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而病弱,六歲時才能出門外和童伴們玩,所以,直到九歲的時候,我才開始讀書。我的第一位老師,是個半新半舊的青年,他姓袁,讀過中學,但所教的卻是私塾。
我在那裡讀了一年,讀的是小學二年級的兩冊國文,為何要從二年級讀起,我也不知道,也許看我已是九歲的緣故罷?另外,我還讀完了《百家姓》和《神童詩》。一年以後,我識了好多字,但卻不知道那些字的意思是什麼。
從九歲開始,我也有了學名,叫作張志德,那個名字,一直用了五年多,到我出家以後,就終止了。
十歲那年,我換了一位姓毛的老先生,他很能幹,教書、相命、看地、種牛痘,簡直是個鄉下的萬能博士,但他只教古書,不教新式的教科書。在那裡我也念了一年,《千字文》、《千家詩》、《大學》、《中庸》,就是那一年的成績。
因他自己太忙,教書並不講解,不懂教授方法,也不了解兒童心理,所以,我很討厭學堂。我也常常逃學,早上把書包一背,就跟拾狗屎或刈豬草的野孩子們,找一個好玩的所在去玩了,中午回家吃飯,吃飽了繼續去玩,或者先到學堂去一趟,再向先生說一聲:「家裡有事,父母要我請假。」那位老先生,他也從不查究,我是多麼地開心。
可是,有一次被我母親在路上撞到了,她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以致氣得她老淚縱橫,雙手發抖。她說:「你爹用了血汗錢送你去讀書求上進,你竟是個下流胚;我家沒有一個讀書人,望你上天,你偏入地!」
我家在日本軍閥來到之後,的確太窮,記得有一次為了先生要我買一冊書,全家上下,湊了半天,也湊不出一冊書錢,我失望地哭了,全家的人,也因此流淚。又有一次為買一本習字簿,知道父母沒有錢,我就偷了二姊藏了好幾年的壓歲錢,結果被二姊發現,我被母親毒打了一頓,打完之後,母親、二姊與我,三人又抱在一起,哭了一場!
我到十一歲時,又換了一位姓陸的老先生,他的本領,跟毛老先生差不多,不過,他還會出診看病。他對學生管得很嚴,教得也很認真,我在那裡只讀了半年,就讀完了一部《論語》,另加半部《孟子》。
十一歲的下半年,那位姓陸的老先生不教書了,我只好再換一位老師,是一位二十來歲的青年,他姓盛,初中畢業後,學了四年中醫,他在家裡剛開始行醫,並不太忙,便辦了一所私塾,因他自己是受的新式教育,所以採用的課本也是小學教科書,他新婚的太太也讀過初中,故對教學很認真,也懂教授法,除了國語,也教算術、勞作、珠算、作文與自然,他的太太也幫忙著教。這是一個新鮮的環境,使我懂了好多新鮮的事物。我對讀書真正發生興趣,可說是從此開始的。
在那一段時日之中,也使我留下了一個很大的遺憾。有一個跟我同年的女孩子,她叫范淑貞,長得很清秀、很活潑、很聰明,許多的男同學要找她玩,她都不睬人家,我不大喜歡說話,她卻偏要跟我在一起、坐在一起、玩在一起、做功課也在一起。她家是開糖果店的,每天都要帶一些水果糖,偷偷地送給我,許多同學嫉妒我,她也不在乎。但我不知怎麼搞的,當她害了一場大病,病瞎了一隻眼睛之後,同學們都不再理她了,我也受了大家的影響,不再跟她接近,終於她不來上學了!在她停學以後,我卻天天想念著,並對自己抱怨:我是一個如此沒有良心的人!
因為接觸到了新式的小學教育,我到第二年,十二歲時,便要求父母,送我去讀正式的小學了。最初因為我家離鎮太遠,只有鎮上才有小學,父母不放心,此時我已十二歲了,同時還有比我家離鎮更遠的小孩也去鎮上讀小學,於是我正式進了小學。
我是家中最小的一個,也是受寵最多的一個,父母疼我,哥哥姊姊們也愛我。無論哪一個,從外面回家,總會給我帶點吃的東西,雖然那些東西並不值錢,甚至有些根本不用錢買。使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幼時吃得最多的,是蘆葦根,父兄在江邊給人家築堤,或在內陸開港,常會從地下挖到又粗又長的蘆葦根,雪白粉嫩,香甜可口,像藕,也像甘蔗。晚上回家,便是我的恩物。
我們那裡不常吃麵,米賤麵貴,小麥又比元麥貴,吃麵是待客的食品,我卻喜歡吃麵,平時吃不到,只有病時例外;因此,為了想吃麵,我就常常裝病。我的母親起初沒有發覺,以後發覺了,不唯不曾責罵,反而輕聲地對我說:「你要吃麵就說要吃麵,何必要用害病來嚇人呢?」
我家很窮,有時連過年敬神用的香燭都買不起,但我從未聽到父母向外人喊過窮。同時我的母親心地很仁慈,凡是見了比我家更窮的人,寧可省下自家的口糧,也會去接濟人家。
有一年的冬天,正是日本軍閥擾亂不已的時期,我家常有斷炊的威脅,但我母親竟然偷偷地將僅餘食糧的一部分,送給了一家鄰居,母親還叮囑我說:「不要告訴你爹,因為那家鄰居的丈夫出了遠門,家裡孩子又多,實在比我們家更苦,我們現在幫助人家,將來也會有人來幫助我們的。」其實,縱然讓父親知道了,也不會不高興的,因為父親的性格太好了,我不曾見他罵過母親,相反地,母親卻常常指責他這樣不對、那樣錯了。
(摘錄)
在過去,大家都以為「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一般人,對於當兵吃糧的人固然歧視,當兵的分子,確也是非常複雜,在地方上出了亂子闖了禍,不能再待下去時,他們便去外鄉當兵。
大陸上,自民國以後,幾乎經常都有戰爭,政府對於戶口的調查登記,始終未上軌道,徵兵制度的兵役法,也始終未能普遍確切地實行,軍隊的來源,一部分固由於徵的,大部分是出於招募。有些地方,在國民政府的勢力範圍之內,壯丁是用抽的。
但是,兵役制度不健全,抽壯丁的方法,竟又形成了賣壯丁的邪風,抽到了窮人,當然乖乖地去當兵,如果抽到了有錢人,他們就以錢來買替身,替身的身分,多半是些地痞小流氓,一些亡命之徒,身價有的高達數十擔米,這些替身,幾乎是以賣壯丁為職業的。他們的責任是只要向團管區報到之後,就可交代,以後,他們就要設法逃亡了。
於是,有的人,可以一年出賣好幾次。正因如此,各級負責徵兵的單位,對於新兵的看管,不得不嚴,他們對待新兵,好像對待囚犯一樣,甚至比看囚犯還要嚴緊,沒有個人的自由,大小便也要排了隊,由班長端著槍押著隊集體行動。
民國三十六年(西元一九四七年)至三十八年(西元一九四九年),靜安寺便經常有這樣的新兵駐紮,他們由各地集運到上海,再候船隻轉到前方去,一批一批地來來去去,使人看來,真有不忍卒睹之感。但也不能責怪護送單位的苛刻,若非如此,護送單位勢將無法向上級交代。
軍人給我的印象,從小就是不好的,所謂「兵荒馬亂」,我們鄉下,只要軍隊一到,便會鬧得雞犬不寧的。但我自己,竟又自動自發地當了兵。
這是這一大動亂的大時代,使我做了當兵的決定,為了苦難的國家,為了垂危的佛教,為了個人的安全,我必須採取這一當兵的措施。雖然說,當兵的分子複雜,古今好多名人,卻也是從軍中出身的。何況佛教有一非常寶貴的訓示:菩薩的精神,如汙泥中生長的蓮花,蓮花離了汙泥不能生長,生長以後的蓮花,卻又不為汙泥所染。這就是說:要做菩薩,必須要往罪惡的眾生群中去隨類攝化,能化眾生而又不為眾生之所同化。
當時的局勢,既然要我當兵,也就勇往直前了。人之好壞,全在個人的意志,所以我在當兵之前的數小時,便立下一個志願:此去是為國家民族留一分氣節,是為衰微的佛教爭一分光榮;不受國際霸權的奴役是國家民族的氣節,僧人臨國難而不退避是佛教的光榮。因此,我在向招兵站報到之際,便捨去出家的法名「釋常進」,另取了一個俗名「張採薇」,但這不是我童年的俗名,目的是要「張大」伯夷、叔齊「採薇」於首陽山的大忠義大節操的偉大精神。
那是在三千一百年前的周朝初年,商朝後裔孤竹君的兩個兒子,因為國家亡給了周朝,他們寧願在首陽山下採野莞豆充飢,終於餓死,也不肯接受周人送給他們的食物。另有一個故事,那是發生在西周的中葉時代,有一位詩人,為了抵禦北方入侵的玁狁(即是秦、漢時代的匈奴),所以從了軍,報了國,當他退役還鄉之後,便寫了一首〈采薇〉詩,後來被孔子收在《詩經》裡面。由於這兩個故事的啟發,我便用了這個名字。
可笑的是,當我從軍之後,軍中很少有人知道「采薇」二字的典故,每皆說我是用了軟綿綿的女性名字。事實上,在此滾滾的大時代的大洪流中,如果不先立一大志,不先有個精神的嚮往,做為安心立命的落腳點,那就只有隨波逐流地沒頂而去。
但我的目的,絕不希望做個終身以守的職業軍人,以我當時的推想,一年之內或者最多三年,動盪的河山能夠冰泮,國民黨軍隊必可勝利,所以我還帶了部分佛書及僧裝,準備隨時重返僧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