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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關鍵字
Key Words of Vijnaptimatra-vada

作者:許洋主

出版社:法鼓文化

出版日期:2018年02月01日

語言:繁體中文

系列別:般若方程式

規格:平裝 / 21x15 cm / 360頁 / 單色印刷

商品編號:1111050151

ISBN:9789575987756

定價:NT$380

會員價:NT$323 (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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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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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五位到五事——唯識佛教的認識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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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萬物一切的存在,即佛教所說的一切法,
到底佛教如何分類?
從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唯識佛教,
有五蘊、五位、五事之說,
可知佛教由具象演進到抽象,
精神層面與物質層面都有進展。

所有的存在(一切法)都含有本質和現象。佛教對一切如此的存在如何分類呢?隨著時代和宗派的不同,佛教所做的分類確實可看出一些殊異,但說它有所進展似乎也不妨。

原始佛教:五蘊說
原始佛教所主張的五蘊(panca-skandha)說,是佛教中最具代表性的存在分類說。五蘊中各蘊的名稱及其意義如下:
1. 色(rūpa):有顯色(顏色)、形色(形狀)的物質。
2. 受(vedanā):對苦、樂、不苦不樂的感受作用。
3. 想(saṃjñā):藉語言認識事物的知覺作用。
4. 行(saṃskāra):以意志作用為代表的種種心理作用。
5. 識(vijñāna):認識事物的作用。
其中,色蘊指眾生的肉體,而從受到識四蘊是眾生的精神作用。由此可知:五蘊說把眾生個體的構成要素分成五個。然而,五蘊此自我存在是有為法(現象),而無為法(非現象,本質,真理)不含於五蘊之內。由此可知:在原始佛教,一切存在是以自我存在-現象-為中心來理解,而無為法是在自我存在完全被否定時才會出現。由此可看出:原始佛教把現象和本質視為次元完全殊異的存在。

部派佛教:五位說
進入部派佛教後,各部派的許多優秀論師致力於對一般存在做學術性的分析和闡明。其中,說一切有部的論師確立五位說這個新的存在分類法。五位是指把宇宙萬物分成五大類。此五位中各位的名稱及其意義如下:
1. 色(rūpa):宇宙間的一切物質。
2. 心(citta):心之作用的主體。
3. 心所(caitasika):附隨於2. 心之作用的種種心理作用。
4. 不相應行(citta-viprayukta):既非物質(色)亦非精神(心)的存在。
5. 無為(asaṃskṛta):非生滅現象,而是具有常住性的存在,即真如。
將說一切有部所立的這個新存在分類法,即五位說,與上述的五蘊說加以對比,不難看出前者具有明顯的特徵。首先,就色而言,五位說的色雖也指含有物質性的東西,但它的色有三,列舉如下:1.五境(外界的東西,即:色、聲、香、味、觸);2.五根(肉體的感覺器官,即:眼、耳、鼻、舌、身);3.戒體(因受戒而止於體內、令不做惡之力,即無表色)。
其次,五位說將精神二分為心和心所,發覺到心不相應行這類特殊的存在,以及強調無為法,令與有為法(色、心、心所、不相應行)並記,而不像在前揭五蘊說中和有為法很疏遠那樣。由此可看出:五位說比五蘊說在內容上更有擴充,也更詳細。人類的思想畢竟是在逐漸向前進展的!

唯識佛教:五事法
佛教由原始佛教時代歷經部派佛教時代,接著進入大乘佛教時代。唐代,義淨(635~713)到印度學習佛法時,他在那裡看到佛教思想的主流是中觀和唯識。可見唯識思想的重要性有多大。
關於存在的分類法,唯識思想完全承續說一切有部的五位說,亦即把所有的存在分成五大類:色、心、心所、不相應行和無為。由此可知:印度佛教的存在分類法之中,五位法已成定論。部派時代的說一切有部和大乘時代的唯識思想,對存在的分類已無異見。它們殊異的只在每一類的細項數目有所差別而已:根據《俱舍論》,說一切有部立五位七十五法,即:構成五位的要素有七十五個,而唯識思想一般說五位百法,即設定一百種存在要素(請見文末附表)。
除了五位百法外,唯識思想還具有一種獨特的存在分類法。這種分類法異於上述各種存在分類法,如五蘊說、五位說;可以說是唯識思想獨有的。此一唯識獨有的存在分類法稱為五事說。所謂五事,指:1.相;2.名;3.分別;4.正智;5.真如。此五事中各事的名稱及其意義如下:
1.相(nimitta):認識對象的形狀、相貌、性質,以及發起語言活動的原因。
2. 名(nāman):指示上述那樣事物的語言。由於1. 相和2. 名,具體的語言活動乃至對語言的思考才宣告
成立。
3.分別(vikalpa):所有的精神活動或心之認知的過程。
4. 正智(samyag-jñāna):看清真理的正確智慧。
5. 真如(tathatā):存在(法)未被歪曲的本來真實狀態,亦即究竟的真理,為正智的對象。
日常的認識指:1.相、2.名、3.分別,而超日常的認識指:4.正智、5.真理。佛教所追求的超日常智慧的世界,即是由正智和真如構成的世界。
五蘊說、五位說與五事說,是佛教各宗派對一切法(所有的存在)的分類方法。首先,原始佛教透過五蘊說觀察五蘊此一自我存在;其次,部派佛教透過五位說觀察一切法;隨後,唯識佛教再回頭觀察個人的主體,並透過五事說,從認識論的視野觀察一切法,將一切法當作個己精神內的位相差別而加以分類。關於一切法,不同的佛教宗派在不同的時代提出不同的分類方法,可見它在佛教思想中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
眾生一天一天地生存下去,不僅必須藉由他的五蘊(身心),而且還要仰賴環繞在他四周的生態環境、以及超越那身心和生態環境的絕對真理(真如)。眾生要活得好,這些生存要素勢必要很協調、相安無事。只要其中任何一項出問題、有毛病,眾生要一天接著一天生存下去,並活得好端端的,就會變成奢望苛求。
因此,把自己的身心和周遭的生態環境用心照顧好,是眾生應盡且絕對不可忽略的義務和責任。上述那超越眾生的身心及其所依止的生態環境的絕對真理,就是在指導眾生如何好好保護自己的身心及周遭的生態。這三方面完美配合所成就的,即是幸福-佛陀教化眾生離苦得樂的理想目標。佛弟子應該學習的功課很多,能不加緊努力嗎?當然必須全力以赴。若曠日廢時地懈怠荒廢,則踏入悽慘的歧途-三惡道,是可確定的下場。

佛法內涵:心有智
以下就上述的五蘊說、五位說及五事說,更進一步略作說明。首先就五蘊而言:1.在色蘊方面,要設法促使身體健康;2.在受蘊方面,要有清晰的感受;3.在想蘊方面,要培養語言能力以便有正確的知覺;4.在行蘊方面,要有堅強的意志;5.在識蘊方面,要盡量避免扭曲錯誤的認識。
其次,就五位而言:1.色位接近色蘊;2.心位接近識蘊;3.心所位接近受、想、行三蘊;4.不相應行與5.無為,在五蘊說中缺。其中,不相應行指既非物質亦非精神的存在,而無為(無造作)係有為(有造作)的相反;此二者亦應列為眾生主觀心識所應認知的對象。由此也可看出:佛教認知的範圍已逐漸擴充,由具象演進到抽象;精神層面與物質層面都有進展。
最後,五事說為唯識思想所獨有。簡單地說,就是將日常的認識(相、名、分別)做質的轉換而成為超日常的認識(正智、真如),亦即「轉識成智」——唯識思想的終極目標。
總之,由佛法的內涵可確知:佛教是一個非常重智的宗教。當然它所重的智不是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專門知識,而是指心智。心有智,心才會清淨;心清淨,環境才會美好——「心淨國土淨」。


——原刊於《人生》雜誌379期(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