子的優點。如此,這個家庭一定能互相尊重,也能互相學習成長。

也許有人會說:「跟孩子能學到什麼?」其實,從孩子身上可以學到很多。例如從孩子的表現,以及在處理孩子問題的過程當中,你會產生智慧和慈悲。從這個角度來看,孩子就是你的老師。

所以多發現並學習其他人的優點,便是成長自己的第三個階段。我們不僅要多發掘朋友或家人的優點,對於在不同場合所遇到的任何人,也都要把他們當成是我們學習的對象。

就如孔子「入太廟,每事問」,或是看到種田的人,會說「我不如老農」;連孔夫子都覺得他不知道的事情太多,這種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效法的。此外,「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因此我們生活環境中所有的人,乃至所有的事,所有的現象,都能讓我們學習。

對於別人的優點,我們要學習,但對於別人的缺點,我們既然已經知道,也不必假裝沒看到,更不可以故意把缺點講成優點,讓別人誤會,變得是非不分、沒有好壞標準,其結果一定是害己害人。

但是,有時我們所認為的缺點,在對方而言可能是引以為傲的部分,而他自己也覺得沒必要改進。此時,應該避免爭執,不要造成彼此的困擾。既然你認為那是缺點,就把它當成是借鏡,提醒自己不要像他一樣。當然,我們也可以委婉地提醒對方,並給予建議,但不要用指責的方式,也不要強迫他非改不可。如果對方不能接受,那就包容他;能包容他,也是自己的一種成長。

自由和尊嚴

當一個人擁有了衣食名利之後,往往會發現除了這些之外,生命中好像還有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自由和尊嚴。

所謂的自由和尊嚴,簡單地說,稱心如意、不受約束就是自由,沒有委屈就是尊嚴;相反地,被限制就喪失自由,被壓迫就沒有尊嚴。

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派翠克.亨利(Patrick Henry)曾說過:「不自由,毋寧死。」這句話後來成為追求自由者的名言。當統治者用軍事、武力、政治,或是用文化、宗教來壓迫被統治者,使得他們不敢講出自己心中的話,也不敢做自己想做的事,這就是不自由。至於一般犯了法的受刑人,在獄中受到約束而不自由,這是因為他們是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做了錯事,自作自受才進了監牢,基本上這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自由。

一般人認為的自由,通常就是指身體活動和言論思想都不受約束,自己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想怎麼說就怎麼說。而且從古到今所講的自由,大部分都是從「征服」的概念出發,為了發展自己的欲望,把這種「擴張自我」的觀念和作法當成自由,不斷向外在環境爭取。這樣的自由,其實是有問題的。

因此在法國大革命期間,羅蘭夫人(Madame Roland)說了一句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發展出來的自由,相對地一定會妨礙他人的自由;在發揮自己的當下,卻也限制、影響到別人,這樣的自由,就算爭取到手,也不是真正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應該讓自己的自由與他人的自由共存,讓個人的自由與團體的自由相容,而不會讓自己的自由超越團體的、整體的自由。如果僅僅只知道維護個人的自由,那會引起整個社會的混亂,滋生許多問題。當前世界人與人之間互相鬥爭、彼此傷害,就是因為有太多人只知道爭取個人自由。

至於尊嚴呢?有人說「尊嚴是別人給的」,這真是錯誤的觀念。我們常講「自尊而後人尊」,意思就是要我們自尊自重,才會得到他人的尊重;而在尊重自己之前,還應該先尊重他人,因為我們給人尊嚴,對方才會給我們尊嚴。如果我們不尊重人,只希望別人尊重自己,也許表面上看來像是得到了尊嚴,其實那樣的尊嚴恐怕是不真實的。

真正的尊嚴,還包括尊重自己的身分,尊重自己的責任,並能和他人建立起彼此互相尊重的關係。譬如身為父親,行為舉止就要像個父親,不是大男人主義的父親,也不是霸王式的父親,而是慈愛、慈祥、懂得以智慧教養孩子的父親。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做父親的尊嚴,否則僅僅在孩子面前耍弄父親的威權,到最後可能為了爭取尊嚴,反而失去尊嚴。

尊嚴、自由可以是靠向外爭取得來的,也可以是因為自己先給與別人,因而得到自由和尊嚴。第一種方式並不可靠,第二種方式比較穩當。

我們這個社會,爭取尊嚴、自由的人太多,願意給人家自由、尊嚴的人太少,所以日益混亂。如果我們真的想要建設人間淨土,一定要採取第二種態度,才是比較踏實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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