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分享】
從賺錢財到法財
一向將錢與生命畫上等號的陳媛秀,
因為一場法會改變了她的生命觀,
決心不再被金錢左右心情,
更透過當義工,迎來生命的第二春,
開心地深耕福慧良田。
■ 陳媛秀(能源業者)
我生命中的財富觀,歷經三個階段的轉變:第一階段是二十到四十歲,從大學畢業後,進入社會工作,吸取經驗;四十到六十歲是創業期,一心一意累積財富,是人生的第一春;六十歲至今,真正學佛後,對財富觀有了180度的轉變,從佛法中迎向生命的第二春。
上班向錢看
二十歲時,因為父親的煤礦生意失敗,家庭環境驟變,當時念大學的我必須當家教,自己付學費,也因此發現自己有做生意的頭腦--與其花同樣時間只教一位學生,不如在家開個小班,同時教幾個學生,投資報酬率更高。大學畢業後,當同學準備出國留學,我卻急著找工作,幫忙減輕家裡的負擔。
在這一階段,我是普通上班族,加上家庭因素,所以和時下一些年輕人一樣,將金錢看得很重,因為金錢可以改善生活條件,而現實環境也讓我產生「有錢才能隨心所欲」的想法。
1981年到紐約工作,認識了先生。當時先生從事電腦行業,而我只是打工族,當時我們處於負債狀況,也一直找機會翻身。在一個因緣之下,出現了貴人,他的一句「臺灣是沒有能源的」,激發我的靈感,於是到美國圖書館找煤炭相關資料,為創業做準備。
拚命賺錢的創業期
1988年,從美國搬回臺灣,於1990年正式創業,我整整準備了三年,才開始從事煤炭買賣。四十歲後,在創業的二十年間,我幾乎全心衝刺事業,可以犧牲睡眠,甚至放棄跟家人相聚的機會。現在回頭看,當時金錢已與我的生命畫上等號,我執與貪欲實在很大!
尤其學佛前,都會認為生意成交全憑自己的努力,但學佛後,方才明白這與因緣、福報有很大的關係,不然別人也和我一樣付出心血,為何是我拿到生意,別人卻沒有?
自從學佛後,我體會到世間財來得快,去得也很快:明明都已談好的生意,可是卻來了一場大水,整批貨的品質就不一樣,影響了利潤,讓我曉得無常,不是人所能控制的。《大智度論》說:「富貴雖樂,一切無常,五家所共,令人心散,輕躁不定。」這段話真是非常符合我當年的心境,對於該賺的錢沒賺到,就會十分懊悔、焦慮。
在第二階段,我雖然從事業上累積了一些財富,但不拿來做個人享受,也不是守財奴,而是將財富妥善分配:孝敬父母、資助兒子學業、事業發展,以及個人理財等。
對於創業,我覺得行業的選擇很重要,原則是要做對社會有意義的事。當初就是看到臺灣缺乏能源,才選擇進口煤炭,可是我不因為自己要多賺一點錢,就藉機抬高價格,或是以國外煤冒充臺灣煤,因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現在,兒子在美國創業,曾經打算買酒莊,我向他說:「佛法有不飲酒戒,媽媽守這條戒哦!」他也很懂事,最後沒買下酒莊。
歡喜當義工 以法布施
2010年參加法鼓山的傳燈法會,是我人生的轉捩點。在好友的鼓勵下,我全程參加了法會。其實,我很早便接觸法鼓山,不論是1990年參訪東初禪寺,1992年的皈依,2006年參加社會菁英禪三,皆基於人情而被動參加而已。
但是,在傳燈法會上,因為看到聖嚴師父羸弱身影的影像,寫著「虛空有盡,我願無窮」,讓我直落淚,想到師父的願:「我今生做不完的事,願在未來無量生中繼續推動,我個人無法完成的事,勸請大家來共同推動。」於是我發願,師父今生沒辦法完成的事,我願意投入來推動。
大約在2010年的二、三月,我覺得自己既然已經發願,除了金錢上的財布施,希望還能多付出。因為地緣關係,便在安和分院知客處當義工。剛開始時,我猜監院果旭法師可能心中存疑,因為我當時的確不太符合「義工」的形象。我常笑說自己有三氣:嬌氣、霸氣、習氣,以前與長輩生活養成的嬌氣,加上經營公司養成的霸氣,更遑論累劫帶來的習氣。
感謝當了義工,幫助我調柔身心、放下身段,現在我的一個微笑,可以得到更多的微笑,就像聖嚴師父所說,當義工看似在利人,實際上是在利己,而且當義工讓我結了很多善緣,以前做生意時,覺得必須要有貴人,但是現在人人都是我的貴人,我的善知識。
只願有「快樂義工」的頭銜
許多人認為要額外去賺取金錢來布施,其實,主要是改變用錢的態度,就像聖嚴師父開示的:「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以前也曾買過幾萬元的包包,或是總覺得珠寶永遠少一顆,可是,現在最常穿的是義工服,省下來的治裝費就能布施。現在的我以需要為考量,才體認到以前追求物質,說穿了,是自己的虛榮心作祟。
學佛至今,我深深覺得法布施才是最重要的。從前在金錢的布施上,雖然不求福報、功德,但往往只是付錢了事,佛法不上心,現在透過當義工,結識了許多同參道友,十幾個師姊組成一個群組,我們一起去參加法會、上學佛課。還有,我當長青班班長時,就會邀他們來當關懷員,如同聖嚴師父常說的「木頭跟著木排走」,跟著正信的團體修學佛法就對了。
現在,我從擁有四個頭銜,到只剩下「快樂義工」或「快樂布施者」的頭銜,不再追著金錢跑,而是把握每個修福修慧的機會,做自己的主人。(邱惠敏採訪整理)
(更多內容請見《人生》雜誌39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