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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鬘寶窟》校釋
Treasure Cave of the Srimala Sutra: a collated and explicated edition

作者:吉藏大師著;陳平坤校釋

出版社:法鼓文化

出版日期:2019年02月01日

語言:繁體中文

系列別:漢傳佛教典籍叢刊

規格:平裝 / 15x21 cm / 920頁 / 單色印刷

商品編號:1111230031

ISBN:9789575988067

定價:NT$920

會員價:NT$718 (78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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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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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勝鬘發三大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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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文有二:第一、勝鬘發三大願;二、如來述讚。前、發「三願」,即是「大願」。後、佛述讚,明此「三願」廣攝多願,即是「大願攝一切」義。

初中,「勝鬘復於佛前,發三〔大〕願」者,經家總舉也。言「爾時」者,發願時也。「勝鬘」者,舉發願人也。所言「復」者,前已辨「行」,今更明「願」,所以言「復」也。「於佛前」者,發願處也。「發三〔大〕願」者,正舉願心也。

汎解「發」義,有其四種:一、前未生心,今忽起意,是故言「發」。二、前已生心,今彰在口,所以言「發」。三、先有願心,今起行意,是以言「發」也。四、先修行心,今始得證,是以言「發」。今此「發」者,就初〔而〕言耳!勝鬘現在初起要期,名「發三〔大〕願」。

「作是言」下,寄「言」顯「心」,別明「三願」,即是第二、「彰口」名「發」。

「以此實願,安慰」下,此明願心所為。菩薩所以興願者,為欲安慰眾生故也。眾生既處生死,無歸、無救,常有恐怖,今以「大願」攝受、安慰。

問:「前『受戒』,初、通明不起犯戒之心故,則為一受;今總明『安慰』,何故不總為一類?」

答:「亦得相類。但今『安慰』,明發願〔之〕意〔向〕,未正明發願,即指下『三願』以為『安慰』,〔而〕不別為一願也。」

問:「『受』既有十,『願』何故但三?」

答:「互相類。『止』亦得三,即上『三止』-『息惡』、『修善』、『度人』。『願』亦得十,如『願止一切惡』,乃至『不忘失正法』。但,『受』別明一一止惡,故數滿為十。『願』是總相該羅,故但為三也。」

此願,必有「行」來應之,故名為「實願」也。又,真實心起願,故名「實願」。又,此願,實能利物,故名為「實」。又,以此願,實能得果,故名為「實」。

「以此善根,於一切生,得正法智」,正明「『願』體」也。指前「歎佛」、「歸依」、「受戒」,用前「實願」,安慰眾生善根,得正法智,故言「以此善根」也。

「三〔大〕願」者,初、名「求正法智願」,第二、名「說智願」,第三、名「護法願」。

言「於一切生」者,下謂「未來一切受生身」也。上明「乃至菩提」,今云生處,互舉也。佛無生處,今約菩薩云生處也。

「正法智」者下,有人言:「即『六度智』也。所言『正』者,此中論『境』,不出『有』、『無』;〔論〕『智』,不出『權』、『實』。『五度』,是緣『有』之心;『波若』,是緣『無』之心。如『有』〔而〕解『有』,如『無』〔而〕解『無』,於正法道理中生,故言『正法智』也。」有人言:「『正法智』者,謂『證「真如」慧』。」此單取「空智」隔凡成聖,導達眾行;以「空理」為正法,願得此智。又釋:「以『同歸之解』為『正法智』。〔以〕『三乘』為『方便』,以『一乘』為『正法』,解『一乘』為『正法智』。」又釋:「取『解常住法』為『正法智』。」後二,是成論師釋也。

今明:「正法」者,不可說其「權」、「實」及以「境」、「智」。如《華嚴》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一切趣、非趣,悉皆寂滅相。」當知「內」、「外」並冥,「緣」、「觀」俱寂;不知何以目之,故強歎為「正法智」也。

「我得正法智」已下,第二、名「說智願」。得如實悟,還為眾生,如實〔而〕說也。前是智慧心,後是大悲心。又,前是智慧心,今是功德心。又,前是自覺,後是覺他。又,前是如說〔而〕行,後是如行〔而〕說也。又,佛?弟子,常行二事:一、聖默然,二、聖說法;前是「聖默然」〔之〕願,後是「聖說法」〔之〕願。

問:「此『正法智』,起自何位為物說耶?」

答:「菩薩從初發心,自學此智,得在初地,究竟在佛〔地〕。為眾生說,亦復如是;令初發心,即學此智,得在初地,究竟在佛地也。」

「我於攝受」下,第三大願。有人言:「然,此非是用身、命、財布施,名之為『捨』;證實、離相,得淨法身,捨離無常身、命、財等,故名為『捨』。與《涅槃經》中『破壞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然後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同也。『護持正法』者,上明捨身、命、財,求所離,欲捨無常身、命、財;此明求所得。非謂降伏惡人、興通聖教,名為『護法』;蓋乃證法在已不失,名為『護法』矣!」

今謂經文及古舊意不同。此經,正明捨身、命、財,弘通大法,謂「護法願也」。或有眾生須捨命,〔而〕得正法智;或捨二、或捨三,而得正法智。

問:「初是自行願,次是化他願,今第三是何願耶?」

答:「通自行、化他也。以護持正法,得金剛身。欲自得金剛身,亦須護法;令他得金剛身,亦須護法,故通自、他也。又,護法,正成化他之行。以天魔、外道、學三乘及有所得人,欲壞正法;正法不宣,眾生便不得聞而生智慧,故須摧邪、顯正,眾生使聞法生智也,所以護法屬化他行。」

問:「『三願』,是『四無礙』中,備幾無礙?」

答:「前一願,是『法』、『義』二無礙。以識正法,名為正法義,故名『正法智』。第二〔願〕,是後二無礙-『無厭心』,是『樂說無礙』;『為眾生說』,是『辭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