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所說的方法,就像是開藥方,都是經過實驗,如果相信它,使用時就會有用。有幾個要領請諸位要記得:「不思善,不思惡」,以及「絕學無為閒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這些要領就是方法,隨時用它放鬆你的身心,不要擔心有妄想,有妄想產生,就隨時回到方法上。
宋朝有位用話頭的禪師—大慧宗杲曾說過:真正會修行的人,是最省力的。如果覺得很累、很忙,表示不知道什麼叫作修行。修行,是心中無事;用默照,主要也是讓我們心中無事,沒有牽掛,不牽掛自己狀況的好與不好,不牽掛過去的好與不好,不擔憂未來的好與不好,這就是「不思善,不思惡」。這個時候,就是在選佛,因為心是安靜的、平安的,跟智慧是相應的。
二、不觸事而知,不對緣而照
「不觸事而知,不對緣而照」這兩句話,是默照禪的開創者—宏智正覺禪師所說,指的就是默照。「不觸事而知」,是對一切狀況都很清楚,但是不要將它當成一回事,這些狀況跟你沒有關係。
事,就是狀況,環境裡的人與事的狀況,自己內心和身體產生的狀況,很清楚的知道是有的,但是跟你沒有關係。這似乎是很奇怪,自己的想法跟身體上的感覺,怎麼會跟自己沒有關係?沒有錯,是有關係,但是不要在乎它,這就是默;很清楚知道有這個狀況,是照。狀況發生還是要處理,但是不必說「我」在處理,處理事就只是在處理事,那就不會生氣煩惱了。
有一位已經往生的老教授,過去常常在我們紐約禪中心演講,當他得了癌症有人去探望時,他就侃侃而談地告訴訪客說,這個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現在是什麼狀況,將來會變成什麼狀況,害了這個病要如何去治療。去探病的人跟我說:「師父!這位教授滿奇怪的,他介紹他的病情時,好像是在講別人,沒有感覺到是他自己得了病。」這就是「不觸事而知」的例子,事情他是清楚地知道,然而並沒有將這樁事看成與自己有那麼嚴重的關係。
諸位現在用默照的方法,多半能夠做到這一步:對自己的身心狀況以及現在生活的環境,都很清楚、明白;知道環境內有噪音,或者氣溫很涼、很熱;自己很快樂、很不快樂,很舒服、很不舒服等狀況,你都知道,但是不要再起第二念:「這是『我』。」要將情況客觀化;有這樁事,但不是「我怎麼得了,我怎麼得了……」,這樣想就會很痛苦,照也照不清楚,默也沒有默。
如果能夠照、能夠默,這樁事我曉得,但跟我沒有什麼關係。能對自己的妄念、身心狀況、自己的個性以及種種問題,知道得很清楚,隨時修正它,這就是修行。否則知道自己有那麼多的缺點,於是自怨自艾、自悲自責,這就不是在修行了。
「不對緣而照」,「對」的意思是攀緣,「緣」的意思是對象;自我和對象產生糾纏不清的狀況就是「對緣」。「不對緣」是指不將任何對象當成是「我的」對象,既然沒有對象,「我」就不存在,「我」不存在,煩惱也就不存在。(摘錄)
(本文摘自:《聖嚴法師教默照禪(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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