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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家人信仰了佛教,通常被稱為居士。那麼,做一個居士,跟普通的在家人又有什麼不同呢?佛教在中國,信仰的人最多,誤解的人也最多,多數人以為的佛教,就是那些供奉偶像的寺廟,那些為死人念經的僧尼,那些木魚,那些鐘磬,那些……就代表了佛教。所以,也就認定佛教是消極的,是逃避現實的。

其實,那些只是出家人的佛教,而且還是變質流俗了的佛教。佛教的根本精神,幾乎已被這股流俗的浪濤所吞沒。佛教的信徒,分有出家與在家的兩大類,出家人的本務是修道與傳道,並住持佛教,至於表達大乘入世的菩薩精神,並做佛教的外護者,卻是在家的居士。

二、三類法門

修學佛法的法門雖多,若從大體上說,可分三大類:

第一是人天道。
第二是解脫道。
第三是菩薩道。

學佛的宗旨,是在求取解脫道;學佛的著力點,卻在於人天道。尤其是人道,乃是生死與解脫的最大關鍵。所以,學佛的人,不能離開了人天道而另求解脫道。

解脫道的求取,也不等於佛果的圓成,解脫生死的人,並不就是成了佛的人,要想成佛,必須將人天道與解脫道兼顧並重,這便稱為菩薩道。

從性質上說,人天道是偏重於福業的經營,比如布施、救濟、放生、戒殺、社會公益等事;解脫道是偏重於慧業的修持,比如持戒、修禪、拜佛、念佛、聽經、看經等等。最要緊的,還是在於戀世與出世的區別:如有戀世的心,雖修慧業,仍是人天福報;如有出世的心,雖營福業,也歸解脫之道。

毫無疑問地,學佛的目的,不在人天道;佛教的態度,也不僅在解脫道。自求解脫,也要使得一切眾生求得解脫,自求解脫是慧業,助他解脫是福業,福慧雙修的,便是菩薩道。可見,佛教的宗旨雖是出世的,佛教的方法卻是入世的。因為自求解脫,是求解脫世間的種種苦惱,所謂出世,也是為了出離世間的苦惱。救濟眾生,是為幫助眾生解脫世間的種種苦惱,雖然出世,卻不逃世。同時,佛教所謂的解脫,是重於心—精神的自在,不受五欲(粗)的煩惱的束縛,這便是心解脫,便可離欲界而生色、無色界,乃至出離生死;若能不受無明(細)的習業及無知的束縛,便是慧解脫,便可超脫生死,乃至成佛。因此,解脫了的人,固然不受生死的束縛,但也並不就是不受生死,因為為了度眾生,他們仍須生死。不過,他們的生死,是出於自由意志(願力)的自主,不同於一般凡夫的生死,是由於煩惱造成(業力)的牽引。正像一個去監獄為犯人講演的自由人,雖也進入監獄,接觸了犯人,但他的心裡感受,與被法律制裁而監禁在獄中的犯人,是不同的。所以,已經解脫了的人,雖入生死,仍不以生死為苦;雖在生死,卻不受生死的束縛。

三、解脫道與菩薩道

修持解脫道,毫無疑問,是佛教的本意;解脫道的修持工夫,也毫無疑問,是以出家的身分為宜,至少,出家人的牽掛沒有在家人那麼多。所以,出家人可證小乘四果,在家人最多只能證到三果,南傳的北道派,雖主張在家人也可證到四果,但其既證四果,必然就會出家。

說到菩薩道,無疑地,菩薩道的精神,是佛教的根本,菩薩道的修持者,則以在家的身分更為相宜。至少,在家人的生活範圍,可比出家人更大更廣,深入群眾而接觸群眾,正是攝化群眾的最佳方便。所以佛經中的菩薩,除了極少數之外,都是現在家相,乃至最後一生在兜率內院的菩薩,也是現天人相,而非出家相。當然,現在家相的菩薩,並不即有男、女性的差別,三界內的色界天,已經沒有男女欲,何況是聖位的菩薩。菩薩多現在家相的原因,乃在說明菩薩道的修持者,最適合在家人的身分。

解脫道是可貴的,但還不如菩薩道更加可貴。因為菩薩道的修持者,除了自求解脫,還要助人解脫;既是解脫道的求證(或已取得)者,也是人天道的實行者。從實質上說,菩薩雖現在家身,卻比出家聖者更偉大。這也正是大乘佛教一向責斥小乘心行的基本原因。

但是,在家人,實踐人天道的福業是容易的,只要出錢出力,多做社會公益的慈善事業就行了。至於要求在家人能像蓮花生於汙泥而不為汙泥所染—修持解脫道,那就比較難了。如果只行人天道而不修解脫道,那僅僅是人天道而非菩薩道,只能換取來世人天界中的福報,不能解脫生死,更不能自主生死。這也就是出家人比在家人更加尊貴與超勝的因素之一。

根據這一要求,便可進一步地知道,同樣的在家人,信佛與未信佛的人是不同的。未信佛的在家人,縱然他是最偉大的慈善家,那也僅可獲得人間及六欲天的福報,福報享盡,仍要墮落三塗—傍生、餓鬼、地獄中去受苦。至於信了佛的在家人,縱然不能確實修持解脫道,也能對於解脫之道,生一嚮往之心,所以也必將進而修持解脫道,今生修不成,來生、乃至許多許多的來生之後,必將有修成解脫道而得到解脫的希望。信佛的在家人,縱然不能積極地經營人天福業,最低限度,也不致積極地造作三塗的惡業。所以,同樣是在家人,信佛的要比未信佛的,前途更有希望,也更有保障。

四、居士宜修菩薩道

到此,我們就要談到居士的問題了。

在一般人的觀念中,多以為「居士」這個名稱,是佛教稱呼在家男女信徒的專有名詞,其實不然。

在佛教的原始聖典中,尤其是在律部之中,居士乃是俗人的通稱,梵語稱為迦羅越,不論信佛、不信佛,凡是居家之士,便可以稱為居士。男的稱居士,女的稱居士婦,是對已婚俗人的通稱。故在羅什法師的解釋是:「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為居士。」《十誦律》卷六則說:「居士者,除王、王臣,及婆羅門種,餘在家白衣,是名居士使者。」

在中國,運用居士一詞的,也不是以佛教為始。在《禮記》中就有「居士錦帶」一語,那是指的為道、為藝的處士,含有隱士的意義,所以在中國古籍中,往往見到一些文人雅士,每喜以居士自號,但那並不表示他們是佛教的信徒。

佛教習以居士稱呼在家的信徒,大概是從維摩詰居士而來,維摩詰居士,確可稱為居士,但也因此而被後人附會,如慧遠大師《維摩義記》卷一說:「居士有二:一、廣積資產,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

正因如此,居士一名,漸漸地,也就成了佛教的專用。清朝的彭際清,編寫一部在家佛徒的傳記,也以《居士傳》來命名。實際上,以居士稱呼學佛的居家之士,固然沒有什麼不可,若以中國人的觀念,以隱士的涵義,來比附學佛的居家之士,那是不妥當的,甚至是意義相反的。因為,隱士是過獨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生活;而居家的學佛之士,應該是菩薩道的實行者,為度眾生,可以不惜生命,自求解脫,也必助人解脫,這,怎麼可以與隱士同一意義?

然而,既已相沿成習,我們也只好隨俗稱呼了。

照理,一個名副其實的在家居士,便是一位大乘的菩薩。

雖然,要做一個名副其實的菩薩,並不是簡單的事,太虛大師曾說:「正須入祖位者,乃能宏大乘教,否則……,但能令得人天權小之益,及種大乘善根,不入大乘。」(《佛法導言》)要到禪宗的破了三關,相當於六根清淨位,才入祖位,入了祖位,才能弘揚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的菩薩道,真是難能可貴。

可是,我們總不該因了菩薩道的難行而就不行,雖然不能即生成就優入聖位的大乘菩薩,如若繼續種下了大乘的善根,終究必將成為優入聖位的大乘菩薩。

所以在家的居士們,不要氣餒,在家人雖在解脫道的求取上比出家人相差一階,然在菩薩道的實踐上,卻比出家人的條件優勝得多。

五、菩薩道的重心

我們知道,人天道的主要德目是五戒十善(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為五項必戒的德目,故稱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言、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稱為十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第三篇〈人間天上的護照〉);解脫道的主要德目是戒、定、慧的三學;菩薩道的主要德目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的六度。六度包含了三學,三學又包含了五戒十善。所以,菩薩道才是佛教的根本道。

然在六度之中,乃以布施為首,可見,菩薩道的實踐,是以布施為重心。因為要度眾生,必須先要安慰眾生,先使眾生在物質上與精神上得到了安慰,然後才能對你發生好感,接受你的化導,並也信任你的化導。

布施,分有財施、法施(離苦的方法)、無畏施(給怯弱者鼓勵)三種。財施屬於物質的,法施與無畏施屬於精神的。理想的布施工作,最好能三種並重,但在一般的眾生(人),在現實生活的驅迫之下,對於物質的要求救濟,遠比對於精神的要求寄託,更為急切。因此,首先使他吃飽了、穿暖了,才能再談精神的追求。近世基督教在中國的風行,原因也在於此,不管基督教的教義怎樣膚淺,能給人群以物質的實惠,總是真的,除了破衣、麵粉的誘惑,他們也辦了許多的醫院和學校。一般人,哪能都是神學家或哲學家,會去研究它的教義和內容?所以基督教的分子,傳教士的群中,有以信教為職業的偽善者,而信徒的多數,多是出於盲目的附從(他們的確需要宗教的安慰,但卻未得到正確的引導),另有一些則是出於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別有用心。在佛教,以布施的工作來說,居士要比僧尼更能做得徹底,因為根據律制,出家人是不該有財富也不會有財富的,既然沒有財富的積蓄,對於物質的布施,就無法做到。即或今日的僧尼,未見有幾人是把銀錢一戒持得清淨的,但是除了公有的寺產,也不致有太多的私產。所以,出家人只能以佛法布施,以無畏的精神鼓勵,卻不能利用物質來救濟。雖在佛經中說,布施的功德,以佛法的布施最為殊勝。但在前面說過,接引眾生的先決條件,應以物質的布施為優先。至於教化眾生離苦得樂—走向解脫之道,那才是佛法的功能,這個功德雖大,卻不是解除現實貧困的直接方法。同時,在所有的出家人之中,能以佛法及無畏來布施的百分比,也是相當低的。我們在原始聖典中可以得到證明:佛世的出家弟子,經常隨從的,約有一千人左右,那些多數是大阿羅漢,此外的凡聖僧尼,當然還有很多很多,但在僧團中能起領導作用的,不過數十位而已,至於弘化方面有大成就並有名字記載的人,比數上也是非常之少,雖然聖典的記載,不免掛一漏萬,但在法施方面真起大作用的人,確實不會太多,那當屬於事實。後世的僧尼,當然更加不用說了。因為出家人是以修持解脫道為主,行有餘力,才能談到救濟眾生的工作。

至於居士,如果是一位名副其實的菩薩道實行者,也便可以做到三施並重了:那就是自己有財富,可用物質救濟貧困,自己也深通佛法的勝義,可以用來教化眾生,安慰眾生,鼓勵眾生。

所以,真正的大乘精神,雖由出家的大菩薩乃至佛陀來攝化,一般凡夫的出家人則不能充分表達出來,唯有發大心的在家居士,才是菩薩道的理想實行者。

當然,這裡所說的理想居士,在歷史的記載上,也是數得清的。至於一般的居士,確實不容易做到理想那樣的境地。有錢的居士,能夠以財物布施,但也僅止於財物的布施,未必能夠深達佛法的勝義而用佛法布施。若期望他們進一步地對於解脫道的欣求,那是難上加難了(當然不是沒有);所以,他們的布施,仍是局限於人天福業的經營。

對於深達佛法勝義的居士,雖可做到法施,但他們未必就是大富長者,對於物質的布施,也就力不從心了。大多數的正信居士,是在人天道與解脫道的交叉路口徘徊,既嚮往解脫道,卻又無法擺脫人天業;乃是在人天業中,慕求解脫之道。他們當然還是幸運的,也是可敬的,最低限度,他們必將走上解脫之道,乃至走上真菩薩道的。

六、居士應具備的條件

上面是講理想的居士。理想的居士,是從一般的居士中產生的,也是要從一般居士的立足點上做起的。

那麼,一般的居士,應具備一些什麼條件呢?

在《雜阿含經》卷三十三第九二七經等的規定,在家居士,應該具足五個條件,稱為五法具足,那就是:

(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緊,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問題,都是不必談的。對佛教,首先要有正確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們離苦得樂,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說的。佛法是由僧眾結集(編輯)、傳流、住持、弘揚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來,便是信仰「佛、法、僧」,稱之為三寶。信仰的入門,便是皈依三寶,皈依三寶,是將整個的身心,無條件地汩沒在三寶的光輝與恩德之中,皈依三寶之後,便能從三寶的啟導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

(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殺生(不殺動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盜、不邪淫(不與夫婦之外的異性交媾)、不妄語、不飲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寶與受持五戒,本不該看作兩個階段的兩層意義,如果皈依了三寶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學校登記註冊,而不真去上課求學,那只是種善根而得不到現實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業,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連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豈能解脫生死?

如果嚮往出家生活,而又為現實環境之所不許,那也不妨於五戒之外,可以另於每月陰曆的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後兩日),受持以一日一夜為期限的八關戒齋,所謂八關戒齋,是指:

1.不殺生
2.不偷盜
3.不淫(一日一夜不可與異性交媾)
4.不妄語
5.不飲酒
6.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
7.不坐臥高廣大床
8.不非時食(俗稱持午,過日中之後,只許飲水,不得進食—這一條戒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律制生活》一書中的〈佛教的飲食規制〉)

有關八關戒齋的詳細內容,請參閱拙著《戒律學綱要》第四篇〈了生脫死的門徑〉。

如果修菩薩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薩戒,這雖不是《阿含經》中的規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確有受持菩薩戒的必要,因為受戒一事,相似於宣誓,且比宣誓的意義更莊嚴,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惡性極強的防腐劑。

菩薩戒的主要內容,請參閱《戒律學綱要》第七篇〈三世諸佛的搖籃〉。

(三)施具足(編案:原典中也作「捨具足」)

施的內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師長、三寶;以悲憫心布施孤苦、貧病;以公益施捨促成社會大眾的福利。

(四)聞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於福德的培養與經營,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見,並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話,那就必須從聞法入手。看經也是聞法之一,但是,經義博大精深,親近善知識,「往詣塔寺,專心聽法」的點化講授,仍是必須。這也是居士進寺院的最大目的。

(五)慧具足

這是對於真諦的體會或領悟,也是從聞法的精進實踐而得的一種實證經驗。佛陀時代,每對俗人說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聞法而見諦,證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七、居士的家庭生活

一個居士,雖然皈依了三寶,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該照著俗人的生活軌範去生活,而且要比沒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積極、更和諧、更美滿、更有朝氣、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並使他人樂意來接受自己的影響。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夫婦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間,一定要堅守貞操,要敬愛對方,要體貼對方,夫婦間的感情融洽了,縱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個可愛的家庭。

家庭和樂,主要是建立在夫婦之間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賴於經濟收支的平衡。居士應當從事各種正當的職業,來謀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業(包括漁業及葷菜館等)、盜業(包括賭業及走私等)、淫業(包括酒家、舞場、妓院等),其他的或農、或工、或經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選擇的。有了收入,必須量入為出,在《善生經》中,佛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份來處理:一份為飲食(家計的生活),一份為田業(營業的資本),一份為貯藏(家中的儲蓄),一份為給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潤)。以這樣的經濟計畫,來計畫家庭的經濟,實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學的分配。

但是,經濟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達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責斥收入超過支出的守財奴,把他們喻為餓死狗;更責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們喻為沒有種子的優曇鉢果。

先把家庭經濟的基礎鞏固了以後,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餘力的話,就該用於家庭以外的福德—供養三寶及公益慈善等的事業中去了。所以《雜阿含經》中也說,居士的財產,應該分作三種用途:一是供養父母;二是養育妻子、兒女乃至賙濟親屬、朋友、僕從等;三是供養沙門、婆羅門(三寶即在其中)。

一個居士,應該時常親近三寶,但如不顧家庭的事務,放棄了對於父母、子女及夫婦的責任,專來親近三寶,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經盡了對於家庭的責任。

一個居士,應該無條件地供養三寶,但如剋扣了父母的所需,減少了子女的營養,節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費,降低了僕人的工資等等,拿來供養三寶,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對方的心許,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動。

因為,一個居士,不能由於信佛而破壞了家庭的和樂,應該由於信了佛的緣故,而使家庭更加和樂起來。否則的話,你的家人,因為不滿你的不顧家庭而只顧三寶,他們不但對你起反感,也連帶著對佛教起反感。這樣一來,你本為了恭敬三寶,卻使你的親人變成了三寶的反對者,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說過,居士是理想的菩薩道實行者,菩薩是以救度眾生為要務。如今,你把自己的親人,拒之於三寶的千里以外,還談什麼救度眾生呢?

八、居士的社會生活

有人說,人類是社會的動物,所以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脫離社會。所謂社會的定義,應該是「有組織的團體」,所以我們最大的社會,可以包括全體人類,最小的社會,可以小到僅僅是二人以上的結合。

因此,家庭是社會的基礎,社會是家庭的擴大。家庭可以小到僅僅是夫婦兩人的結合,社會可以大到全人類的組織,乃至在未來的太空世紀,可將星際的人類也概括在內。所以,社會的涵義是不受空間及時間所限制的。

從佛教的立場說,一個在家的居士,他所活動的範圍,可比一個出家的僧侶深廣得多,他所隸屬的社會,也比出家的僧侶繁複得多。所以,就居士而談社會生活,乃是必須的。一個居士,在家庭中,有著很多的身分:對父母而言是兒女,對兒女而言是父母;對弟妹而言是兄姊,對兄姊而言是弟妹;對配偶而言是夫妻;對父母的父母,對兒女的兒女,乃至對親屬的親屬等等,皆會成為各各不同的身分。由一個家庭擴大而成為一個家族,再擴大至家族以外的社會:對老師而言是弟子,對弟子而言是老師;對長官而言是屬下,對屬下而言是長官;對政府而言是人民;對團體而言是團員、黨員、社員、會員;尚有朋友的朋友,關係人的關係人等等,都是形成社會形態的因素。一個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複的社會關係之中。一個理想的菩薩道實行者,便很樂意生活在如此繁複的社會關係之中。因為,有了關係,才有接觸的機會,有了接觸的機會,才能引導他們皈向解脫之道的唯一處所—佛、法、僧三寶。

但是,要度眾生,單憑一股宗教狂熱的情緒是不中用的。宗教的狂熱,固然能使人們生出赴湯蹈火的勇氣,去宣傳、去辯論、去衝鋒、去陷陣、去戰鬥、去犧牲,但那決計不能持久,也決計不能產生深遠的良好影響。

佛教,是以服務社會為菩薩道的表徵。佛在往昔的無數生中,以種種身分、種種形態、種種方式,深入種種的族類群中,每每能居王的地位。所謂王,就是領袖,那些領袖的地位,不是仗武力打得來的,全是以服務大眾的道德價值所感召而致的。因此,唯有真正能為大眾謀幸福的人,才是最夠資格做大眾領袖的人,才是最能贏得眾望所歸並心悅誠服的人。否則,那不是王,而是賊、而是盜、而是匪、而是梟!

所以,一個理想的居士,雖然不必在任何場合都要以領袖的姿態出現,至少,他該是受到任何場合所歡迎的人,乃至是能受到任何場合所尊敬的人。可惜不幸的很,就我所知,有些居士,當他們信佛學佛之後,竟與他們的社會關係疏遠了、冷淡了、隔閡了,甚至被人視為孤獨、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當然,這是由於他們的慕道心切,他們一心嚮往解脫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們的社會關係漸漸地脫節、接不上了。但是,我要告訴他們,這不是一個居士應有的態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該如此的。縱然是出了家的人,對於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對於社會公益仍當要熱。事實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證大果位的人,對於社會的大眾,無一不是熱烘烘的。這種熱,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學佛,是為發菩提心,信佛學佛之後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豈不成了背道而馳?最低限度,一個居士,不該是惹人討厭的對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乃至是虧辱了職守!既然不盡職守,仍然享受職守上的待遇或權利,便是一種債務,便是一種罪行,便是一種因果!那絕不是一個居士的本色。實際上,人,凡有生活的權利,必然也有生活的義務,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個佛教徒的本色,應該是多盡義務,少享權利,才能獲得他人的愛戴。

因此,佛為統攝一切團體(社會)的要求,說了四種德目,稱為四攝法。攝是統攝和攝受,也就是領導或化導的意思。所謂四攝法,就是領袖人物所不可缺少的四種處世方法,切實地做好了四攝法的工作,便能感化群眾,也能領導群眾。四攝法的名稱,就是:

(一)布施

布施的重要性是非常大的,佛教凡是涉及社會人群的德目,無不注重布施,凡是有關居士的德目,無不鼓勵布施,所以在《優婆塞戒經》中,雖列六度,但卻特別著重布施一度的反覆闡揚。因為唯有布施,才能使得社會的貧富得到適當的調節,也唯有布施,最能表達佛教的慈悲精神。一般人,誤會了布施的原義,以為施主的名稱,是居士對於寺廟所專用。事實上,為三寶出錢,最好稱為恭敬供養,為貧病孤苦的賑濟,才是名副其實的布施。居士以財物布施,可以稱為施主,僧尼以佛法布施,何嘗又不是施主?說也難怪,末世的僧尼,多數只知勸請居士們給寺院出錢,而積極舉辦佛教公益事業的鼓勵,卻又很少做到,這是今後中國佛教的一大課題!

當然,布施是一種福業,佛將福業的對象分為八類,稱為八福田,那就是:佛、聖人(是大、小乘未登佛位的聖者,小乘初果以上,大乘初地以上)、和尚(親教師—是指出家人受戒時的主持人,居士沒有和尚),阿闍梨(軌範師—是教讀師、依止師、戒師、皈依師等)、僧寶、父、母、病人。在這八種福田之中,居士在家應當首重父母,其次是佛、聖人等,不供養父母而來供養三寶,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但是《梵網經》中又說:「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這就是鼓勵大家多做慈濟事業。供養三寶當然要緊,救濟貧病於死生的邊緣者,尤其要緊。平時除了父母,當以供養三寶為第一;遇到特殊情況,若有餘力,當以濟困扶厄為第一。這是居士們必須明白的事。

(二)愛語

所謂愛語,不是談戀愛,也不是阿諛諂媚,而是用和悅的態度,來與他人共同談論,這是由於悲心的自然流露。因為,菩薩看眾生,沒有一個不是自己的至親骨肉,沒有一個不是大善知識,沒有一個不是未來的佛。所以,只有敬之愛之而唯恐不及。這裡佛教所說的愛語,不僅是談話的技巧而已,而是一種真誠懇切、和藹融洽、感人肺腑的談話。這,就是得到了佛化實益之後的一種受用、一種智慧、一種修養。比如,對於苦難者的慰問,對於失敗者的鼓勵,對於成功者的讚美,對於頑劣者的勸勉(必要時也可以訶斥來達成勸勉的目的)等等。一種和悅而懇切的談話,總是受人歡迎的,這種談話,便能促成社會的和樂、進步、安寧。我們知道,最善於調解糾紛的人,也必是最適宜做領袖的人,至少也是最受歡迎的人。萬一遇到不可理喻的人,那也只好由著他去,不必勉強。

(三)利行

所謂利行,是指對團體公益的謀求和促進,用現代名詞來說,就是為社會服務。現代民選的官員,競選時也都是說為了服務國家、服務人民、服務鄉里等等。實際上也的確應該如此,我們在任何一個團體,均可體驗得到,凡是最能為團體利益著想,並且最能幫助大家解決困難的人,必然也是眾望所歸的人,一個偉大的領袖,必然有他對於社會所付出的貢獻—服務。

(四)同事

所謂同事,是將自己融入於他所處的社會,將自己變為社會所公有的人,隨著社會的需要而改變自己,而變成社會所需要的一個人。釋迦世尊在菩薩階段的隨類應化,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二應身,都是同事的最佳典型。但是,將自己融入社會,並不等於隨著社會的感染而消失了自己。融入社會的目的,是為了領導社會、感化社會。所以日本的道元禪師把同事的定義這樣解釋:「初使自己同於他,後則使他同於自己。」(《正法眼藏.四攝法卷》)

總之,四攝法是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德目,小至一家,大至全人類,能有多大程度的實踐,必有多大程度的效果。一個居士,應當隨分隨力地去做,才不致被教外的人誤以為佛教徒是消極的逃世者,才能進一步地化導社會而淨化我們的社會。

九、居士的宗教生活

從原始聖典阿含部及律部中看,居士的宗教生活,也就是三皈、五戒、八正道、五法具足、四攝法等的生活,居士與一般俗人生活的不同處,也是從這些德目的實行之中表露出來,這些德目,上面已講過了。

所未講的,是修持解脫道的問題。解脫道不離戒、定、慧,這可參閱我的另一篇拙作〈怎樣修持解脫道?〉,便可獲得一個概要。在此不再贅述。

但是,在一個居士的日常生活中,必須每日抽出最低限度的時間,來將身心全部交給自己的信仰,如能定時定數那是最好,至少每天不得少過兩次。這樣才能得到修持的力用。配合自己的生活環境,拜佛、靜坐、誦經、念佛(如環境嘈雜,觀想默念即可)、懺悔(包括毫不容情地反省,至誠懇切地悔過,以及對於三寶恩德的感仰),選定一、兩種,做為日常的恆課,但於懺悔一項不能缺少。唯有在不斷地懺悔之中,才能不斷地改往修來,才能不斷地邁向成佛之道;唯有天天都是生活在「覺今是而昨非」的新境界中,才是最能變換氣質的人,才是最有新希望、最有新發現的人。古人的宗教經驗,往往也是從懺悔之中得來的。懺悔不一定要儀式,跪著、坐著、站著,均無不可。不過,凡在功課之時,必須放下萬緣,一心皈命,縱然少到每次僅僅數分鐘,行持久了,日子長了,必有效驗可觀,至少,對於人生的境界,必將開朗豁達。這也就是解脫道的實踐工夫。

如果時機因緣許可,應當設法多參加寺院中比較長期的法會,全力精進。但也不能僅靠參加法會,否則便成一曝十寒,得不上力。

居士如果希望吃素,那是很好的,但你一定先要求得家人一致而充分的諒解;如果希望在每月的六齋日受持八關戒齋,那你至少要預先徵得你丈夫或妻子的同意。否則,因了學佛而使家庭失去和樂,那是不應當的。

總之,一個居士應當是一位菩薩道的實行者,首先要變換自己的氣質,再來佛化家庭,然後佛化社會。居士當擁護三寶,切不可毀謗三寶。

附記:本篇及下一篇〈怎樣修持解脫道?〉,係應佛教文化處的要求而寫,曾於一九六四及一九六五年單行印刷兩版。列為法鼓佛學小叢刊的兩種。

一、什麼叫作解脫?

解脫的意義,可以很廣,也可以很狹;可以高,也可以低。從基本的定義上說,所謂解脫,就是解放了束縛和脫離了束縛。有了束縛,便不自由;解脫了束縛,便是自由。因此,解脫的定義,也可以說就是自由的定義。

但是,自由是有範圍的,人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之下,由於法律的保障,可以得到若干的自由,所以自由不等於放縱,自由也有其限度。

要求自由的傾向,實在就是主觀狀態對於客觀狀態的一種反抗,這種反抗的動力,幾乎也就是生命的本能。包括動物與植物在內,如果失去了這種反抗的本能,必將不能生存。

比如草木的生長,它們反抗了地球的引力之後,才能從地面向空中發展,這種自求發展的動力,就是要求自由的一種反抗。

動物園的禽獸,更不用說,絕不是牠們的自願;野生的動物乃至昆蟲,牠們都有一種自求生活的本能,也必有一種抵抗環境的自衛能力;縱然是家畜,也沒有不為牠們的生存而奮鬥的。

人類,對於自由的要求,比異類的動物,更加強烈,更加深刻。雖然,由於文化及教育,在要求自由方面的表現,沒有動物那樣地露骨。但是,動物的層級愈高,對自由的要求也愈大,人類的文化愈高,對於自由的要求也愈複雜。

生物界的自由,僅在求得生存而已;動物界的自由,也僅在求得滿足簡單的飲食欲及生殖欲而已;人類的原人,大概又比高等動物的要求略勝一籌。人,總是人,不會沒有肉體生活以外的精神生活,所以漸漸地向文明的時代進步。

一個文明人的自由傾向,是基於肉體的生存欲(飲食),進展到肉體的延續欲(生殖),再發展到精神的安定欲(神明的保護),最後便必然地要發展到精神的不朽欲。所謂精神的不朽,是用來彌補肉體必死的遺憾。一個文明人,他會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呼聲,那就是指的肉體(生存)的自由及精神(思想)的自由,但卻未必包括了精神不朽的自由。能夠精神不朽,他已不是一般的人,但這項要求,卻是人人該有的,否則,他的人生是盲目的、昏沉的、沒有自覺的、沒有理想的,也是沒有信心的。

當然,要求精神不朽,未必就是要求宗教的信仰,比如許多無宗教乃至反宗教的學者,他們不信神、不信上帝、也不信天國、更不信死後尚有所謂靈魂這樣的東西,他們只以為造福了人類,他們的精神便會永遠地活在人類的歷史上,永遠地融入於整個的宇宙間了,他們稱這種作法為將小我化入大我。其實,他們是從混沌中來,又進入混沌中去。不過這些思想的要求精神不朽,要求個人衝破現實的時空,要求得到更大更久的自由價值,那是無可否認的。所以,如把尺度放寬,這些也是屬於宗教信仰的一型。

最能普遍適應於人類的自由傾向,便是所謂靈魂不滅的要求(佛教不以為有固定的靈魂,眾生的生死,純由於業的聚散與牽引,這個問題請參閱拙著《正信的佛教》第二十三節〈佛教相信靈魂的實在嗎?〉),在這當下一生的死亡之後,仍有一個我的存在,肉體雖然腐爛了,靈魂還是存在。這在神教徒說,靈魂可以奉上帝的恩召而進入上帝的天國,享受永生的快樂。在佛教來說,肉體雖然死亡了,善惡的業種卻不會消失,它將帶著我們去接受另一階段的生死過程。

因此,不論神教的升天也好,佛教的善惡生死輪迴也好,都是由於人類要求精神不朽而得到有力的註腳,這也是解脫思想的必然途徑。但依據佛教來說,凡有一個「我」的存在,不論小我、大我,不論上天、下地,他的自由範圍總是有限制的,所以也不得稱為究竟的解脫。佛教的解脫道,目的是在解脫這一個「我」的觀念,而能得到絕對的自在。

二、佛教的解脫思想

上面說過了,解脫就是自由,自由的境界是有廣狹不等、高低不同的。不過,凡有等次的自由,凡有差別的自由,都不是絕對的自由,都不是究竟的解脫,也都不是佛教所說的解脫。

那麼,佛教的解脫思想是怎樣的呢?

當然,佛教的解脫思想,不會離開等次差別的自由,乃是包含了等次差別的自由,再衝破等次差別的自由,那就是絕對的大解放、絕對的大自由,那就是無我。

無我的思想,除了佛教,也有人用,但他們所說的無我,仍然不會脫離「我」的觀念,仍然有一個希望「不朽」的觀念,那些忠臣義士,那些貞烈的婦女,那種慷慨犧牲的精神,確是忘記了私我的,但他們不會對其主觀的行為與客觀的影響都忘了、空了的。所以從深處考察,這不是無我,而是我的擴大肯定。

因此也有人說,佛教雖講無我,但那個無我的狀態,實在是最強烈的「我」字,比如修善才可以不墮惡道,固然是為了我在打算;至於解脫,也是為了我的解脫;即使行菩薩道,也是為了我想成佛,成佛之後,並沒有一空百空,成佛之後的諸佛,仍有諸佛的國土、諸佛的法身、報身、化身。因此證明佛教講無我,乃是我的觀念的強烈化。

事實上,這是似是而非的論調。佛教的無我,絕不如世俗一般所說的無我,雖在佛教中的某些思想,由於混雜了印度教的梵天思想,而帶有真我的色彩,佛教的根本思想,卻是絕對無我的。佛教講的空性是一門高深的哲學,從空性的立足點上,不會找到半點我的色彩。單從菩薩道的觀念來說,講求三輪體空—對於作者、受者、所作所受的事物,不存一絲功德的心念。因為行善救生乃是菩薩的本分,做不到的人便不是菩薩,既是菩薩就要如此,如果存有一個我是行菩薩道的觀念,他就不是真正的菩薩。

誠然,佛教的基礎並不會脫離人間,所以佛教的無我是從人間的有我而昇華的。因為一般的人,根本不敢想像無我的境界,如果真把解脫的境界一下子告訴他們,那將嚇退他們的。「我」在眾生的心目中,可謂根深柢固,突然說出「無我」,他們就有無從著落的感覺。所以佛教在誘導世俗的方法上,還是講有我的。

比如說善惡因果的觀念,是佛教最重視的教訓,既說善惡因果,就有我的觀念,但這教訓的作用,是為無我的境界開路:造惡都是為了自私,所以除惡之外,要先從善業的作為上著手,善業做多了,利他的行為多了,私利的心理就會漸漸地減弱;等到放棄了私利的心理,豈不就是無我?要是僅僅放棄了惡業惡果的我,而仍抱住善業善果的我,這是變相的自私,這是在做投資生意,只能換取來生的人天福報,而不是佛法的本意,也不能夠解脫。

大家說小乘的聖人是自利的,這話不錯,但是小乘的聖者卻是無我的,如果存有一念我的利益,他就不能證得阿羅漢果。如果有我,就有煩惱,有煩惱,就要造生死業,造了生死業,便在生死中輪迴而不得解脫。小乘羅漢的解脫,本質上與大乘七地(亦說八地)菩薩的解脫一樣,乃至與佛的解脫也是一樣的。可是,那種無餘涅槃的解脫境界被稱為寂滅,甚至被大乘佛教斥為灰身泯智,因為那是一種空寂的狀態,固然沒有物質的,也不能說是仍有精神的,那就叫作空性,不是有,但也不是沒有,那就叫作無我的安樂境界。

事實上,小乘的無我,只是「人」無我,而還沒有進入「法」無我的境界。也就是說,小乘聖者能夠依照佛法修行,並且徹底放下了人、我、愛、憎對立的界限,也放下了物、我、取、捨對立的界限,所以能從世間上得到絕對的解脫,斷除放棄了世間相的執取,但還以為一切法的本身是實有的,所以一旦進入無餘涅槃的解脫境界,他們就不再出來了。至於大乘的解脫,是連同世間的佛法也要放下來的,把世間法徹底放下時,便是小乘解脫道;把出世間的解脫道也放下之時,便是大乘的菩薩道。

菩薩是不取世法也不取解脫的,這就叫作無住處涅槃,雖然不著世法的愛憎取捨,但也並不離開世法而仍要處於世法。這就是佛法所說的菩薩道的內容,它是包含了人天道與解脫道的。離了人天道,便不是真正的菩薩道,那僅是小乘的解脫道;離了解脫道,也不是真正的菩薩道,那僅是凡夫的人天道。正因為菩薩道,是不執著世間也不離開世間的,所以才是絕對的無我。解脫,是把我執與法執全部放下,放下了我執與法執之後的人,才是徹底的自由,才是絕對的客觀,才能毫無條件地建設世間,才能無上積極地廣度眾生。所以真正的菩薩道實行者,不會先存一個企求成佛的功利觀念。

比如:地藏菩薩的「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文殊菩薩是三世諸佛的老師,普賢菩薩的永遠實踐十大願王的菩薩道,他們是為救度眾生,是為眾生都能成佛,是為佛法利益世間而行菩薩道,不是為了自己成佛而行菩薩道。佛經中說菩薩道是成佛的因素,那是為了對於初信凡夫的接引而說,但那也是確實的真理;菩薩雖不是為求成佛而行菩薩道,諸佛的成佛,確都由於菩薩道的修持而來。不過,佛教的偉大,是由於法無我的實證,也就是即使無上的真理也能完全放下,不像其他的神教以及各派的哲學家們,沒有一種能將自己所以為的真理也放下來,若把他們的「真理」放下了,他們就成了無依的遊魂!佛教是偉大的,佛教的最高境界是把一切放下來,但在徹底放下之後,卻又絕對地承擔(不是執取)起來:否定了一切之後,又照著本來那樣地絕對肯定起來。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來了:神教徒們、哲學家們,從初步看,他們是無我積極的,為了真理的發明、追求、弘揚、實行而努力;若從深底去看,他們確又是自私消極的,當他們抓到了自以為是的真理之後,誰肯放下來呢?哲學家們的小我化入大我,便失去了自由意志;特別是神教徒們,嚮往著天國的安樂,哪一個願意永生永世地為世間的理想而服務呢?

佛教,從初步看,似乎是自私消極的,講看破、講放下、講解脫、講求從苦海的此岸到離苦的彼岸,這豈不是逃避現實?但從深底來看,唯有看破了世法的聚散無常,才能悟透彼、此、物、我的虛幻不實,才能放下一切而從彼、此、物、我等幻景的妄執之中得到絕對的解脫,既然解脫了愛、憎、取、捨的束縛之後,乃至對於解脫境界也是要解脫的。所以看破放下的結果,乃在無上積極地淨化世間,並且是突破時空(大自由)地建設世間和拯救世間。這就是菩薩的本色,也就是佛教的根本精神。

因為篇幅有限,這個看似淺顯而實深奧的問題,只能寫到這裡為止。

三、佛教的解脫工作

佛教的出現,是由於釋迦世尊的應化人間。釋迦世尊的應化工作,總括一句:做的就是解脫工作。

我們知道,釋迦世尊降生在王宮裡;他的出家,是在受了宮廷的欲樂之後。那時他已二十九歲,為什麼要出家?大家都知道,是為了一個「苦」字,首先發覺的是生、死、老、病的苦,繼之又發現弱肉強食的苦,以及為求生存的苦,人與人之間愛憎關係的苦;那些生理的苦,心理的苦,內在的苦,外加的苦。為了解脫這些苦的問題,他就毅然決然地出家了,他想從出家修行的生活中體悟出離苦的方法。終於,佛陀成道了,佛陀已悟到解脫痛苦的方法了。這個方法要是演繹開來,那是說不盡的,如果把它歸納起來,也只有「緣生性空」的四個字而已。

所謂緣生性空,可以用兩句話來說明:「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中觀論》)也就是說,凡是依賴著各種因素而產生的事物現象,它們的本來體性都是假有的,都是空的。那麼,試問:從宇宙界到人生界,萬事萬物的產生,又有那一樣是不靠眾多因素的聚散而出現的呢?所以,緣生性空才是究竟的真理。

緣生性空,又可用四句話來解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這四句話的意思,是說世間的一切事物現象,不論是物理的成、住、壞、空,生理的生、老、病、死,或是心理的生、住、異、滅;不論是自然的,或是人為的,凡是能夠成為一種現象,都是由於各種必然的因緣(關係)的聚集而成立,所以叫作「此有(關係)故彼有(現象)」;又由於各種必然的因緣(關係)的解散而消失,所以叫作「此無(關係)故彼無(現象)」。

一切的事物,從宇宙到人生,沒有一樣是永恆不滅的,所以也沒有一樣是值得依戀的。人的痛苦,卻是由於不解緣生性空的道理而來!未得的好處想得到,已得的好處怕失去;已得的不幸怕它不走,未得的不幸又怕它要來。人對於人,也是抱著這樣的態度。為什麼?這是因為認不清事物的本來面目,也認不清自己的本來面目,所以把內在的「我」跟外在的一切境界全部對立起來;為了一個「我」,死命地維護著這個「我」—我的、我能、我愛、我恨、我要、我不……,總之,是在做著「我」的奴才和牛馬。這就是一切紛爭、罪惡、煩惱、痛苦的淵藪,所以「此(我)生故彼(苦)生」,稱為「純大苦聚集」;可見,不論是自己感受痛苦,或者使得他人感受痛苦,都是由於「我」的作祟,如果能從名利、權力與物我的身心之中,看出了緣生性空的道理,那就知道一切的一切,都是假有的、暫有的、幻有的、虛有的,那還會把它們看得這樣地認真嗎?但要知道,這一切的一切,從性體上看,是緣生而空的;從現象上看,卻又是實實在在的。這種實在,固然由於「我」的(現前)觀念而存在,也是由於「我」的(已往)造業而感得。因此,從過去到現在,一切的痛苦,都是由於「我」的自作自受。如果看透了空,放下了「我」,那就是無我,那就是解脫,那就是「此(我)滅故彼(苦)滅」,稱為「純大苦聚滅」。

由此可見,佛教的解脫之道就是滅苦之道。但從理論上說,這是很難適用到一般人群中去的,所以,佛陀本著這個滅苦的原則,在印度境內恆河兩岸的許多地區,往返跋涉,到處教化。並且在什麼樣的場合,對於什麼樣的對象,分別淺深,用各種方言,以各種譬喻,說出各種不同的教示。對於出家的弟子們,著重於根本的、出世的解脫道;對於根器深厚的弟子們,便說入世的、救世的菩薩道;對於一般的人,便說和世樂俗的人天道,期望他們以人天道為基礎而進入解脫入世的菩薩道。因此,佛經的內容就有許多的差別,有的說出世,有的說入世;有的說國王大臣的治國方法,有的說父母子女的責任義務;有的說社會服務,有的說家庭經濟;有的對男子說,有的對婦女說。但都有一個共同的原則,那就是推行從佛陀悲智中流露出來的正法(正確的處世方法),減少人間由於邪惡愚癡而產生的痛苦,造成和樂、富裕、安寧、美滿的人間社會,這也就是佛教的解脫工作。因為佛教固然希望一切眾生都能出離生死,但在眾生尚未度盡之前的解脫工作,還是要在眾生群中的生死之間去做。所以,佛在成道之後,雖然已經解脫,但是佛陀的教化人間,卻在他的解脫之後。不過,這些都是解脫的原則和目的,還不是解脫的方法。

四、佛教的解脫方法

解脫的原則是性空,解脫的目的是無我,至於要真正地實際證驗解脫的境界,那絕不是單憑紙上談兵,說說道理就能辦到的。因為理論是一回事,實證又是一回事,正像一部歷史,雖然記載著古代的事物狀況,但這歷史記載的本身,絕不等於古代的事物狀況;又比如「美國」這個名詞,是指美國那個國家,但是「美國」這個名詞,絕不就是美國那個國家。所以,講說解脫是不太難的,要實證解脫就很困難了。因此,儘管多數的人把大道理講得滔滔如流,若他們的身心行為只是另外的一副面目,這就只是販賣知識的理論,而沒有得到實際的證驗,和由實踐而來的心得或功效。

那麼,佛教的解脫方法應該怎樣證驗呢?

佛教把實踐解脫道的方法稱為「修持」,也絕對重視修持。如果不做修持的工夫,便不能實證解脫的境界;若不實證解脫的境界,終究淪在生死境界而不能自主於生死;不能自主於生死的人,縱然學佛,縱然出家,縱然自以為是行了菩薩道,那也僅是種些解脫的種子,等待未來的成熟,現前的身分畢竟還是凡夫。既是凡夫,就不是真正的菩薩,雖行菩薩道,也屬人天業。

所以,太虛大師說:「正須入祖位者,乃能宏大乘教。」所謂祖位,就是六根清淨位,是即將入初地菩薩聖位的候補者。由此可見,我們學佛的人,如果不重修持、不求解脫,光在言語文句上拾一些古聖先賢的牙慧,做為賣弄的本錢,那是沒有太大意思的。

說到修持解脫道的方法則不勝枚舉。比如在《華嚴經》中,許許多多的菩薩,各有各的解脫門。文殊及普賢兩位大菩薩,更是各有無量無數的解脫門。

不過,解脫道的修持,有一個最大的原則,那就是「戒、定、慧」的三大門徑,從這三大門徑,就可以進入不受生死束縛的解脫境界,所以稱為「三無漏學」。漏是煩惱生死,是解脫大船的漏水之洞。現在,就讓我們介紹三無漏學的修持。

(一)修戒

戒的定義是不當做的不能做,應當做的不能不做。總括起來就是《增一阿含經》卷一的〈迦葉佛偈〉,也就是一般通稱的〈七佛通誡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是過去世中,離現在最近的七尊佛陀,對於弟子們所通用的戒律。我們如果確實做到了這樣的要求,便是一位標準的清淨佛子。事實上,這在三歲的兒童都說得上口,但在八十歲的老翁也不容易行得貼切,簡單之中蘊有嚴格的要求,哪一個凡夫能夠完全做到?

因此,釋迦世尊的教訓之中,戒是分有層次等級的:那就是通俗的五戒十善,半通俗的八戒,出世的沙彌戒與具足戒,以及入世救世的菩薩戒。這些戒的內容,本文限於篇幅,不能廣為介紹,如有興趣,可以另看拙著《戒律學綱要》一書。

在此,只能介紹通俗的五戒十善,事實上,五戒十善是一切戒的基礎。能把五戒十善持好了,其他的戒也就容易持了。所謂五戒十善,五戒就在十善之中,明白了十善,也就明白了五戒。十善的內容,分為三類:1.身業類有三種: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2.口業類有四種:不兩舌挑撥、不惡言謾罵、不淫詞豔語、不散亂雜話;3.意業類有三種: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把十善修好,就稱為三業清淨,如果身、口、意的三種行為不能導入正軌,不能保持清淨,那不要說修持解脫,就連一個基本的人格,也是有缺陷的。所以佛教的修持法門,是以持戒為一切法門的基礎。剛開始不能持得清淨,也不要氣餒,只要持之以恆,漸漸地成為習慣,久了自然就會清淨;要是怕犯戒便不持戒,乃至反對持戒,那就不行了。

在十善之中,意業類配飲酒戒,前面的身、口兩類,配殺、盜、淫、妄的前四戒,便是五戒的範圍。犯戒以既成的行為事實為主,所以僅有意念犯戒,不成正罪。但在十善之中,卻以意業的主宰力最強,所以佛教的持戒精神,重在內心的發意,不重肉體的貞操,比如遭人強姦而不受淫樂,便不成犯戒。特別是「邪見」一項,那是十善的罪魁禍首。所謂邪見,就是不信善惡因果,如果不信因果的人,他是不能學佛的。不信因果,未必就是惡人,甚至也可以是善人,但是,最大的惡人,定是不信因果的。不信因果,就不會考慮到未來的業報問題,業報問題雖屬於功利的庸俗的範圍,但那確是存在的,並有抑制罪惡作用及鼓勵行善作用的。既然否定了業報的觀念,巨奸大惡,也就可以為所欲為了。所以,唯有深信因果的人,才能把戒持得清淨,才能把心擺得平穩。

戒持清淨了,心擺平穩了,然後才能談到學定的工夫,太虛大師曾說:「戒為三乘共基。」信佛學佛,如果看輕了戒的持守,便不是學佛法,縱然持咒、習定,能夠感通神鬼,那也僅是旁門左道而已。(請閱讀拙著《戒律學綱要》)

(二)修定

定,也就是禪定,如果說戒是為善去惡,定便是心的收攝,所以禪定的名稱叫作禪那(靜慮或思惟修),又叫作三昧(等持)。總之,心不散亂而住於一境的狀態,便是禪定。

定的修持,可以說是一切宗教所共通的要求,要想在身心方面得到宗教的顯著受用,唯有修習禪定是最好的方法。印度的各派宗教—佛教稱他們為外道,都有禪定的經驗。據佛經的記載,印度有很多外道,最高的定境能到無色界的四空處定。在中國,太虛大師則說:「中國書上祗老子始有此境。」(《佛學概論》)在西洋的基督教徒,雖然沒有打坐的方法,但在他們的祈禱之中,往往能夠得到神祕經驗,那也算是禪定的一種。所以也有人說:佛教徒離開禪定,或者基督徒離開祈禱,就不能得到宗教的實益。這雖未必是絕對的真理,但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說法。由此可見,禪定對於宗教價值的重要性了。

因為禪定的作用,在消極方面,可以抑制我執、我欲的奔放;在積極方面,又可以自由開放我們精神生活的天地。禪定既是散心的收攝,所以能夠防止物欲的氾濫,乃至排除了欲念而進入無欲的狀態。禪定的修得也必須是離欲之後的事實,所以在(欲、色、無色)三界之中,欲界天是福報而不是禪定,離欲之後的色界天,才是禪天的開始。因此,要想證得無我,首先要離欲,要想離欲,最好是修定。禪定既可離欲,離欲之後的精神領域,自然是一種自由的領域。

但是,禪的境界有很多,通常所說的是九次第定,從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的色界定,經過無色界的四空定,進入滅受想定(亦稱滅盡定),才是解脫的境界,才是羅漢的境界。外道只知修定,而不知性空的無我,所以即使到達第八定,一切物質及妄念都空去了,一個我字還沒有空去,所以出不了三界的生死,等他們的定力退失,從定中出來之時,便又回到生死的漩渦中去!

修禪定,不是簡單的事,如果知見不正、夾雜妄念,比如為了求生天國而修禪定,便挾帶有情感信仰的成分,厭此欣彼,所以他的定力只能使他生天,只能使他依戀定樂而不再希望解脫生死,這不是佛教希望的。通常所稱「著魔」,那又是等而下之的一類了,那往往是把幻境認作是神蹟,認作是證果。本來,定中就可能出現幻境和定境兩種現象。但是,幻境與定境不同,從不淨的妄念中產生的是幻境,這在神經系統不正常的人最容易發現。他們所見的幻境,跟他們平日所想的境物是相同的,只是更加奇妙化了而已;其實,這是他們心底妄念的反映。

未習定時心太散亂,所以不易覺察,一旦把心稍微靜下,微細的妄念便會趁機顯現,這在缺少反省力的心態之下,就會以為那是一種神蹟。這是很危險的,如果得不到正確的指導和矯正,極容易成為神經錯亂的精神病患者了,那是很不幸的!

至於定境,那是在把心念集中於一點,普化成一片,擴大成一團,把這集中了的不散亂的心力,融合了外境成為自心的內境,隨著定力的深淺,能把心力擴大開去,感應開去,其中所得的經驗,便是定境。神通,是定力的化現,感應力的作用。但是,定境是不容許分別的,只能體會而不能名狀,即使說出來,那也變了樣的,否則,那便是幻境了。如果定境而有現象的作用,那已是由定力所生的神通了。

修定的方法很多,如果歸納起來,不外是「止觀」的修習與協調。「止」是心的著落、安定、靜止,「觀」是根據這個止的要求而思惟。如果只止不觀,便會偏於枯槁而易昏沉,如果只觀不止,便會偏於分別而起散心,所以要主張「止觀均等」,才能產生禪的活用,才能進入定的境域。

中國的禪林,有一句名言「念佛是誰」,通常被視為禪定的入門工夫。定的工夫,固然要有靜坐做為基礎;定境的獲得,卻不一定全靠靜坐。所以不稱坐禪而稱參禪,這個「參」字,就是「觀」的工夫。參「念佛是誰」,就是觀「念佛是誰」,所以天台宗修持的場合不稱禪堂,而稱觀堂,浙江的觀宗寺就是如此。

念佛是用心念的,用誰的心呢?我念佛當然是我的心在念,最要緊的關頭,就在這個「我」字上面,從「我」字上面一針見血地戳下去,問:「我在哪裡?」肉體四肢是我?五臟六腑是我?呼吸是我?精神是我?找找看,我的本體究竟在哪裡?找到最後,終究是了不可得,「我」既找不到了,妄心也就靜止下來。一到心止的時候,便得身心輕安,離開定境就不太遠了。但是一般的心止,未必就是入定,要是工夫不到家,散亂的分別心一止下來,就會漸漸地入於昏沉狀態,那不是定而是枯、而是悶。定不是昏沉,定是精勤不懈地保持著一片空明朗澈的心境。因此,止了之後,如覺昏沉來臨,馬上再起觀照思惟:「念佛是誰?」這樣連續下去,工夫純熟了,自然會引入定心的。

還有一個公案:中國禪宗的六祖惠能大師,他教惠明參禪,是用這樣的指示:「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也就是說,當你正在不思善也不思惡的心境之時,那個就是自性本體的顯現。試問:我們離開了善惡的一切心念思惟,不就是一片空明朗澈的定境嗎?那也正是一種無我境界的顯現。所以禪宗教人參禪,還有一句明訓,那就是「離心、意、識而參」,不依心體、不藉意思、不用識辨,正在此時,哪能還存有什麼事物在我們的腦中呢?這些都是頓悟的方法,是直下指歸的方法,比起止觀均等的方法,又更直接了一層,也更高深了一層,這在普通的人,在短時間內,恐怕是用不上力的。所以用止觀的方法還是比較安全的。

禪觀的方法還有很多。根據唐朝宗密禪師的分類,共有五等: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如來禪。它們的內容頗多,已不是本文的篇幅所能容納。大致上說,中國的禪宗修的是如來禪,那是一種將定的工夫活現並融合在實際生活中的禪定,所以經中說「如來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中國的禪師則說「飢來喫飯睏來眠」,都是禪定的表現。這使得枯坐守寂的小乘禪,全部活了起來。但這也有流弊,因為如來禪雖能與實際生活打成一片,若非上上根機的人,那就用不上力。試問:能有幾人做得到心「常在定」的?定是收攝散心,不受外境的蠱動便是定,誰能如此了?見色、聞香、聽聲,乃至觸惱等等,能夠毫不動心嗎?這是很難的修養工夫。如果僅在口頭撥弄幾則禪宗的公案,焉能算是修禪?所以,安全的修定方法,還是從靜坐及止觀方面著手。

靜坐,不等於修定;修定,最好是請已有禪定修養的人直接傳授,否則就容易出毛病。比如: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蘊處界觀、數息觀,這是小乘的五停心觀,尤其是不淨觀與數息觀,最受重視。這些觀法,在南傳的泰國等地,以及現在的歐美,都是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的。從文字、書本上學,那是靠不住的。

但是,修定的人最好先由靜坐著手。靜坐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第一,要有一個寂靜的環境;第二,要有一個平靜的心境;第三,要有一個平穩的坐姿。不論單腿盤坐、雙腿盤坐,或交叉盤坐都可以,主要的是平衡身體的重心,保持著不倒的坐姿。如果年老的人腿無法盤,也可把兩腿垂地,不過那是不能持久的,一則要倒,再則由於血液循環的受阻而會使腿腳發生不良的後果。還有,兩眼的視線,最好要集中在座前的二、三尺處之一點,不注意它,也不放棄它,否則,不入昏沉便會散心。眼睛如覺不適,也可暫時閉上後再微啟。

如果沒有高明的禪師指導,就照上面所說的止觀方法練習也可以,但要注意:千萬不要希望從修定的工夫中求得什麼神蹟,如果先就存了某種雜念,修持之後,一定會出岔子。要是不存雜念也有幻境顯現時,那就必須提高警覺,馬上回心返照,觀察我在哪裡?我也找不到時,幻境自然消失。或者是對於很可能出現的種種可喜或可怖的幻境,置之不理,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切勿以為是靈驗,也別怕它是魔障。

如果有些人不習慣靜坐,心太散、意太亂,靜不下來,那就另修禮拜、讀誦、懺悔、持名念佛等的法門,這是依賴佛菩薩的他力,提攜接引我們本具的自力,選定一門,或選定有連貫性質的數門,比如修彌陀淨土的,應該拜彌陀佛像,誦淨土經論,念彌陀聖號,觀西方樂土的種種莊嚴,這就是一貫性的法門。只要懇切持久地修持下去,就會漸入佳境。所以,這也是修定的方便法門,這是從動中取定的方法。比如《阿彌陀經》的念佛法門,也在求得一心不亂,那也就是定的一種。

修持,最要緊的是信心、敬心、決心、恆心;死心塌地地信,虔誠皈命地敬,勇往直前地行,持久不懈地修。不要三心二意,不要急求速效,每日定時定數地修持下去,平心靜氣地修持下去,必然會有成效的。即使久修不驗,那是工夫不純,不是佛法不靈。在此,我想順便一提:時下一般寺院的課誦,往往只顧形式唱念,而不顧內心修養與陶冶的修持法,實在是極待糾正的。

(三)修慧

慧,是睿智的意思。修持佛法的目的,是在求得解脫,如果只修戒、定而不修智慧,還是不得解脫。戒的作用,像是治病的藥;定的作用,像是調補的藥;慧的作用,像是指導生活的知識。治了疾病,強了身體,還得要有超人的理智,才能做出偉大的事業。所以慧的功用,要比戒、定更大。

至於慧的產生,也與戒、定有關,通常是由戒生定,由定發慧,慧又轉過頭來,指導持戒,指導修定,就這樣連環地形成了螺旋狀態而向解脫之道邁進。如果只修戒、定而不修慧,那便是不得解脫要領的盲修瞎練!

不過,慧的成長,不一定全部要賴戒、定的滋養,所以,通常把慧的來源分為四類:聞慧、思慧、修慧、證慧。從聽法(包括閱讀)而得到的智慧,稱為聞慧;加以自心的思惟而後,所得的心得,稱為思慧;再將自己的心得,從事於實際的踐履,從實踐中所得的心得,稱為修慧;若能親自體驗到了這種心得的本來面目,便是證慧。但我在此必須指出,在這四慧之中,除了聞慧以外的其他三慧,都與戒、定有關,特別是與禪定的關係。因此,解脫道的證得,沒有這三學的相互為用,根本辦不到。雖然有些慧力特別高的人,不必經過呆板的禪定修持過程,一經點破,就得解脫,但是在其解脫之際,仍得有一種定的力用促成,不過那是非常快速的,所以稱為電光喻定。由此可見,我們也不必批評不修禪定的人就等於沒有修持。前面說過,如來是「無有不定時」的,真正的大定、深定,絕不限於靜坐,《首楞嚴經》所說的大定,也就是這樣的。

五、誰該修持解脫道?

我們中國向來有一種幾乎是根深柢固的觀念:以為修持辦道是出家人的事,布施供養是在家人的事。其實,佛法不是出家人所專利的,佛法是屬於一切人的;修持不是祕密的事,出家人固然要修持,在家人也是要修持;出家人固然要教在家人布施供養,更要指導在家人來如法修持。信佛而不親自修持,便得不到信佛的確切受用;佛法如不讓大家來普遍地實踐,也就收不到化世的理想效果。

因此,我要大聲疾呼:「打開佛法餐廳」的大門,讓所有患著精神飢渴病的人們,都來盡情地饗用吧!因為佛法不僅是用來點綴寺院的,佛法更是為了紓解眾生的飢渴(痛苦)而出現的。

一、前言

你們是為了慎終追遠、報答親恩,或是為了超度眷屬、紀念故友,或是為了植福延壽,消災免難等等的因緣,來做一番莊嚴而隆重的佛事;你們花費了很多的物力、財力和人力,來成就此一善舉,但是,真正做佛事的意義,你們完全了解嗎?請你們細心地把這篇文章讀完,那麼,這堂佛事,就更有意義,更有功德了。因為這裡面將向你們介紹佛事的定義、佛事的用處、死亡的問題、亡靈的性質,以及誦經、禮懺、放焰口等的意義。

二、什麼叫作佛事?

廣義地說:凡是做的是信佛之事、求佛之事、成佛之事,都叫作佛事。佛說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只要你能信仰佛所說的成佛方法,依法實行,必將可以成佛。所以佛事的範圍有狹有廣,所謂「佛法無邊」,就是廣義成佛的方法之多,多得不勝枚舉,例如:拜佛、念佛、行善止惡,說佛所說的話,行佛所行的事。要做到「持一切淨戒,無一淨戒不持;修一切善法,無一善法不修;度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換句話說,就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也就是積極地自救,尚要積極地救人。

因為佛教主張成佛要從建立一個完美的人格開始,所以先要勸人不殺生、不偷盜、不犯他人妻女、不欺誑、不酗酒,這與儒家的五常:仁、義、禮、信、智,非常相近。進一步要使人成為超出於凡夫之上的聖人,佛教所說的聖人,是指解脫了人間種種苦惱的人,例如:生與死、老與病等等,這些苦惱解脫以後的境界,便是佛教的目的。

如何達到解脫生死苦惱的目的,那就要信仰佛所說的方法,照著去實踐。看經、誦經、聽經,便是看的、誦的、聽的解脫生死乃至成佛的方法。所以,真正的佛事,是要大家自己來做。

但是,對於不懂佛法、不會修行的人們,遇到他的父母親友死亡時,在沒有辦法之中,只有請出家人代做佛事,的確也有用處。本文中所講的「佛事」,大部分便是側重於這種狹義性方面的說明。

三、請出家人做佛事有什麼用處?

出家人是修持佛法的人,也是弘揚佛法的人;是職業的修行者,也是職業的弘法者。因他們做的佛事有功於人也有德於己,你供給他們的生活所需,使得他們安心地做佛事,你也就間接地有了功德。所以佛說出家的僧尼,是眾人的功德福田。

本來出家人的職責,並非專為超度亡靈,甚至可說,出家人要超度的主要對象,是活人而非死人,雖然佛法的修行者,的確重視臨命終時的補救法門。

四、臨命終時怎麼辦?

人,當在出生的時候,就已決定了死亡的命運,所以,生的情景未必可喜,死的情景也未必可哀。以佛法來說,若不出離生死,都是可憐憫者!

因此,信佛學佛的人,平日所做的佛事,在臨命終時最能得力。平日修行有素,命終之後,必可出離生死的凡界,往生佛國的淨土。

人死之後的去向,有三種力量來決定他的上升或下降:1.隨重,隨著各自所造的善惡諸業中最重大者,先去受報。2.隨習,隨著各自平日最難革除的某種習氣,先到同類相引的環境中去投生。3.隨念,隨著各自臨命終時的念頭所歸,而去受生六道,或生佛國淨土。

由於如此的原因,佛教主張人們應當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應當革除不良的習氣,應當著重平日的心念,乃至念念不忘佛、法、僧三寶,念念要將自己所做的一切功德,做為往生佛國淨土的資本和道糧。

學佛的工夫,主要是靠平時的修行—皈依三寶,受持五戒,供養布施,禮懺誦經,救濟貧病,造福社會。假如平時沒有進入佛法,臨命終時,尚有一個補救之道,那就是根據「隨念往生」的道理,勸他一心念佛,勸他萬念放下,切切不要怕死,切切不要貪戀家屬親友和產業財物,切切不要心慌意亂,應該一心念佛,念「南無阿彌陀佛」,若已無力出聲念,則在心中默念,他的親屬如果真的愛他,那就不可在他彌留之際放聲大哭,因為那只有使他增加痛苦和下墮的可能。並且要勸大家陪伴念佛,使得臨終之人的心念,融洽於一片虔敬懇切的念佛聲中。若能如此,死後當可往生佛國淨土,若其壽數未盡,也能以此念佛功德,使他早日康復,福壽增長。

人將命終,或坐或臥,側臥仰臥,均以他自己感到舒適為宜。若已昏迷而尚未斷氣時,切勿因他有便溺沾身就給他洗澡或擦拭,以免增加他的痛苦瞋惱而影響到死後的去路。命終之後,鼻息雖斷,只要尚存一絲暖氣,他的神識仍未脫離肉體,故須經過十二小時後,才可為他浴身更衣。若用火化,最好是在經過二十四小時後。

五、亡靈是什麼?

人死之後,若不超凡入聖,一般說來,便成了亡靈。現在說到超度亡靈,先要說明亡靈的性質。人死之後的生命主體,稱為亡靈。民間一般的觀念,認為人死之後即是鬼,而且永遠做鬼;在我們佛教,絕不接受如此的觀念,否則,就談不上超度兩字了。佛教看凡界的眾生,共分為天、人、阿修羅、鬼、傍生(牛、馬、蚊、蟻等動物)、地獄等六大類,在此六類之中生來死去,又死去生來,稱為六道輪迴,所以,人死之後,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成為鬼。佛教使人超出並度脫了這六道輪迴的生死之外即稱為超度。

但是,凡夫在死後,除了罪大惡極的人,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生天界而外,一般的人,並不能夠立即轉生。未轉生的亡靈,卻不就是鬼,那在佛教稱為「中有身」或名「中陰身」,即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間的一種身體,這個中陰身,往往就被一般人誤稱為鬼魂,其實它是一種附著於微少氣體而存在的靈質,並不是鬼魂。

中陰身的時間,通常是四十九日,在這階段之中,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的七個七期之中,親友們為他做佛事,有很大的效用。若以亡者在生時最心愛的財物,供施佛教,救濟貧病,並且稱說這是為了某某亡者超生而做的功德,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期之後再做佛事,當然還是有用,但那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生的類別了。假如一個人在生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做牛或做豬,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若有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並使他在中陰身的階段聽到了出家人誦經,因此而知道了一些佛法的道理,當下悔過,立意向善,他就可能免去做牛做豬而重生為人了;如果當他已經生於牛群豬欄之後,再為他做佛事,那只能改善這條牛或這頭豬的生活環境,使之食料富足,不事勞作,乃至免除一刀之苦,被人放生;如已生在人間,便能使他身體健康,親友愛護,事業順利;如已生到西方極樂世界,也能使他蓮位的品級升高,早日成佛。

六、誰該做佛事?

一般人以為,做佛事是出家僧尼的事,其實,這僅說對了一半,因為,出家人固然要做佛事,如果你想得到佛法的受用,必須也要自己來做佛事。與其等到死後由親友們為你做佛事,何不趁活著的時候,親自做些佛事呢?

佛法的超度對象,主要是活人,如果平時不修行,臨死抱佛腳,功效雖也可觀,但已不及平時有準備的落實可靠了;如果自己不做佛事,死後由親友請了僧尼來代做,功效自然又差兩層了。所以《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說:若由活人超度死人,死人只能得到其中七分之一的功德,其餘的六分功德,仍由做佛事的活人所得。

因此,我要勸你,既來佛寺請出家人做佛事,必定對佛教存有敬意,如果尚未皈依佛教,歡迎你早日皈依,皈依之後,再慢慢地理解佛法,如法修行,豈不更好?

來請僧尼做佛事,是為超度你的親友,或為安慰一下你對已故親友的懷念之心,所以這一佛事的主動者,就是你。佛法講求誠心,有誠心即有效應,誦經拜懺的出家人,固然要至誠懇切地做,你來請求他們誦經拜懺的心,也要非常地虔敬,要深深地相信他們所做的佛事,必能使亡者得到很大的利益。

佛法講求感應,感應的動力,就是至誠心,誠意的深淺,可以決定感應的大小,如人撞鐘,重重地撞,便大大地響,輕輕地撞,便低低地響。

因此,同樣做一場佛事,所得的效果,則因誠心的差異而有大小不同。佛教主張大家親自做佛事的原因也在於此,所謂「各人吃飯各人飽,各人生死各人了」。由他人代做佛事,在受用上差得太多,所以萬一自己未及信佛學佛便亡故了,則以有血統關係的親人代做最好,所謂母子連心,在生時容易相互感應,死亡後的親情之間,也最能引發至誠懇切之心。所以,地藏菩薩在過去很遠的時劫中,曾經數度為孝女,每次均以至誠心為亡母做佛事,拜佛、供佛、念佛、求佛,感得佛或羅漢等的指引,而使亡母超度。

如果沒有骨肉至親,或者不是骨肉至親,那麼,與亡者生前有關係的人,要比無關係的人,更容易引發虔誠心,更容易產生感應的效果。

因此我要奉勸你,既來佛寺禮請僧尼做佛事,做佛事的中心者就是你和你的家人親友,而不是僧尼。僧尼做佛事是他們的日常功課,你做佛事是為了超度你親友的亡靈。照理,你和你的家人親友,都該參加誦經拜懺,如果不會的話,至少要在這天齋戒沐浴,摒除葷腥淫欲,專念「南無阿彌陀佛」。

七、誦經做什麼?

佛經是佛所說的信佛、學佛,而至成佛的方法。方法無邊,所以佛經的數量和名目也很多。在我們這裡,最適用和最通行的,則有《華嚴經》、《法華經》、《地藏菩薩本願經》、《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金剛經》、《阿彌陀經》、《心經》等。

誦經的起源,出於印度釋迦佛的時代。當時的佛經,既沒有印刷本,也不用抄寫本,都是靠著以口傳口地口口相傳,所以,要聽佛的弟子們代佛說法,往往是聽他們將所曾聽過而已熟記的佛經背誦出來,自己要想熟記某一部佛經,也得下工夫把它背誦出來,到後來,誦經便成了學習佛法和宣傳佛法的基本工作。

但是,佛教徒為何要把某一部經,誦到爛熟之後,還要在佛像之前一遍又一遍地誦呢?這有兩層理由:

(一)是把佛經當作一面鑑察我們心行標準的鏡子

凡夫難保自己不犯錯,有時犯了錯,尚不能知錯改錯,但當面對佛像,口誦佛經之時,就同聽到佛在親口說法來教誡我們一樣,使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策勵修行。已經犯的過錯,趕快改正;尚未犯的過錯,決心不犯;已經修的善功,努力增加;尚未修的善功,立志去修。這像一位愛美的女士,閨房中有了鏡子,出門時也要隨身攜帶鏡子,早晨照過鏡子,偶一動作之後又要再照鏡子,今天照了鏡子,明天、後天、大後天,乃至明年、後年,還是要照鏡子,那無非是為要保持或增加她面容的整潔美麗而已。

(二)是將誦經當作代佛說法的神聖使命

佛法的主要對象是人,除人之外,六道眾生之中,尚有天、神、鬼,以及少數的傍生或畜生(動物),也能信受佛法。所以,雖在無人之處,或在無人聽懂所誦的經義之處,只要有人誦經,就有異類的天、神、鬼、畜,來聽我們誦經。天、神、鬼三類的眾生,以及部分的傍生,均有或大或小的神通,我們誦經之時,只要專誠,即能感應他們來聽經。若你為你亡故的親友做佛事誦經,你的誠意初動,你那親友的亡靈,就已得到了消息,必定會如期前往聽經;亡靈的靈性特別高,縱然在生之時從未聽過一句佛法,死後聽經,也能依其善根通解信受。

八、拜懺做什麼?

拜懺,又稱為禮懺,就是禮拜諸佛菩薩,懺悔自己的一切罪業。

凡夫的言語行動,如果加以深切仔細考察,可以說經常都在犯罪造業。凡夫的生死輪迴,即是由於各自所造的「業力」所牽引,如在過去世中不曾造下罪業,現在便不會再做凡夫,如果今生斷除了一切罪業,當下就是聖人的境界。

凡夫是很苦惱的,對於過去生中所帶來的罪業,無可奈何;對於今生已造的罪業,也無可奈何;從今以後要想不再繼續造罪,仍是毫無可能。因此,我們偉大的佛陀,即以大慈悲心,為凡夫眾生,說了一個懺悔罪業的法門。

前面所說的誦經,是讓我們對著佛法的鏡子來照,現在所說的懺悔,是教我們把自己的心放進佛法的水中去洗。拜懺的功用,即在於洗刷我們這顆染汙著罪垢的心。

所以,對佛懺悔,並不是求佛赦罪,而是求佛證明,向佛坦白自己所作的罪業,下定決心,不再故意作惡。對他不起稱為懺,對己認錯稱為悔。佛菩薩是如此地偉大慈悲與清淨圓滿,佛菩薩希望我們也成為偉大慈悲與清淨圓滿的聖人,而我們卻仍在自作自受的罪業中打滾,所以要懺悔。我們拜懺的作用,即是洗刷自己的罪業之心,好像是從沙裡淘金,漸漸地將沙淘去,就得著了黃金;我們向佛拜懺,漸漸地將罪垢懺除,就得著了清淨的解脫之心。

在中國的各種懺法儀規,是由許多祖師根據佛經編成的,最盛行的,則有梁皇寶懺、三昧水懺、大悲懺、藥師懺、淨土懺、地藏懺、千佛懺等。修這些懺法的人,歷代以來,均有很多靈驗傳載,的確可謂「功不唐捐」。

拜懺,最好當然是你自己親自來做,如你自己尚未學會,或者覺得拜得尚不夠多,禮請僧尼來做,或代你亡故的親友來做,自然也有功德的,其中的道理,則與誦經相同。

九、放焰口做什麼?

焰口,是指鬼道之中的餓鬼。鬼道眾生分為三等:1.在生之時,做了很多善事,若投為鬼,便成福德大力的多財鬼,一般人所信的城隍及土地等神祇,即屬於此類的鬼神。2.在生時做的善事不多,若投為鬼,便成薄福少力的少財鬼,一般所信的鬼,多半就是此類。3.在生時慳貪吝嗇,一毛不拔,專占他人的便宜,若投為鬼,便成無福無力的餓鬼,一般人所說的孤魂野鬼之中,即有餓鬼。這一類鬼的食量極大,喉管卻極細,有了食物也難以果腹,何況由於業報的關係,他們很難見到食物,縱然得到了可口的食物,進口之時,卻又變成了臭穢的膿血,所以他們常受餓火中燒,烈焰從口而出,故名「焰口」。

佛陀慈悲,說了好多種神咒,例如〈淨業障真言〉,〈變食真言〉,〈開咽喉真言〉等。凡是依法誦持這些真言神咒之時,被召請前來的餓鬼們,就可仗佛的神通願力而飽餐一頓,飽餐之後,再為他們宣揚佛法,勸他們皈依佛、法、僧三寶,為他們傳授三昧耶密戒,永脫鬼道的苦惱,這就是放焰口的作用和目的。

因此,放焰口對於鬼道來說,等於是無限制的放賑,所以又叫作「施食」。如果你的亡者親友,並未墮落於餓鬼道中,放焰口就相同於代他們做了放賑濟苦的功德,所以也是有用。

十、人鬼之間的佛事

一般人誤將做佛事,看成專為死鬼而設的儀式。因此,我要再度地告訴你:佛法的主要對象是為活人而非死鬼,為亡靈超度,乃是一種補救的辦法,不是佛教的中心工作。

所以,做佛事宜在生前,死了人固然要做佛事,結婚、生產、禳災、祛病、祝壽、謀職、開張、交易、建造、安居、行商等等,也都應該做佛事。修功積德,行善致福,做佛事豈僅為了度亡而已?佛法能致現生之福,能致後生之福,能致人天富貴的世間福果,尤其能致福智圓滿的究竟佛果。

民間習俗,以為誦經拜懺,可給鬼魂在陰間當作錢用,又焚燒紙庫錫箔及冥票,給鬼魂在陰間增加財富。其實,佛法門中,沒有這種觀念。誦經拜懺是為亡者超度增福,亡者死了也不一定入於鬼道,鬼道的眾生也用不著人間給他們錢用,用錢僅是人間貿易的媒介物。焚化紙錢,也僅中國大約自漢、唐之世流行下來的民間風俗而已。

既然人死之後,若不解脫生死,也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生於鬼道,所以請你不要確定你的親友死後就成了鬼,你應以虔誠心祈禱佛法的加護,加護你的亡親故友,超生西方極樂世界,至少也該盼望他們生於人間或生於天上才是。

在中國大陸,尚有一種風俗,即是男人死了,要請和尚做一場「過渡橋」或「破地獄」的佛事,女人死了,則做一場「破血湖」的佛事。這在佛法中也無根據,佛教既不以為人死之後必墮地獄,何以一定要把新死的亡靈引到地獄中的「奈河」及「血湖」中去走一趟呢?

所以,我要奉勸本文的讀者,應當自己來做佛事,並當明白為何要做佛事?當做什麼佛事?

附記:本文係應臺北善導寺、十普寺、華嚴蓮社、松山寺等各大道場之命而寫。一九六七年三月初版以六十四開本,印贈前往寺院做佛事的齋主,以導正信。嗣後香港、星、馬各地有人大量印贈,臺灣亦有不少善心人士,陸續印贈。

「神通廣大」這句話常常聽到,在一般人似乎比佛教徒說的機會更多。但是「神通」兩字的內容,不唯一般人弄不清楚,即使多數的佛教徒們,也未必弄得清楚。

因此,來談「神通」這個問題,雖不是要緊的「熱門」,想也能夠引起讀者的興趣。

當然,作者無意來談神通的經驗,所談神通的種種,只是將曾見於經、律、論中的資料,做一番綜合的介紹而已。

一、何謂神通?

首先要知道的是神通的定義。

變化莫測,謂之神;無拘無礙,謂之通。所謂神通,合起來講,便是既能使人莫測他的所以,又能為所欲為而了無障礙。當然,除了已經成佛的過去諸佛,菩薩也好、羅漢也好、天神也好、修得禪定的凡夫也好、阿修羅神也好、外道的仙人也好、乃至鬼神也好,雖各各皆有或大或小與或多或少的神通,總也不能到達絕對莫測與究竟無礙的境界。除了佛陀之外,其他的神通之莫測與無礙,都是比較的,都是相對的。

在佛教所稱四聖六凡的十法界中,從大體上說,除了未修的人與畜生,以及地獄道中的罪苦眾生之外,其餘的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固然都有神通,即使六凡之中的天神、修羅神、鬼神、乃至人與畜生之中的修定者,也有神通的。

因此,神通的類別,有的分為三種:

(一)由報而得的神通。係指諸佛菩薩,三界二十八天的天人,以及各種神鬼的神通,皆依各各的果報,自然感得。

(二)由修而得的神通。係指三乘聖者,從「戒、定、慧」三學的修持之中所得的六通,以及外道仙人,從世間禪定的修持之中所得的五通。

(三)由變化而出的神通。係指三乘聖者,以其神通之力,所變現的種種神通。

由此可知,神通所指的範圍,的確非常廣大。從佛陀境界的隨類應化,下至鬼神的感應,乃至一般凡夫與凡夫之間,偶爾發生心靈的交感,均在神通的領域之內。正如《瓔珞經》中所說的:「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凡是體驗到了天真之心的,即為神;凡是透發智慧之性的,即能通。天心是定境,慧性是智照。神通是不能離開了禪定與智慧而獨立存在的。如由神通而想超出三界、了脫生死,那又不能離開了戒律的持守而可求得的。三乘聖者之能有六通,比凡夫外道之僅有五通,聖者多了一項漏盡通,便是由於戒、定、慧的同時並修而可了脫生死。凡夫外道不持戒,所以僅有得到五通的希望,不能了脫生死。

故在《楞嚴經》中,有這樣的四段話:

(一)戒淫:「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

(二)戒殺:「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

(三)戒偷盜:「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

(四)戒妄語:「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即三摩地(禪定),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其中所言「塵」者,便是惑障,便是煩惱生死。故在《四十二章經》中說:「透得此(情愛)門,出塵羅漢。」了脫生死,即是出塵羅漢。

可見,神通是神祕可愛的,如果不能持戒,神通也是無用的。

二、五通與六通

三界的凡夫外道乃至鬼神,可得五通。出世聖人可得六通3,六通的名目,根據《大智度論》的次第,是這樣排列的:

(一)神境智證通,又稱身如意通,又有稱為神足通的。
(二)天眼智證通。
(三)天耳智證通。
(四)他心智證通。
(五)宿命智證通。
(六)漏盡智證通。

如果到了佛的境界,又將六通演為十通了,唯此十通,仍屬六通的範圍,只是把六通之中第一神境智證通,另化為五通,而成十通。實際上,能夠使人看得到的種種神蹟,也多出於神境智證通。比如最有名的十八神變是:右脇出水、左脇出火、右出火、左出水、身上出水、身下出火、身上出火、身下出水、履水如地、入地如水、空沒在地、地沒升空、空中行、空中住、空中坐、空中臥、現大身滿空、大復現小。這十八神變,都是神境智證通所現的。現將五通、六通與十通的配合,列表如下:

現在,再把這些神通的內容,介紹一下:

神通之皆稱為智證通或智通者,乃因神通之產生,不離於智慧,由禪定產生智慧,由智慧產生神通,雖在世間凡夫外道的五通,有的可由藥力和咒力產生,但那不能持久,多半的五通,皆依世間有漏禪定之所產生。

神足通之所以具有好幾個名稱,正因為神足通所包括的範圍廣大,諸如來去自如,入地如水,履水如地,虛空之中,行住坐臥,變化種種形狀,示現種種境界等等,皆屬神足通的職責。能使身體如意變化,自在隱現,速疾往還,所以稱為身如意通,簡稱為身通;能夠變現不可思議之境界,比如佛能化娑婆世界為清淨佛土,能化一身為千百億身,能使十方諸佛國土,納於佛的一根毛孔之中,置之一根毫毛之端,所以稱為神境通;又因能以神通之力,無遠弗屆,來去迅速,所以稱為神足通。如能得到這一神通之後,鑽天入地,移山倒海,撒豆成兵,呼風喚雨,騰雲駕霧,那是不成問題的事。有了這一神通的人,又何止只有孫悟空那樣的七十二變,那簡直可以隨心所欲,要怎麼變就怎麼變。

比如提婆達多向十力迦葉學得了修習神通的法門,他便:「初夜後夜,警策修習,於後夜分,依世俗道,獲初靜慮,即發神通,轉一為多,轉多為一,或現或隱,山石壁障,身皆通過,不能為礙,猶如虛空;入地如水,履水如地,在虛空中,跏趺而坐,猶如飛鳥;或時以手摩捫日月……。」(《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十四)

這是依世間禪定初禪的工夫,所得的神足通,如與出世間定所得的神足通比較,自又不能同日而語了。

再說天眼通。天眼通是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眼根,有了天眼通的人,他的眼力便可與天人一樣,天眼所見的範圍,六道眾生,萬事萬物,若近若遠,若粗若細,若覆若露,乃至眾生的死此生彼,自己以及眾生的未來生死,都能看到。神怪小說中的千里眼,能夠見到千里以外的東西,有了天眼的人,何止能看千里以外?

至於天耳通是指修得與色界天人同等的耳根,有了天耳通的人,他的聽覺便可與天人一樣,天耳所聽的範圍,凡是六道之中的一切聲音,無所不聞,天上的天音樂聲、天女天子聲、天人娛樂聲,人間的男聲、女聲、樂聲、苦聲,乃至種種傍生之聲,各各餓鬼之聲,以及地獄受罪之聲。要聽什麼聲,就有什麼聲,雖能使得聽覺的距離無遠弗屆,但卻各各分明,毫不混雜。這與神怪小說中的順風耳,自又勝一層、十層,乃至千百萬層了。

說到他心通,他心通是能夠知道他人的心念,若善若惡,若悲若愁,若苦若樂,若喜若怒,若淨若垢,若瞋若惱,若疑若怖,並亦自己觀得心念的生、住、異、滅。有了他心通的人,既可知道他人的心思,便可不愁遭受他人的暗算了。但是,他心通只能用於有心念活動的人,如無心念的活動,也就莫測高深了。

這有一個故事:在唐朝代宗時代,從西天—印度來了一位大耳三藏,他有他心通,皇帝見了,便介紹給慧忠國師見面,並予試驗,慧忠國師問大耳三藏說:「你有他心通嗎?」他答:「不敢當。」慧忠國師便問:「你說我現在在什麼地方呢?」他答:「和尚是一國之師,怎麼會去西川看賽船呢?」又問:「現在我在何處?」他答:「和尚是一國之師,怎麼卻到天津橋上去看弄猢猻呢?」慧忠國師第三次再問:「現在呢?」大耳三藏觀察了好久,也觀察不到慧忠國師的心,不知慧忠國師的心究竟到哪裡去了。原來是慧忠國師止住了心念的活動入了定,所以雖有他心通,也是不濟事了。因此被慧忠國師罵道:「你這野狐精,他心通呢?」到了無念之時,他心通是用不著的。(見《景德傳燈錄》卷五)

什麼是宿命通?宿命通能知自己在六道之中的過去生死,並知六道眾生在六道之中的過去生死。如果有了宿命通的人,過去生中的事便能回憶,正像人到老年時,仍能回憶童年時代、少年時代、青年時代、中年時代的往事一樣。甚至人之回憶,尚有遺忘的許多事,但是宿命通對於過去生死的種種情形,是不會遺忘的,如果有了宿命通,他對他自己曾經做牛做馬,變狗變豬,上生天堂,下墮地獄,誰是過去的父母,誰是往世的眷屬,誰又是前身的怨仇,便可歷歷如繪,瞭如指掌了。宿命通與天眼通,是相互為用的,天眼通能知未來生死,宿命通則知過去生死,有了天眼通與宿命通,便可知道過去與未來了。

最後說到漏盡通。漏是漏洞,有了漏洞的水缸,水是永遠注不滿的,邊注水邊漏水,不把漏洞塞住,注水等於白費工夫。我人修行也是一樣,修行的人如果不斷煩惱,即使修行,永遠也不會了生脫死。有煩惱便會作惡,作惡便是修行功德的漏洞,修行而有漏洞,修行的功德永遠也不會圓滿。持戒,便是堵塞這一生死漏洞的唯一方便。所謂漏盡,便是斷除了生死煩惱之根,能斷生死煩惱之根,便是得到漏盡通了。所以凡夫外道乃至鬼神,都可由其報得或由修行而得前五通,唯有第六漏盡通,凡夫外道以及異類鬼神是沒有份的,一定要證到了三乘聖果以上的聖者,才能得到漏盡通,能夠不受六道生死的束縛,超出了三界生死之外,所以叫作漏盡通。因此,漏盡通者,即是生死無礙的意思。

三、六通與三明

前面說過,神通雖是莫測與無礙的意思,但也是相對的、比較的,除非成了佛,才是絕對的和究竟的。

因此,神通的境界,乃有千差萬別了。

外道的五通仙人,以神足通所變的種種幻象境界,最多保持延續到七天的時間,其所能夠變的境界與種類,也是有限並且局部的;佛及佛陀的羅漢弟子,所變的境界是無限的、全面的,沒有暫久的。不過,即使在佛與羅漢之間,神足通的通力,也有極大的距離。這有一個故事:有一次,目犍連尊者思念他已經去世的母親,便用天眼看到他的母親,已生在摩利支世界。他即向佛說:「父母對於子女的愛護,能夠難作能作。我的慈母現在生於摩利支世界,距離此間太遠太遠了,很少有人能到那個世界去教化她皈依三寶的,但願世尊慈悲,能去教導我的母親。」

佛陀立即答應了,並問目犍連尊者:「那麼用誰的神力去呢?」

目犍連尊者心想,佛陀常常說他是弟子之中的神通第一,所以便說:「唯願世尊慈悲,給我加被,以我的神力去好了。」

於是,目犍連尊者便運用他自己的神力伴同佛陀,向摩利支世界出發,每移一足,即蹈一個世界,即過一座大須彌山。就是這樣,一連走了七天,才到摩利支世界。

但當教化目犍連尊者的母親之後,以佛的神足通,帶著目犍連尊者,回到我們這個世界時,佛陀只說:「當還本土,以我神力。」即在言下,佛與目犍連尊者便已還到了本土,到印度的逝多林下了。(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四)以此可知,佛與羅漢的神通,其相差的程度,也是不可以道里計的了。

外道的五通仙人,以天眼通所看眾生的未來生死,也是有限的。外道的五通仙人,不能看出每一眾生的最後歸宿,也不能看到自己的最後歸宿,甚至只能看到未來的一生,除了知道從此死了究竟往何處投生之外,至於再往下看,就看不到了。天上的天人,往往都是如此的,當他們的色相衰敗時,便知死亡將至,便可看到死後的去處。同時,天人的天眼,也有差別不等。欲界天人的天眼,只能看到欲界以下的事物,而看不到欲界天以上的事物,下一層次的天人,看不到上一層次的事物,只有色究竟天的天人,可以看到三界眾生的一切活動。其實,到了無色界天,根本無有形色可看,所以天眼用在察看上的實際範圍,只是欲界與色界而已。再往上去,至三界以上,已不是天眼通的範圍,而是天眼明的領域了。佛及聖者的天眼,皆稱為明。通是無礙,明是覺照,天眼明能夠覺照一切眾生的未來生死。天眼通只能知道死此生彼的過程大略,天眼明則能知道每一眾生、每一生死過程中的種種行業因緣,絲毫不差。

因此,天眼的名稱也分三種:轉輪王以下的稱為假天眼,四王天以上的天人稱為生天眼,羅漢以上的聖人稱為清淨天眼。

宿命通的境界也是萬類不等,有了宿命通,能知過去生中的情形。但是,除了佛陀,不能追溯到無始以來屢生屢劫的過去生死,通常的神鬼,只知過去的一生、兩生,通常的五通仙人,也只知過去的一世、兩世,由於修持工夫的深淺,以及各人善根的厚薄,能知過去的十世、百世,那是了不得的成就了,直至阿羅漢與辟支迦佛(獨覺),能知過去八萬大劫中的生死之事,八萬大劫以上,就不得而知了。

這有一個故事,有一次佛與舍利弗尊者,看到一隻鴿子,佛問舍利弗,那隻鴿子本來是什麼?舍利弗便用宿命通看那隻鴿子,一直看到過去的八萬大劫,鴿子還是鴿子。只有佛陀看到那隻鴿,曾經為人,由於業報,一墮鴿身,竟已超過了八萬大劫。這個故事,本為說明人身難得,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勸人及時修行的,但也說明了阿羅漢的宿命通,也是有限的。唯有諸大菩薩、諸佛世尊,才能推知過去的無量億劫;事實上,佛菩薩的已是明,而不是通了。

他心通,到了無念之境,便用不著,對於三界以上,很少用到他心通了。

漏盡通,唯有出了三界生死的聖人才有,所以三界以內的眾生,對它根本不能想像。

以此可知,神足、天眼、天耳、宿命,此四通的境界,自諸佛菩薩,而至外道鬼神,雖都有份,但卻高下不等,境界懸殊。他心通雖通於凡聖,用途多在凡界,或對凡界而用;漏盡通則唯局聖人,不及三界。到達羅漢果位之後的六通,實則僅有三通,其餘三通,便稱為明。在羅漢與菩薩稱為三明,到達佛境,雖亦可稱三明,但已另有一個名稱,而稱為三達了。

六通與三明,關係殊為密切,六通是三明的根本,三明是六通的昇華,有了三明的,無不具足六通,具足六通的,亦將得到三明。六通與三明,可以下表說明之:

以凡聖的階層,來說明五通、六通、三明、三達的配合,則如下表:

三明既是六通的昇華,何以在六通之中,只有三通可昇為明,其餘三通就不能昇之為明呢?這在《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中,有這樣的解釋:「身如意(神足通)但工巧,天耳通但聞聲,他心但知他人心,故此不立為明;餘三所以為明者,天眼知未來苦,宿命知過去苦,俱能厭離生死,又,漏盡能為正觀而斷煩惱故。」(編案:本段原文係引自荊溪湛然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故《婆沙》中,問:何故餘三不立明名?……」,而非直接出自《大毘婆沙論》卷一○二)

根據這一解釋,通與明的確立,端在能否使人出離三界的生死苦海而定。再者,我們也可看出,凡是偏重於三界之用途的,便不能成之為明,凡是偏重於出離三界之用途的,便可成之為明。換句話說:凡是僅用於有形、有色、有行動的神通,只稱為通,若能兼用於世出世間乃至僅用於出世間法的,才可成之為明。

又根據《大智度論》卷二,對於神通與明的解釋,是這樣的:「直知過去宿命事,是名通;知過去因緣行業,是名明(宿命);直知死此生彼,是名通;知行因緣際會不失,是名明(天眼);直盡結使,不知更生不生,是名通;若知漏盡,更不復生,是名明(漏盡)。」

大體上說,小乘聖者,均可能有六通,但在未證大阿羅漢以前,只能稱通,而不得稱明,到了大阿羅漢以上,則又將天眼、宿命、漏盡的三通,稱之為三明了。但在一般的說法,三明六通,可以連起來稱的,也可以說,三明六通是阿羅漢所具的功德。比如《觀無量壽經》中:「聞眾音聲,讚歎四諦,應時即得,阿羅漢道,三明六通,具八解脫。」

但是,上面曾說,神通的境界,除了佛陀,其餘都是未圓滿不究竟的。所謂明,是明白的覺照,但尚未能透達至最高深處與極無限處。唯有佛陀,才能對於世出世間的一切萬法,無不明白覺照,透達窮盡。所以,三明的工夫,到了佛果圓成之時,便稱之為三達了。三達,又是六通的再度昇華,也是三明的至極之境。

四、神通不是萬能

看了神通的境界與神通的功能之後,也許有人以為神通是萬能的,有了神通,便可解決一切的問題。我也曾聽有人這樣說過:「今天的時代太亂了,人命太沒有保障了,主要的原因是出了一些人間的魔王。如果今天,能有一個像孫悟空那樣的人物出世,把那些人間的魔王,在不知不覺中殺死,或者給他們一些神通的顏色看看,讓他們感到恐懼之時,我們的時代社會,也就不再會如此地可怕了。」

以一般人的猜想,這樣的觀念,雖然幼稚,但卻並不可笑。然以佛教的觀點來說,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因為,神通不是萬能的8。在一切凡聖的神通之中,以佛的神通最為究竟,但是佛陀雖為無時不覺、無所不知的大覺智人,佛陀也非萬能,佛陀也有三種不能辦到的事:

(一)不能度無緣眾生。
(二)不能令眾生界空。
(三)不能滅眾生定業。

佛陀廣度眾生,只能誓願度盡眾生,卻不能度脫一個與佛無緣的眾生。比如有些人們,生在佛時,竟未聞有佛之出世;有些人,舍利弗與目犍連能度他們出家,卻不受佛的度化,這都是緣的關係。佛陀雖然發誓度一切眾生,卻不能度盡所有的眾生,教化的責任在於佛陀,學佛修行的責任則在每一個眾生,不受教化的眾生,佛也愛莫能助。佛陀雖已斷盡了一切煩惱,並教眾生滅除煩惱的方法,但是各人先世所造的定業,定業成熟,必然受報,雖為佛陀,也是無可奈何。所以即使成佛之後的釋迦世尊,由於先世的業因,仍要感受到十種煩惱的果報:

(一)六年苦行。
(二)孫陀利女殺身謗佛。
(三)乞食羅閱城時,木槍刺足。
(四)毘蘭邑安居三月中,食馬麥。
(五)琉璃王滅釋迦族,頭背疼痛。
(六)婆羅門聚落乞食,空缽而回。
(七)旃荼女偽裝懷孕,謗佛通姦。
(八)提婆達多推下山石,傷破足指出血。
(九)在阿羅婆伽林,入夜寒風破竹。
(十)骨節煩疼。(編案:見《佛說興起行經》卷上)

至於佛的諸大弟子,除了薄拘羅尊者是無病長壽之外,其餘的諸大弟子,幾乎都有業障的。舍利弗是智慧第一,舍利弗的神通,曾與目犍連比過,遠在目犍連之上13,因其智慧蓋過了神通,故稱智慧第一;但他也是多病第一,舍利弗的一生,幾乎是在生病中度過的。另有一位畢陵伽婆蹉,也以神通聞名,並以神通護法救人,但其自從出家之後,也是經常生病。

目犍連尊者是有名的神通第一,但當釋迦族遭受滅族之難時,雖以神通將缽救人,救出之後,活人卻都成了血水;目犍連常以神通救人度人,但他自己到最後,竟又被執杖外道圍打而死。

迦留陀夷是大阿羅漢,他以種種善巧方便,種種神通變化,度了九百九十九家信佛學佛,並皆證到初果以上的聖階聖位,但當他度到第一千家時,竟被暗殺而埋屍於糞坑之中。

仙道比丘本為國王,後來出家證得阿羅漢果,但是當其在返國途中,其子誤以為他將收回王位,而派人來取他的腦袋。他不怕死,但他不忍使他的兒子造下殺父與阿羅漢的雙重逆罪,故想以神通之力,逃脫被殺之禍,但他竟然不知如何發起神通,甚至連神通一詞也想不到了。

蓮華色比丘尼,乃是尼眾之中的神通第一,但當她在阿蘭若處靜坐之時,遇到了一個色狼,她雖已是離欲的阿羅漢,那個色狼仍不放過她,她問他愛她什麼,他便說是愛她美麗的眼睛,於是便以神通,把眼球挖出送他,那個色狼竟然因此惱羞成怒,說她玩弄妖術,並將她狠狠地毒打了一頓。因此佛陀制戒,不許尼眾住阿蘭若處。

像這種例子,在佛經中是很多的。這不是說神通不靈,而是說神通不是萬能,敵不過業力的。阿羅漢是最後一生,即使在最後一生中,也要算清最後一次的業障,因為「定業」,必定受報,如果業不受報,便違背了因果定律。

再說,神通的產生,雖說有三種,實則不外報得與修得的兩種,變化而得的神通,可以包括在修得的神通中去,所以通常說的神通,總是說報得與修得的兩種。

報得的神通與修得的神通,在功用上是相同的,但在發起或使用上是不同的。從大體上說,報得的神通,是隨時可以使用、隨時靈通的,修得的神通,則必須由定力的發動,才可使用神通。所以阿羅漢可能有神通,但卻未必每一位羅漢皆必有神通。《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三,有這樣一段記載:「時彼長老圓滿,有大智慧,不修神通,而作是念:我雖斷諸煩惱,不修神通,同諸外道,所有神通。」斷諸煩惱的,便是阿羅漢,阿羅漢不修神通,便無神通。羅漢有慧解脫與定、慧俱解脫的不同,大抵慧解脫的羅漢,若不修神通,便沒有神通。

另有一個例子,《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二,載有一位妙賢苾芻尼,已證阿羅漢果,有一天沿街托缽乞食,經過阿闍世王的宮前,王臣見她美麗,將她軟禁起來,強為她換上宮人的服裝,佩上宮人的飾物,把她送給阿闍世王,王見其美,她遂被汙了!第二天,蓮華色尼以神通飛至宮內的空中,對她說:「姊妹!妳已破除煩惱之魔,何不發起神通,逃脫此處,而受這種凌辱呢?」於是教她如何調心,如何修神通。即在須臾之間,妙賢羅漢尼便得神足通,乘空飛返尼僧的僧團之中。

由這兩個例子,可以說明羅漢並非皆有神通的。神通主要是從禪定而來,所以有了神通的大阿羅漢,平時也跟凡夫一樣,所見不出數百公尺,日行不過百里左右,所聞不超常人的範圍,所知不越一般的領域,所有的僅是血肉之軀。如果要用神通,必須運心方得。

同時除了聖者的神通不會失去之外,凡夫的神通,是會失去的。由於貪心、瞋心、癡心的旺盛,便會失去神通。所以提婆達多由十力迦葉教他依止世俗道,修得初禪而發神通之後,因為自傲自狂,並作無恩之言,而說:「彼十力迦葉與我何力?我自日夜,常求精進,第一禪定力,是我自求,不關十力迦葉事。」即在言下,便失神通。(《破僧事》卷十三)

佛經之中又有記載,在久遠以前,有五百個五通仙人,乘空飛過一個王宮的上空,聞到宮中宮女奏樂娛樂遊戲之聲,由於一念貪著,五百個五通仙人,竟像鎩羽之鳥,全部失去神通,跌落在宮中,王問他們是什麼人,他們說是飛空的仙人,王令他們再飛走,他們卻不會飛了,於是被王當作賊人辦了。又有釋迦世尊在因地時,曾做五通仙人,並能指令天神不再降雨。經過乾旱十二年後,當地國王的公主,便帶了許多美女去接近仙人,仙人在淫欲的貪樂中,竟把他的神通喪失了,天也下雨了。

還有,在神通的使用方面,修得的神通固然需要入定之後始能發通,即使報得的神通,在貪、瞋、癡等重大煩惱現前的時候,也會不起作用。比如龍的神通是由報而得的,龍能變化自如,但是龍有五時不能變化:生時是龍,瞋時是龍,淫時是龍,眠時是龍,死時是龍。

五、佛教不重神通

神通的境界,雖以佛教最高,佛教卻是一個不重視神通的宗教。基督徒們總喜歡誇讚耶穌的神蹟,比如耶穌使水變酒,使聾子能聽,使瞎子能見,使幾個餅、幾尾魚餵飽幾千人,能夠趕鬼,能在水上行走等等。其實這些神蹟,在佛教中簡直數不勝數,除了佛陀,即在佛教的高僧,能有這些神蹟的,也是不勝枚舉。但是佛教,並不重視這15,佛教多數的高僧,不以有了神通而成為高僧,乃由於他們的人格,他們的道行(道德的行為),超過了常人,所以成為高僧。在佛教史上,雖然也有好多「神僧」,高僧傳中,也以神僧列為一科,但是最受後人敬仰,並於後世影響最大的高僧,卻不是神僧,而是有學有行、有德有成、有作有為的出家人。神通的作用,雖能轟動一時,但不能影響及後世。

佛教是人的宗教而不是神的宗教,佛教學佛,教人從人的本位上老老實實、本本分分地做起,所以佛陀在世的時候,也不主張仰賴神通度化眾生,甚至禁止弟子們現神通。佛陀曾說:「苾芻(即比丘)不應於俗人前現其神力,若顯現者,得越法罪。」(《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二)《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九則說:「若對俗人現神通者,得惡作罪。……無犯者,為顯聖教,現希有事,自陳己德,或欲令彼所化有情心調伏故,雖說無罪。」可見,佛在原則上是不許弟子們現神通的。佛在僧團之中也很少用神通,佛在人間遊化時,在印度境內,由南到北,由北到南,來往周遊於恆河兩岸,也絕少乘神足通的。弟子之中的目犍連尊者常用神通,化度眾生與折伏外道,佛也絕少明白地要他使用神通,但他所用神通,都能恰到好處,否則,佛陀也是不許的。比如賓頭盧尊者,有一次為了得到一隻掛在半空中的缽,在俗人面前現了神通,便被佛陀訶責了一頓。又有一次,蓮華色比丘尼在佛前現作轉輪王身,也被佛陀訶責了一頓。

雖然如此,為了折伏凡夫的傲慢心,為了顯現佛及佛的羅漢弟子們的聖行聖德,並且因此而可化度無數的眾生之時,佛及佛的弟子們,是會現神通的。佛陀為度外道迦葉,曾現十種神通;為降伏六師外道,曾大現神通;為彰薄福善來(大弟子)的德行,便使他去以神通降伏失收摩羅山的毒龍。

但是,佛教雖有神通,並也會在必要之時利用神通,佛教卻不是一個重視神通,更不是以為有了神通為光榮的宗教。佛教的偉大,乃在有其偉大的智慧與偉大的文化,尤其是偉大的慈悲精神,並不在於區區的神通而已。

(一九六三年二月寫於臺灣美濃大雄山朝元寺,刊於《香港佛教》三十五期)

...........

1

(一) 禪定者於印度宗教一般視為最大之事。

(二) 禪定可發神通:吾人之精神若常離外界而住安靜之狀態,不涉思慮、不加分別,自然能判斷一切而無誤。精神既得自由而不受物欲之束縛,不受五官之束縛,則智慧自然顯發其本性。其見聞覺知之作用,遂出於肉體五官以上—精神可以自由役使肉體,即所謂神通是也。

(三) 神通或云四如意足,或云五神通,或云六神通者。神通力用者終不外智慧之自在力而已,以智慧之自在力能使肉體之作用如意變化故。(境野黃洋著,《印度佛教史》)

2 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尋伺寂靜住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離喜住捨,具念正知,領身受樂,聖者於中,能說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靜慮具足住。菩薩如是修靜慮時,於諸靜慮及靜慮支皆不取相,發起殊勝神境智通,能作無邊大神變事。(《大般若經》卷三五○,《大正藏》六.七九七頁)

3 五眼六通。參閱《大般若經》卷三五○、四○四、四○五。

4

(一)四神足

1.自在三昧行盡神足:「意所欲心所樂,使身體輕便,能隱形極細。」
2.心三昧行盡神足:「心所知法,遍滿十方,石壁皆過,無所罣礙。」
3.精進三昧行盡神足:「無有懈倦,亦無所畏,有勇猛意。」
4.誡三昧行盡神足:「知眾生心中所念,生時滅時皆悉知之,有欲心無欲心,有瞋恚心無瞋恚心,有愚癡心無愚癡心,有疾心無疾心,有亂心無亂心,有少心無少心,有大心無大心,有量心無量心,有定心無定心,有解脫心無解脫心,一切了知。」(《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苦樂品〉第二十九第七經)

(二) 佛說:「世俗五通非真實,行後必還失,六通者,是真實行。」

象舍利弗說:「遊於世俗禪,至竟不解脫,不得滅盡跡,復習於五欲;無薪火不燃,無根枝不生,石女無有胎,羅漢不受漏。」(《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六〈牧牛品〉第四十九第四經)

(三) 「轉輪聖王在世遊化,成就此七寶及四神足,無有缺減終無亡失。」(《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第三十九第八經)

按:此四神足與羅漢四神足不同,此指顏貌端正,聰明蓋世,身無疾患,壽命極長。

5

(一) 神足比丘:「爾時世尊告諸神足比丘大目犍連、大迦葉、阿那律、離越、須菩提、優毘迦葉、摩訶迦匹那、尊者羅云、均利般特、均頭沙彌。」(《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二〈須陀品〉第三十第三經)

(二) 佛上三十三天說法時「便作是念,我今當以神足之力自隱形體,使眾人不見我為所在」,世尊在「善法講堂」縱廣一由旬的金石上「結跏趺坐遍滿石上」,天人圍繞聽法,而在人間的阿那律尊者「正身正意,繫念在前,以天眼觀」,「已觀三千大千剎土而不見之」。(《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八〈聽法品〉第三十六第五經)

6

(一) 羅漢天眼多能見大千界量同大自在天。

(二) 天眼四用:透視障礙,明矚微遠,能見未來,遍觀諸趣。

(三) 修四方禪方發得天眼通。

(四) 佛說:「以天眼觀眾生之類,生者、終者,善趣、惡趣,善色、惡色,若好、若醜,隨行所種,皆悉知之。」(《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善聚品〉第三十二第四經)

7

(一) 則天武后延載元年京師有女人自稱聖菩薩,太后召見,所言皆驗,后延大安禪師入宮,試女,問心至阿羅漢地便不知,女即變作牝狐,下階而去。(《佛祖統紀》卷三十九)

(二) 慧忠國師試太白山人的山、地、字、算,皆勝之。(《佛祖統紀》卷四十一)

8

(一) 在大饑饉時,有神足的比丘皆可往鬱單曰乞自然粳米,但被佛陀阻止了,為了許多未得神足的比丘不「使彼長者居士普懷憍慢之心,受罪無量。」(《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八難品〉第四十二第三經)

(二) 「計目連神足之力遍三千大千剎土無空缺處,不如世尊神足之力,百倍千倍巨億萬倍,不可以譬喻為比,如來神足,其德不可量也。」(同上)

(三) 佛說:「舍利弗比丘神力最大。」又說:「然舍利弗所入三昧,目連比丘不知名字。」(《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九〈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一第二經)

(四) 佛又說:「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智慧無有量,心得自在。……舍利弗,心神足,得自在。」(同上)

9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等見品〉第三十四第二經記載釋尊患頭痛:「今患頭痛如似石押,猶如以頭戴須彌山。」

10 阿含及律中均說這是由於波旬搗亂,使村人不供沙門瞿曇。

11 《十誦律》卷三十六:「石墮佛足上,傷足上血出,深生苦惱,佛以精進力遮是苦已。」

12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聲聞品〉第二十八第三經:「佛在阿羅毘祠側,爾時極為盛寒,樹木凋落。」「今盛寒日,萬物凋落,然復世尊坐用草蓐,所著衣裳極為單薄。」

13 參考《有部律藥事》卷十六及《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九〈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一第二經。

14 《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三〈善惡品〉第四十七第七經:「波斯匿王主行非法,犯聖律教,讖比丘尼得阿羅漢道,十二年中閉在宮內與共交通。」

15 佛說:「由禪得神足,至上不究竟,不獲無為際,還墮五欲中,智慧最為上,無憂無所慮,久畢獲等見,斷於生死有。」(《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八〈馬血天子問八政品〉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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