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覺悟後的的人生,和我們一樣每天照常生活與處理事務,開悟者的生活與常人並無二致,但他所顯現的行為,是真正地做到中道,也就是恰到好處、剛剛好。因此,開悟者的一切行為,沒有後遺症,不會再有「後有」,也不再有輪迴的作用,因為他體悟到一切的「有」與其生滅,皆是依空而立,本性都是不生不滅的。我們若是也有如此體會與覺悟,就能和佛陀一樣自在解脫;但我們的實際狀態,卻常常是在面對當下的問題時,一會兒想到過去,一會兒又想到未來,在這當中來回不停地循環,十分累人。開悟的人則不會如此,並非說開悟後就從此不用過生活,不會遇到問題,他們依然每天照樣做該做的事,他們是做真正應該的事,而我們則是常常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這就麻煩了!有些事表面看來是我們應該做的,可是在做的過程中,又加進很多不該加進的東西,導致後續產生許多問題。比如聽到別人說一句話,你就罵了一句,結果這麼一罵,後續衍生的問題,就得一件、一件地處理,簡單的或許只要道歉了事,再嚴重些,可能會吃上官司。
這類的事時有所聞,之所以發生,往往因為事發當下,無法見到因緣的完整性所致。當然我們無法見到全部的因緣,但因為明白這個理,所以知道一切現象必然是緣生緣滅的因果顯現過程,同時清楚這個現象必有其發生的原因,所以我們在處理上該有適度的保留。更進一步,如果你能見到它不生不滅、依空而立的本性,你就能把它放下,因為所有的現象,都是即生即滅,也就是當下生,當下就滅了,既然如此,就不會再有任何的執著。現實的生活中,我們若是能體會到佛法所說的這個究竟真實,就能得自在解脫,這就是開悟。
修行就是通過對上述的理解,漸漸地把究竟真實,與整個身心和生命融會。先在思想觀念與精神層面上,對這個法有所理解,如此在面對很多事時,就能夠更理性地處理。當然這其中還存有我們本身的知見,通過持續地修行,最後我們會直接證到究竟的真實。這是一種智慧,是具有層次的。比如我們現階段所具有的智慧,當中就包含著辨別與判斷的能力。至於一個人的智慧究竟有多高,其實從他顯現出來的行為,即可透出端倪。譬如我們學佛,對於佛法的融會,消化、吸收了多少,我們都會如實地將其顯現。因為我們是通過直接的修行工夫,練習將身心安定,並且更深細地思惟法義,透過不斷地思惟,熏習我們的心,到最後完全地融入。在這個過程中會發現,當我們對佛法的體會愈深、智慧愈高,我們的行為就愈符合佛法所說的理,也更懂得如何順著因果法則來運作,同時對於因果觀念的了解,以及對因果的信心,也更加圓滿。
我們看到很多的現象,心中會有不平,就是因為還無法用上述的道理來體會這些現象。若是對因果的體會愈深,就愈能接受這些外在的現象,因為我們知道一切顯現出來的果,必由因而生,而這些因,很多是我們看不到的,一則是由於空間,人的視野受限,能夠看到的範圍不夠廣,再者是由於時間,過去和未來所發生的一些事件,隨著事件的發生,因果就已在醞釀了,而這些事件很多也是人看不到的。諸位在打坐中會發現,過去所造的業,特別容易在打坐中起現行,有的業是以各種妄念的形式現為果報,一打坐就有很多雜染的妄念,以各種的影像、事件,或是一些人物的顯現,干擾我們的修行,這些實際上都是我們的業報。
(摘自:《禪悟之道》——對因果、空性的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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